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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掳中国劳工
2016-10-15 09:34:28  来源:人民网 2015-07-30   点击:  复制链接


被日本人强掳的中国劳工

  为了支撑太平洋战争,解决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日本从中国华北、华中和东北地区10多个省、市,将被俘的中国士兵和强征的劳苦大众,劫运到日本国内服劳役。这些劳工在日本国内各企业单位和宪兵、警察的统治下,受尽折磨和摧残,许多人被虐待虐杀。

  据悉,被强征到日本的中国劳工,分配到日本35家公司的135个作业场所,几乎遍布全日本,其中三井、三菱财阀奴役的中国劳工最多。据统计,中国劳工平均5个人就有1人被夺去了生命。

  据中国人殉难者名簿共同编制会执行委员会《关于劫掳中国人事件报告书》(以下简称委员会《报告书》)记载,按照日本内阁会议和政府次官会议所确定的方针,日本侵略者仅从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就从中国各地掳掠劳工169批,共41758人。由于饥饿、疾病和迫害,乘船前死亡2823人,实际被赶上船运往日本的是38935人。这些人,有90%是被抓的劳苦群众和中国军队的被俘人员。他们当中大多数是20~49岁的青年和壮年。15岁以下的童工有157人。60岁以上的老人有248人,其中70岁以上的还有12人。

  在被运往日本内地的途中,中国劳工的遭遇是很悲惨的。委员会《报告书》在“劫持时死亡情况”一事中写道,从乘船到抵达企业单位,这个阶段共死亡822人,其中船上死亡584人,上岸后至企业单位途中又死亡230人,失踪8人。

  除途中被虐待死亡者外,实际运到日本各地的中国劳工是38117人。他们被强迫分到135处企业单位服劳役。其中土木建筑业为最多,共63处,15018人,包括修建发电所,飞机场以及铁道、港湾建设和地下工程等;采煤、冶炼业居次,共47处,15816人,包括煤炭、水银、铜铁和其他矿石采掘与冶炼;还有造船业4处,1210人。港湾运输业21处,6073人。 


日本人拍摄的被掳去日本花冈的中国劳工照片 

  为管制中国劳工,日本专门建立了内务省——地方厅——警察署——企业单位管理中国劳工体制,拟定了各种残忍的手段和措施对中国劳工进行压榨。中国劳工抵达各企业单位后,即在日本宪兵、警察和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刺刀与皮鞭下生活。他们处在严密的监管下,不能外出。他们没有衣服,多用稻草蔽身,即使在大雪纷飞的严冬,仍然赤着脚干活;一餐只有一个糠窝窝头,饿了只好吃草根,啃树皮。病了不管,还要干活,每天劳动9~13个小时,多则超过15个小时,稍有不慎即遭鞭抽棍打。在如此残酷的虐待下,被劫到各企业的38117名中国劳工,又被折磨死了5999人,其中2282人是到各作业场三个月以内被残害死的。

  关于中国劳工死亡的原因,《报告书》分析称:一是疾病,二是事故,三是杀害。《报告书》援外外务省《报告书》列举的疾病死亡数字6234人以后指出,所谓大量病死,实际上是对大量摧残和虐杀的隐瞒。如川口组室兰共有969名中国劳工,死去310名,原因全部是患病死亡。但事实是,不少是被虐杀或活埋的。这一点可以从1954年室兰市民对遗体发扬的结果得到证明。在这次发掘出的200余具中国劳工遗骨中,发现许多有弹孔和裂口的头盖骨,或怀疑是活埋的。日本企业当局只顾压榨中国劳工,不管矿井和工地安全,是造成伤亡事故严重的重要因素。这一点即使从外务省《报告书》经过粉饰的统计数字中也能看出来,在135个使用中国劳工的企业单位中,重伤1433名,轻伤5330名,死亡332名,残废130名,合计伤亡7230人,占中国劳工总数的186.6%。死亡的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日本当局对中国劳工的直接屠杀。

  日本当局直接屠杀中国劳工的例子有很多。1944年至1945年期间,即发生了骇人听闻的花冈惨案。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强行绑架中国平民和战俘近1000名,运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的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花冈作业场,从事超强度的苦役,以弥补其国内劳力之不足,强化日本的战争经济。中国劳工们不堪忍受饥饿及日本监工们的残酷虐待和迫害,于1945年6月30日深夜奋起暴动后集体逃跑,但遭日本宪警的围堵和镇压,当场死亡113人。从强征劳工到暴动被镇压,中国劳工共有418人牺牲,约占总人数的42.4%。  

责任编辑:何青龙 最后更新:2016-10-15 09: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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