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常设仲裁法院”10月29日给菲律宾送了个“大礼包”。应菲单方面要求成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当天做出裁决,宣称仲裁庭对菲律宾就南海主权争议提出的诉讼拥有管辖权。中国外交部今天发表声明,阐明了中方的严正立场,表示这一裁定是无效的,对中国没有拘束力。
菲律宾政府2013年1月把它同中国的领土争议提交海牙仲裁法院。中国从一开始就表明自己“不接受、不参与”该法院仲裁的立场。一些西方舆论以此攻击中国“藐视国际法”,而它们都故意回避了一个重要事实:中国这样做是在行使国际海洋法公约赋予的正当权利。
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约国,2006年中国根据该《公约》第298条的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书面声明,申明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这包含了对领土争端的仲裁。目前已有58个国家做出相应声明,其中包括美国的盟友韩国也做出了和中国一样的声明。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29日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所做的裁决除了无视中国上述合法权利,也无视这一仲裁事项的实质就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等问题,不顾及中菲之前在一系列双边和多边文件中多次确认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争端的共识。它的裁决将不会有利于南海和平与稳定,反而有可能为试图激化南海矛盾的力量提供新借口,加剧地区紧张。
领土争端仍是当今世界最敏感、最有可能引起激烈冲突的领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以避免强制介入领土纠纷为基础存在的。解决领土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争议双方的谈判与协商,一时解决不了,就应先搁置问题,避免它搅翻相关国家的整体关系。
如果“常设仲裁法院”动辄根据单方要求就岛礁归属及相关权益扩大其管辖范围、强行开展裁决,那么它就会成为一个引爆更多冲突的令人不安的机制。这显然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的初衷。
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为历届中国政府长期坚持。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不可能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方案,任何国家、机构和个人都没有资格为13亿中国人民做主。
仲裁庭应当清楚中国的立场,也应当了解南海事务的复杂性和当前的种种风险。遗憾的是,仲裁庭受菲律宾的单方面蛊惑,没有查明相关的事实和法律,就做出背离客观事实、以偏概全,既违背《公约》宗旨,又违背国际法精神的裁决。
“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篇提出的重要宗旨。遗憾的是,仲裁庭未能秉持公心,谨慎裁定,从而避免菲律宾滥用程序,这种做法损害了《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令人殊为痛心,也令有识之士感到不平和愤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菲有关通过谈判最终解决双方争端的承诺言犹在耳。2002年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中明文规定,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端。菲律宾和仲裁庭否认这些共识,严重损害国家之间互信的基础。
一个国家有可能因为觉得有利可图,随意否认自己的承诺。但国际司法机构怎么可以肆意曲解、滥用法律,否定主权国家之间的共识,支持其中一方背信弃义!这样的机构又如何担当得起维护和平与正义的责任?
一纸裁决否定不了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本质,否定不了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权益。马尼拉也很清楚海牙解决不了它与中国之间的问题,所谓仲裁最多成为西方舆论抹黑中国的一个新噱头。但这种起哄的舆论形成不了对中国的威慑。
中菲是搬不走的邻居,马尼拉早晚还得同北京面对面坐下来解决问题。什么美军舰巡航,什么国际仲裁,这些施压都是解决南海问题的歪门邪道。这些假招子都是华盛顿和马尼拉耍出来忽悠、哄骗舆论的。
责任编辑:智轩 最后更新:2015-11-01 11: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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