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华院”和琵琶山“万人坑”是抗日战争期间日本法西斯设在济南的残害山东抗日军民的场所,它们见证了日本法西斯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
济南“新华院”是日军在山东设立的关押中国战俘的集中营,当地群众称之为“阎王殿”。
济南“新华院”设立之前,日伪在济南设有准集中营性质的机构——“济南救国训练所”。该所于1940年设立于济南南圩门外、千佛山下的原华北中学内。训练所所长为樱井荣章,下设日籍、华籍两个办公室,置有教官。这里关押的主要是三部分人:一是战场上被俘的军政人员;二是日伪军下乡“扫荡”掳来的无辜青年百姓;三是从宪兵队、拘留所等处转来的“嫌疑犯”。拘押人数时有增减,大约保持在400人左右。日伪设此训练所的目的,在于推行其“怀柔”政策,对被俘、被捕人员实行“战意瓦解”和“政治争取”。所以,这里主要是进行奴化训练,管理较松,还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集中营。在此受过训,愿意投降日伪当汉奸的,会被派以伪职,发落到地方;不愿投降的就罚去东北或日本当苦工。1943年3月,该所因在“怀柔”方面收效不大而宣布解散。
“济南救国训练所”结束后,日伪在济南市官扎营(现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校址)设“新华院”,接替“济南救国训练所”遗留的任务,集中关押被军法会议判处有期徒刑的被俘、被捕军民,进行奴化教育,强迫从事各种奴役性劳动,供挑选去东北和日本的劳工。
“新华院”是一座典型的法西斯集中营,防卫森严。当时“新华院”面积约25万平方米,分东、西两院。西院是“新华院”本部,东院为看管犯人的日本驻军军部。为了控制和防范被关押人员,“新华院”的围墙内外各有宽5米、深5米的壕沟,沟内蓄水,沟边设铁丝网。围墙高丈许,上有高压电网,四角各有岗楼,外围有日军昼夜站岗巡逻。另外,院内还设有内禁区和特禁区。内禁区设在第一道电网之内,里面有部队、图书室、医务室、伙房队等。特禁区设在第二道铁丝电网之内,系院中之院,是集中囚禁俘虏的地方。“新华院”入口由警备队把守,铁丝网外每隔20米设一岗哨,日夜值班,以监视被囚人员的行动,四周的电网夜晚通电。禁区之外的大门始终紧闭,只开旁便门,由一个班的日军值班看守。整个院子夜间有狼狗巡逻,无数警犬日夜嗥叫,震撼全院,令人毛骨悚然。
“新华院”由驻济日军参谋部直接控制,指派日军尉级军官担任院长,下设办公室、经理室、辅佐官室、警卫队、兴亚建设队等。“新华院”常年关押着2000至3000名战俘和被捕判刑者。为便于管理,采取了“以华制华”、“以国民党压共产党”的管理办法,专门设立了由汉奸和被俘的国民党军官组成的总队部,在院长直接指挥下,具体实施对战俘的“管理”和“教育”,并协助兴亚建设队挑选华工。总队部下设审问课、警备队、干部队、训练队、工场队、农场队、医务室、病号房、卫生班、被服仓库及劳工协会等机构。这些机构的头目大多由汉奸、华人担任。审问课负责俘虏的收容、登记、输送和死亡人数的核实,还进行案情的复审和行刑,课长为日人,副课长以下为华人。警备队由战俘中的无知少年编成,最大的不过18岁,生活上给予优待,经过训练后负责守夜和战俘管制。干部队专门培养训练和管理战俘的中、小队长骨干分子。成员从训练队里挑选,约由30多人组成。训练队负责被关押人员的编制及训练。凡送进“新华院”的人,都要按总队、中队、小队、班编入训练队进行训练。所谓“训练”主要是进行法西斯奴化教育,强迫参加各种劳役,如去白马山开山,进行军事步伐操练等。经过这样几个月的“训练”后,身体强壮者就拉出去充当劳工,剩下的继续“训练”。工场队、农场队是“新华院”的“监狱工场”,挑选年老体弱或有手工技术者从事织布、织袜、做鞋、种菜等事务。这是日军利用中国被俘人员的无偿劳力来为其生产服务,所生产的蔬菜供应“新华院”的日军和全院食用。医务室归劳工协会管理,名义上是为战俘所设,实际上是为“新华院”内的日军和汉奸们服务的。对被关押的人员则既无医又无药,日军还经常从身体强壮的被关押人员身上抽血,以供应侵华日军的伤员,有的人竟被活活抽血而死。病号房实际上是停尸房。生了病或被关进了病号房,就等于被判了死刑,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里面环境恶劣,传染病很多,老鼠遍地。进到这里的人,既不给药,也不给饭吃,更无人看管,无病的“治”出病来,有病的很快就“治”死。有的病人甚至被注射红汞水和石炭酸水,以加速其死亡。死后尸体也往往被老鼠啃得残缺不全。病人死后用车拉至无影山一带埋掉或扔掉,常常每天拉2至3车,每车装死尸6具,严冬时每天拉5至6车(多半是冻饿而死)。抛尸的地方,日积月累,尸骨成堆,人称“万人坑”。所以,当时流行这样的话:“新华院——阎王殿,病号房——鬼门关,抛尸处——万人坑。”卫生班实际是日军的细菌和毒药的实验所,把济南防疫给水部(1938年建立,名为防疫给水,实际是日军设在济南的研究细菌的机构,主要研制、培植伤寒、霍乱、鼠疫等细菌。病菌培植出即注射到中国战俘、民众身上进行试验。这是与东北731部队完全一样的一支部队)制造出的细菌拿来在战俘身上进行“效力试验”。被服仓库是专门收存战俘衣物的部门。凡押入“新华院”的人,首先在院子里将穿戴的内外衣服全部脱下,换一身从死者身上剥下来的囚服。随身物品如手表、眼镜、水笔等也被悉数没收。被换下来的衣服和物品,初存仓库,而后逐渐转入日军经营的当铺,或卖给估衣商人。劳工协会是输送劳工的机构,隶属于新民会。被关押者经过“训练”后,即由劳工协会的汉奸们从中挑出年轻力壮者送往日本、东北等地充当苦力。据当事人回忆,1943年夏一次送往日本广岛的劳工就有400至500人;1944年6月送去日本500人,9月送去日本北海道1000余人;1945年2月又送往日本长崎600多人。
在这种法西斯式的管理方式下,“新华院”中的被关押者没有任何人身保障,过着非人的生活。他们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跑步、点名,还要从事十几个小时的繁重劳动。他们由日军押解去白马山劈山开石,稍有怠慢就遭毒打。虽然劳役繁重,但却只能吃到少量的小米饭,且是发霉生虫子的坏米。因此,很多人骨瘦如柴,有气无力,经常有人在训练或劳动时休克倒地。他们吃不饱,也穿不暖。他们穿的衣服都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破衣脏裤,并且从来得不到鞋子,很多人常年赤脚干活,冬天手脚被冻裂,鲜血直流,走路艰难,还要支撑着训练和劳动,许多人活活地被冻死在雪地里。1945年的农历除夕之夜,大雪纷飞,一连数日朔风刺骨,仅除夕这夜就冻死60多人。
被关押者不仅要忍受繁重劳动和冻饿的折磨,而且还常常遭汉奸、特务的辱骂和日军的酷刑与无端的杀戮。在每个中队的铺头上都挂满了刑具,如军棍、皮鞭、手板,还有在木板上钉有铁钉的特制刑具,随时就地执行。晚上睡觉五六百人挤在通铺上,彼此不准讲话,更不许交头接耳。一声令下,每个人必须迅速躺下,不然就遭痛打。大小便时不准抬头,须先喊“报告”,得到班长的同意后方可。平时凡被认为有“不轨”行为或“表现不好”的人,轻者被罚赤脚扫雪,或被取笑作乐,强行剥光衣服爬烟囱、头顶石头转圈等,甚至被抓着生殖器当众绕场羞辱;重者则被送进禁闭室活活饿死,或被狼狗“碎身抛骨”,甚至更有被扒皮、挖眼、活埋的。欲谋外逃者更是死路一条。“新华院”设有里外两重由日军看守的警戒线,并架有电网。外逃的不是被电死,就是被打死,被抓回来的和被觉察图谋出逃的则当众处死,以儆效尤。1945年2月,训练队选定600人去日本福山县开矿当劳工,其中有两人密谋潜逃,被日军发觉,当即将他们捆绑在操场高台的木桩上,周围布满了荷枪实弹的日本兵,临时召集全院的人现场集合,日军军官一声令下,两个日本兵便提着上有刺刀的枪,以活人为靶子猛力刺去,顿时血溅满地,将他们活活地刺死。“新华院”日军杀人手段五花八门。抗战胜利后,审讯战犯时,战犯交代出以下几种主要杀人方法:消耗杀死法(饿累致死)、枪杀犬噬法、禁闭置死法、寓杀于医法、强迫自杀法等。据不完全统计,“新华院”前后共关押过3万余人,其中被折磨致死者有1.7万余人,送往日本等地充当苦力者有1万余人。“新华院”如置于山东大地上的人间魔窟,当时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新华院,新华院,它是阳间的阎王殿。谁要到了这里面,也抽血,也剜眼,有时还叫狼狗餐。病了只有死,想治是枉然。十人进去九不出,想要活命真比登天还要难。”
为残害山东抗日军民,日军不但设立了集中营,还在济南设了许多刑场和杀人点,琵琶山“万人坑”就是其中之一。琵琶山“万人坑”位于济南市西部琵琶山下,东西长42米,南北宽40米,占地1680多平方米。自1940年冬起至1945年抗战结束,这里一直是日伪的主要杀人场,因杀人太多,尸体积压无数,被群众称为“万人坑”。
琵琶山“万人坑”主要是日军“济南军法会议”判决后实施杀人的场所。济南军法会议是驻山东日军参谋部于1938年6月设立的,系山东地区正式的最高、最后一审判决的军事法庭,名为审判日本军人及其家属和日本侨民,实则专以公开“合法”的方式审判、屠杀山东军民。凡被宪兵队、特务机关和部队逮捕、俘虏的人员,都要经军法会议审判。审讯后,被判死刑者则送琵琶山“万人坑”等处处决。处决由“济南防卫司令部死刑执行队”执行,手段主要有枪杀、砍杀、刺杀、绞杀、殴杀、烧杀、活埋、犬咬等数十种。枪杀是公开使用的,其他则是秘密使用的。砍杀,即由日军执法将校用军刀砍头;刺杀,一般由新兵执行,以锻炼其胆量和刺杀技术;绞杀,即用绳索勒死;殴杀,即用石头或棍棒打死;烧杀,即用火器将人烧伤致死;活埋,即将人推入坑内加土过头顶致死;犬咬,即用狼狗将人活活咬死。可谓手段残酷,无所不用其极。
从1938年至1945年间,日军在琵琶山“万人坑”杀害了山东大批抗日军民、爱国志士。1943年1月,“济南救国训练所”解散时,将被俘人员80余名在琵琶山“万人坑”杀害。据伪青岛《新民报》报道,1942年5月,在琵琶山“万人坑”屠杀“民先队员”44名。1943年2月和1945年2月,日军先后两次“扫荡”鲁中沂水、莱芜、蒙阴一带,共逮捕抗日军民1800余人,全部以殴打、水刑、火刑、吊刑等各种酷刑残杀,其中有近150人以载重汽车押至琵琶山“万人坑”杀害。当年“万人坑”附近西十里河庄的群众无数次见到日军用汽车装着抗日同胞到琵琶山“万人坑”去杀害。每次屠杀,枪声大作,狼犬狂吠,惨叫之声不堪入耳。被屠杀的抗日军民,有时尸体上只盖一层薄土或撒一层石灰,有时尸体全部暴露在外,任凭鹰犬撕咬。日军在琵琶山“万人坑”杀人最多的时间是1941年至1943年间。在这3年中,几乎每隔一天就要屠杀一次,有时是下午,有时在夜间。每次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上百人,有一次就屠杀了满满3汽车人。就这样,琵琶山“万人坑”旧骨托新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尸骨、尸体层层叠盖,越积越多,如人间地狱。
为掩盖其屠杀中国人民的滔天罪行和事实真相,驻济日军在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将所存有关档案全部转移销毁。1954年底至1955年初,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对琵琶山“万人坑”进行了历时4个多月的发掘,共取出比较完整的尸骨746具,年龄最大者60多岁,最小者15岁左右。经山东省医学院的科学鉴定,致死手段有火器杀害、锐器杀害、钝器杀害、颅骨粉碎及活埋等。这是日军罪行的铁证。以上初步挖掘出的遗骨鉴定及数字,据日本战犯供认,这些暴露出来的和他们所犯的莫大罪行相比,真是不及九牛一毛。时至今日,在这里施工动土时,还经常挖掘出大量尸骨。可见,日本法西斯在琵琶山“万人坑”残杀抗日军民为数之多,驻济日军罪孽之深重!
济南“新华院”和琵琶山“万人坑”是日本帝国主义残酷杀戮中国人民的罪恶铁证,值得后人永世记取。它们警示人们永远记住这历史上黑暗的一页,唤起人们对日本法西斯的痛恨,教育人们反对侵略战争,珍视和平。
责任编辑:李一菲 最后更新:2019-01-21 1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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