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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共第二次合作的特点和意义
2016-08-04 11:17:31  来源:云南日报 2005年9月 (作者:陈淑建 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点击:  复制链接

  今年是伟大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中国的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战场是反对日本法西斯侵略的主战场。抗日战争是近百年来中国人民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是正义的反侵略战争。在这场民族解放战争中,中国共产党高举爱国主义大旗,坚决维护民族独立和尊严,同日本侵略者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在民族危亡之时,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抗战,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以高超的智慧和成熟的技巧,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特点

  一、第二次国共合作首先是军事、组织、政治上的合作

  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以制造卢沟桥事变为起点,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只有全民族团结抗战,才是中国生存和发展的唯一出路。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民族革命战争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积极倡导者和组织者。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共产党不仅在东北组织游击队抗日,大声疾呼全国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把日寇驱逐出中国,而且多次提出同要求抗日的军队和群众联合抗日的口号和主张。1935年12月,我党召开著名的瓦窑堡会议,正式作出和通过了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决议。

  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华北,促使国民党调整内外政策,也开始转变对共产党的政策。国共双方广泛讨论了国共合作的一系列问题,双方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让步。从1937年1月起,国共两党在西安、杭州、南京、庐山等地进行了7次谈判,终于在9月下旬就几个主要问题(承认我党的合法地位、红军改编、发表国共合作宣言)达成协议,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开始了两党合作的新时期。

  将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表现了中国共产党实行国共合作、坚决抗日的诚意。八路军、新四军在共产党领导下同国民党军队合作,共同进行抗日战争,这是抗战时期国共两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国共两党首先在军事上达成联合行动的协议,有利于促进国共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全国抗日战争的开展。第二次国共合作形成之初,国民党对抗战是积极努力的,进行了上海会战、忻口太原会战、南京保卫站、徐州会战、武汉会战。在守卫宛平、南苑、南口、忻口、宝山、四行仓库、台儿庄等战役战斗中,国民党守军顽强杀敌,英勇奋战。国民党的这些战绩,受到我党和全国人民的赞誉。

  全国抗战开始时,两党军队主要是在战役上的配合。在敌军长驱直入、国民党军败退之际,八路军挺进山西前线,首战平型关,歼敌1000余人,取得全国抗战后第一个大胜利。接着,八路军配合国民党军保卫忻口、太原,在同蒲路北段和正太路上沉重打击敌人,掩护国民党军退却。太原失陷后,国民党军南撤,在华北以国民党军为主的正规战争结束,以八路军为主的游击战争转为主要地位。八路军遵照党中央制定的战略方针,展开于晋东北、晋西北、晋东南、晋西南,对占据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之敌取四面包围的战略态势,从而初步形成了以山西为主的敌后战场。随后,开辟了华北、华中敌后战场。敌后战场形成之后,在战略上积极配合和支援正面战场。

  毛泽东对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原因作过精辟分析:“国共之再合作,就是从共同的利益中产生出来的,民族危机已到最高深度,日本帝国主义要灭亡我们;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这个矛盾成为一切问题的根据。”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根本因素,是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机迫使两党都重新审视和转变了自己的国内政策。所不同的是,我党政策的转变是坚定的、彻底的,国民党政策的转变是动摇的、不彻底的;我党政策的转变是全心全意为着人民,国民党政策的转变则主要是为自己的统治。

  第二次国共合作形成之初,国内政治局面也一时出现了民主、团结的新气象。国民党承认各党各派的合法存在,给我军发薪饷,并供给部分子弹,允许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办报和发行书刊,释放了许多政治犯,修改了一些反动法令和颁布了一些有进步意义的新法令,召集国防会议、国民参政会,并成立国民参政会常务机构,吸收部分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参加政府的抗战工作,制定了抗战建国纲领,甚至还公开拒绝和驳斥日本的所谓“共同防共”。我党对国民党内外政策方面的显著进步作出积极评价,制定了同国民党长期合作的方针。毛泽东指出:两党长期合作的基本政策,是“互助互让”。所谓互助,是两党都要发展,都要巩固,不可损人利己;互让,则是两党彼此作出必要的、积极的妥协。

  抗战时期,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同时并存,并有其一致性。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统一性与独立性是辩证的统一。我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执行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

  从1939年冬到1941年春,国民党连续两次发动反共高潮,其中的晋西事变、皖南事变震惊中外。面对国民党的反共摩擦和军事进攻,我党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抗战胜利后,我党根据争取长期合作的既定方针,组成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到重庆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但是,国民党依仗一时的军事优势,走上了分裂、内战、独裁的道路。1946年7月,国民党军队对我解放区大举进攻,持续9年的第二次国共合作宣告结束。

  在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历史时期,我党关于国共长期合作的愿望是真诚的、坚定的、一贯的。国共两党的合作,对国家、民族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国共第二次合作不是无原则的合作

  抗日战争时期,当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时,国民党针对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作出了政策和策略上的改变,从“武力剿共”改为“和平统一”,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根绝赤祸”。因此,在八年全面抗战中,国共关系时起时伏,国民党不断制造摩擦,多次掀起反共高潮。

  中国共产党从全民族利益出发,始终坚持正确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政治上对国民党作了积极的让步。这种让步是以国民党实行抗日,并承认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的合法地位为条件的。中国共产党也清醒地认识到国民党的阶级实质。国民党的抗战是片面的,脱离群众的,它限制人民的抗日活动,限制、削弱以至企图消灭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在这样复杂的形势下,既有中日之间的侵略与反侵略斗争,又有国共之间的限制与反限制斗争。共产党既要坚持抗日斗争,又要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妥协、反共活动;既要坚持国共合作、团结国民党抗日,又要同国民党顽固派溶共、限共、反共活动作斗争。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处理国共关系,把抗日与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恰当地结合起来。这个结合是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统一,是民族革命任务和民主革命任务的有机结合。在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中,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坚持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策略,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并在斗争中独立自主地发展人民革命力量。同时,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最大限度地孤立顽固派势力。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意义

  一、取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全面胜利

  抗日战争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了国内团结,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建立起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全面抗战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指导对日抗战的总路线,没有国共合作,就不可能有举国一致的抗日。

  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地位发生有利变化

  抗日战争决定了国共两党的兴衰消长,改变了它们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并且奠定了未来中国政治走向的基础。

  抗战爆发时,我党党员只有4万人;红军和南方游击队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时,总共只有五六万人。共产党在国内外政治影响有限,军事力量弱小。随着抗日战争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逐渐走向全国、全世界,军事力量也有了空前的发展。我党动员全国人民实行全民族抗战,八路军、新四军挺进敌后,广泛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武装,开辟了广大的敌后战场。抗战胜利时,我党党员发展到120多万;人民军队发展到120余万,民兵发展到260万;抗日民主根据地面积近100万平方公里,人口近1亿。

  中国共产党始终为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作出努力,坚持以阶级斗争服从民族斗争,以长期合作支持长期战争,制定和实施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全部必要的政策。这些政策保障了各抗日阶级、阶层的根本利益,调动了他们的抗日积极性,推动了全国抗战。

  抗日战争是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内民主革命相结合的战争。争取民族解放斗争的胜利,是国民党、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共同取得的;维护统一战线的基础国共合作,推动民主革命进程,是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取得的。抗日战争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一个根本转折:一是近百年间中国抵抗外国侵略的战争无不遭受失败,抗日战争第一次取得了反侵略战争的全面胜利;二是八年全面抗战决定性地改变了中国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抗日战争中,军事上与国内政治关系上同时存在着两个过程、两种演变:一个过程、一种演变是日本侵略者的力量由强变弱,由军事胜利到最后彻底失败;又一个过程、一种演变是国内两大政治势力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力量朝相反方向发展,人民力量迅速壮大起来。共产党与国民党两大政治势力朝相反方向变化,是它们站在不同阶级立场上产生的对抗战的不同态度、与人民群众的不同关系造成的。由于国共两党的政策、方针及其实践存在着巨大差异,产生的社会效应也明显不同。中国共产党深得人心,力量大发展,威望不断上升;国民党丧失民心,日渐孤立,地位急剧下降。两党各自不同的政治运行,决定了各自的政治前程。

责任编辑:何青龙 最后更新:2016-08-04 11: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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