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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在黑龙江省的暴行(1931年12月—1945年9月)
2015-04-01 10:01:43  来源:《侵华日军暴行总录》  点击:  复制链接

  日军掠夺桦南粮食的暴行 日本侵略者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因战争需要,对农产品实行统制。到1939年制定了《主要农产物专管法》。在千振(现桦南镇)设立了“千振粮食株式会社”,以垄断玉米、水稻、小麦、高梁等粮食作物的购销与加工;又设立了“千振特产株式会社”,以垄断大豆、苏籽、小麻籽等油料作物的购销与加工。1940年为了加紧对粮食的掠夺,推行“粮食出荷”政策,把对粮食统制改为强制购销。1941年进一步执行“粮食配给制度”,在村街一级行政单位设立“粮食配给所”,对中国人吃粮一律实行配给制。还规定中国老百姓不准吃大米、白面,否则按“经济犯”论处。1942年,日本侵略者发动太平洋战争,为满足战争急需,更加紧了粮食掠夺,不管农民有无粮食,一律强制上交。同年秋,又全面推行所谓“总力集结体制”,在千振街、弥荣村(现孟家岗镇)、小石头河子村、王道岗村、阎家村、荣家村、太平镇(现土龙山镇)、金沙河村等地分别成立“搜荷工作班”。以日军为主,有街村长、协和会辅导员、伪警察署长配合组成“工作班”。他们身带武器手拿粮探子,挨家逐户,强行搜刮农民手中粮食。1940年千振街夏季遭了雹灾,秋季又来了早霜,粮食减产只能收四成左右,“工作班”把所有粮食搜走,农民们都以野菜、淀渣和糠麸度命。这年全街饿死、冻死、因吃野菜中毒死亡的有百人以上。从1932年到1944年,日本侵略者在桦南掠夺粮食共计8.7亿多市斤。(苏来)

  肇源县冰窟惨案 肇源县冰窟惨案亦称“三肇惨案”。1940年11月8日,我东北抗日联军三路军十二支队,攻克了肇源县城,击毙了日本警特九人,解救了监牢中受苦同胞100余人。事后,日本侵略者进行疯狂报复,从伪滨江省派来以叶永年为首的三班特务,到县里大批抓人,并严刑逼供。日本军方捕捉不到东北抗日联军踪影,便对爱国人士下了毒手。1941年1月9日夜,日本军警将19名重要的县内知名人士,用铁丝捆绑着(三五人为一串)载上两辆大汽车运往三站李家围子江面上,一个个塞入冰窟窿里,最后连被日本军警抓去凿冰窟的两名渔民陈显、杨聋子也被刺刀挑入冰窟。这19名遇难者有工商界人士胡秀民、李文堂、冯任武、刘国栋、刘朋义、伪警官庞振武、郭锡漠、张占鳖、萎雪堂、陈国信、王瑞兴、尚万德、姚维新、绅董富户褚振远、鲍子华、刘邦杰、王江,以及伪协和会部员张友德和电机工人王化清。(赵衷)

  肇源县城焚尸惨案 1940年8月我抗联十二支队攻克肇源城后安全转移。伪滨江省警察厅警务科长山崎亲来肇源指挥警特进行大搜捕,凡是搜出得到救济粮或烧毁配给粮证的,或是在战乱中拾到一件日本人衣物的,一律被视为“通匪”抓进监狱。

  1941年农历三月二十四日,日本军警竟将抓去的42名无辜百姓载上了刑车,由从外县调入的相马山林警察讨伐队用刺刀押解到县城西门外大土坑内集体枪杀,并倒汽油焚尸。有中弹未死者,想爬出逃生又被补枪打死拖回坑内焚烧。(赵衷)

  齐齐哈尔市田白事件 1941年9月20日,抗日联军第三路军第九支队政委郭铁坚、大队长曹玉魁率30多名战士,从讷河向嫩江并进,途经嫩江西岸的莫力达瓦旗郭泥屯时,被日军(昂昂溪田中和白丸讨伐队)包围,30多人几乎全部壮烈牺牲。日军从郭铁坚的图囊中搜出王耀钧、史履升组织的“北满执委部”的有关文件,同时还发现了其组织的工作机关地址。侵齐日军宪兵队对此情况极为重视,新京关东军司令部派少佐一名来齐齐哈尔担任指挥,并下令以齐齐哈尔为中心,调集昂昂溪、嫩江等地的宪兵分队,组成了149人的特别搜查队。日本军方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有关人员又经过了一个多月的侦察,基本查清了地下抗日组织情况。这期间,“北满执委部执行委员会”铁路工人史履升已从同事中听说最近齐齐哈尔可能有大逮捕的消息,于是和阎瑞鳞一同到济南躲藏起来。日伪发现史履升等人的突然出走,马上采取行动,于11月9日在齐齐哈尔逮捕了93人。王耀钧在古城子同时被捕。史履升和阎瑞鳞在济南被捕押回齐齐哈尔宪兵队。到12月中旬,日军先后在齐齐哈尔逮捕了114人。

  日本宪兵队对这些被捕人员从抓进之日起就进行了严刑拷打,其使用手段有过电、上大挂、削肋骨、刺指甲、跪砖头、冬天蹲水缸、向身上泼凉水、在拘留所站立几天、不让睡觉、不给饭吃等等。由于日军采用以上酷刑,致使万先琦和林国俊惨死于重刑之下,致伤残者多人。到1941年底,一部分人被具保释放,另有30多人送到齐齐哈尔伪第一监狱监禁。1942年11月,齐齐哈尔伪高等法院以违犯“惩治叛徒法”、“颠覆大‘满洲帝国’罪行法”判决,王耀钧、史履升、周善恩处绞刑;佟允文、毛殿武、侯康文、阎瑞麟被判无期徒刑;聂洪图、方振刚、赵庆福、张永权、李德春、王文元、赵恕、李德先、董孝舒、金奂、张德邻、王洪恩等被判15年徒刑;判处10年徒刑的有:徐润身、赵兴文、李果潘、王贵、李士翘、马永斌、刘长春、关国选、冯庆源、李翰卿、宋惠卿、郑兴礼、林国俊、段作新等;判处5年徒刑的有:胡振武、巴世忠。(李淑清)

  桦川县四合屯惨案 1943年3月13日,日本关东军马队300多人侵袭桦川县安乐屯南眼珠子山,镇压不甘当亡国奴的抗日志士和抗日民众。凶残的日军指挥官割下了抗日志士姜永茂尸体上的头颅回佳木斯示众。掩护起义志士的宋老五、宋老六等村民被抓到警察署严刑折磨致死。伪三江省警务厅将抓获的17名起义志士,押到四合屯的山坡上,由警察射杀,尸体埋在一个大坑里。这次惨遭杀害的抗日志士和村民共40余人。(贾桂晶)

  木兰县大逮捕及刑讯屠杀惨案 1941年至1943年间,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第十二支队,在朴吉秋、张瑞麟等人的率领下,活动在木兰、东兴沿山一带。对此,日伪当局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对我抗日力量和爱国群众进行了两次大逮捕。它们均由伪滨江省警务厅“治安肃正委员会”策划指挥。1943年3月初,伪滨江省警务厅根据各县特搜班长报告的情况,按照原定的“巴木东肃正工作计划”,木兰县成立检举班、取调班、警备班、看守班、庶务班,由省抽调市、县警特人员到木兰169人,还用木兰当地密探31人。1943年3月15日夜间开始抓人,于五站地区逮捕4人,石河和柳河地区逮捕24人,利东地区逮捕77人,大贵、大板子地区逮捕25人,计130人。同年5月25日,日伪统治者认为第一次逮捕有遗漏,又实施了第二次大逮捕。此次在木兰镇地区逮捕4人,石河和柳河地区逮捕13人,利东地区逮捕79人,大贵逮捕25人,计121人。两次共捕251人。他们把抓来的人戴上黑帽子,上上手铐,砸上脚镣,分别把几个人用铁丝或麻绳拧成或捆绑成一串,关押在木兰县日本兵大营(当地人称北大营)里,然后分批押解到哈尔滨的所谓“模范”监狱。在木兰北大营关押期间,被捕的爱国志士和无辜民众惨遭日伪警特施行的灭绝人性的毒刑:过电、灌辣椒水、上大挂、压杠子、皮鞭抽、棒子打、香火烧、把人装在皮口袋里抬起来摔等等。木兰县被捕的251人在刑讯中死亡和判处死刑的有125人,判处徒刑的84人。(姜洪斌)

  “巴木东”大逮捕及刑讯屠杀惨案 1943年2月末,伪滨江省警务厅成立了一个“治安肃正工作委员会”,总指挥是哈尔滨市伪警察局特高科长林宽重(日本人,外号林大头),副指挥是特高科警佐周质斌。同时还成立了伪警务厅特搜班,由警务厅日本特务科长小园井、特务股长泉屋立吉、大场弥作(警佐)、野泽光三助(警佐)、和平井二郎(警佐)以及翻译王蕴璞等人组成。他们分赴巴彦、木兰、东兴三县开始了大逮捕。

  1943年3月7日夜间,日伪警特500余人,乘数十辆卡车,突然对距哈尔滨市150公里的“巴木东”三县进行大逮捕,由于事起突然,绝大多数群众没有思想准备,在睡梦中就被抓走,戴上手铐、黑帽子,扔到事先停在村口的汽车上,分别拉到巴彦、木兰的日本兵大营和哈市监狱。

  日伪警特对被捕者使用了空前残酷的刑法,进行精神上的折磨和肉体上的摧残,使用的刑法五花八门,有上大挂、皮鞭抽、过电、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压杠子和往肚子上烧烟头等。更残忍的是用辣椒水把被害人的肚子灌大,再用脚把水踩出来,弄得被害人从鼻子、嘴往外冒血水。巴彦县的王魁被打断了胳膊,孔庆尧被打瞎一只眼睛;木兰县的杨景新被打碎了脑袋;东兴县的毕文祥上大挂活活地给晃死了。受害最严重的巴彦县杨立平屯被捕26人,其中杨立平一家就被捕6人;碱草沟全屯15户,被捕14人。日伪警特把人抓走后,还将全村的房屋放火烧光,害得全村男女老幼无家可归。东兴县满天星前甸子屯,赵福恩一家六口人,被抓走了三人,家中只剩下赵福恩的儿媳和不满周岁孩子。被捕者被押送到哈尔滨市监狱后,受尽酷刑。日军看他们身上已得不到什么,便下了毒手。1943年5月11日,赵福恩和他的内弟刘庆田被活活绞死。东兴县的王兴和李树文(都是抗日救国会员)在哈尔滨市监狱里审讯时被上了大挂,把衣服全部扒光,不但把四肢吊起来来回悠荡,还把点着的烟头放在肚子上烧,烧的肚脐直冒油,直到把他们的双臂晃得脱臼,卸下大挂就死了。

  3月7日这次大逮捕,被捕爱国志士共662名。在这些人中,死亡344名,被判刑224名,放回94名。(尹忠文 武占礼)

  抚远县惨案 1938年始,日本侵略者为防苏和防止投苏,在抚远等边境县实行“肃正政策”:修部落,并大屯,强迫居民弃地弃房迁入控制点。日本宪兵队佳木斯(伪三江省府)分队,指使日本宪兵队富锦分遣队及同江宪兵分遣队,扩大特务网,搜集材料编制“谍者名簿”(黑名单),于1943年8、9月和1944年进行两次大逮捕。逮捕行动由日本宪兵队佳木斯本部特高课长佐藤指挥,率富锦、同江两宪兵分队10多人和宪兵补10多人分区进行。东安镇区由日本人加藤曹长带领池部曹长、北奥伍长及兵补张国公等特务多人按黑名单实行逮捕;国富镇区由日本人平良宪兵补带特务四人按黑名单实行逮捕;海青镇区由日本人石川军曹长负责,宪兵补薛昌荣协助,带朝鲜族、汉族特务多人执行逮捕任务。两次大逮捕被捕者共65人,都是一般农民与普通百姓。日本宪兵将这些被捕者用“三江号”轮船押送到佳木斯日本宪兵队和伪警务厅的水牢里,进行酷刑折磨或做细菌试验,65名无辜者中43人惨遭杀害。(张基太)

  牡丹江福民庄诱杀劳工惨案 1942至1943年间,日本关东军加紧修筑防御工事,大肆抓掠中国人当劳工。他们按户摊派,摊派不足时,动用警、宪和军队,到闹市区突然堵截,不问青红皂白,将被抓者押至劳工协会分别送往各施工场地从事繁重的苦役。两年间共抓走劳工四批达数千人。这些劳工完成工程后,就被集体诱杀。如1943年10月中旬的一个傍晚,由日本警备队从国境地带东宁、绥芬河押送一批70多名中国劳工返回牡丹江,送到牡丹江市原工场区福民街劳工协会训练所(即思想矫正辅导院)。屋内预先有意释放了一氧化碳。当晚天气寒冷,劳工进屋烤火暖身时,不觉中一一中毒倒地,多数人当场窒息身亡。尚有部分人拼命挣扎着,那种凄惨的哭叫声和屋中散出的难闻的气味惊动了四邻。这时日本看守面带防毒口罩,大打出手,抡起木棒、枪托逐个查验,凡活着的一律被乱棒打死。直至深夜,该训练所看守人员将惨死的70多具尸体抬上汽车,运到米家屯西北角万人坑掩埋,以掩盖罪行。(孟新舟)

  汤原县“二.一八”惨案 1944年2月,侵占汤原县的日本守备队长川岛和伪警务科长西村指挥部队进山侵扰,于2月18日逮捕了山里猎人200余人,拘押在鹤岗监狱,其中100余人惨遭杀害。(袁立新)

  鹤岗东山、大陆万人坑 鹤岗东山万人坑和大陆万人坑是1931年—1945年日伪侵占时期,日寇在鹤岗野蛮残害矿工而制造的两个最大的万人坑。东山万人坑地处现鹤岗矿务局新一煤矿东面鹤萝公路北侧一个山坡上,坑东西长约40米,南北宽约30米,最深处近7米。当年被抛弃在这里的死难矿工详细数字已无从查考,根据老矿工们的回忆,被日寇残害而死扔在这里的矿工有6000-7000人。大陆万人坑地处现鹤岗矿务局大陆矿东面的山坡上,有三条几百米的长坑和一个大约1200平方米的大深坑,被埋在这里的死难矿工尸体近三万具。

  日寇侵占鹤岗期间,推行血腥的“以人换煤”政策,不顾井下安全,强迫矿工下井,致使事故不断发生,造成矿工大批死亡。为弥补劳动力的不足,1943年日寇又在鹤岗建起了两座“矫正院”和一座刑务署,把从东北各地及山东、河北一带抓捕来的大批劳工,送到井下挖煤。他们每天都得干12-14个小时重活,每人每天只给六两粗粮。由于饥饿、过度劳累、营养不良、疾病流行和常遭酷刑,造成劳工大批死亡。这三座杀人魔窟每天都有许多劳工被抓进来,每天也都有许多尸体被抬出去,这些死难者的尸体都集中扔在这两个大万人坑里。

  从已经挖开的东山万人坑一角看当年死难矿工们的尸骨,令人触目惊心。这些尸骨,有的头骨被击穿,有的腿骨被折断,有的双手被捆绑,另外竟有被铁丝穿过眼眶者。坑中还有许多捆绑矿工用的粗铁丝,运尸体用的铁勾,尸体上挂的木牌等物。这些都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时期,进行血腥统治和疯狂掠夺的历史见证。(罗亚杰)

责任编辑:石江鹏 最后更新:2015-04-01 11: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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