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外媒:日本为慰安妇问题翻案简直是无可救药
2014-09-10 14:22: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  复制链接

  中新网9月10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网10日发表文章称,本来因为慰安妇问题处于道德劣势的日本政府却像窦娥一样,摆出一副遭到构陷和冤枉的架势,大有要将慰安妇问题翻案之势。只不过,日本最终难免要“抱憾而归”,因为,这个案还真的翻不了,但日本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文章摘编如下:

  今年3月,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曾表示“不考虑修改承认日军强征慰安妇问题的‘河野谈话’”。然而至今不到半年时间,日本高官表态言语在耳,日本政府又自扇耳光,将其不断反复、言而无信的一面彻底展示到世人面前。日本政府于9月5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关于日本政府主张”的对外宣传方针,以反对1996年联合国公布的把慰安妇认定为“性奴”的报告。

  之所以突然做出如此表态,是因为日本政府在因慰安妇问题屡遭国际谴责非难的时刻,突然间找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反辩稻草——1996年,联合国曾就日军慰安妇问题出台报告,将慰安妇认定为“性奴”,并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并做出赔偿。其中,采用了已故的前山口县劳务支部动员部长吉田清治的证词。然而,事情的发展如同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今年8月,日本《朝日新闻》认定吉田清治有关在韩国济州岛强掳女性充当慰安妇的证言系造假,并撤销了部分报道。

  本来因为慰安妇问题处于道德劣势的日本政府这下子来劲了,像窦娥一样,摆出一副遭到构陷和冤枉的架势,并开始制定反击措施,大有要将慰安妇问题翻案之势。只不过,日本最终难免要“抱憾而归”,因为,这个案还真的翻不了。

  首先,吉田清治做假证的原因人们不知道,但人们知道的是,慰安妇问题不是依靠吉田清治一个人的证言就可以定性的了的。一个证言有瑕疵,不能就此认定事件造假,因为毕竟还有更多的人证、物证予以佐证。日本政府“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逻辑推演方式,就连小学生都看得出其中的漏洞。

  其次,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就此事表态说:“没有强掳(慰安妇)这一日本政府的立场很明确。”有没有强掳,菅义伟说的不算,只有事实说了算。这些年,韩国、中国的受害者屡次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就当年强掳一事主张正义,日本政府莫非双眼未见,两耳不闻?

  最后,日本政府还表态说:将慰安妇称作“性奴”的表述不恰当。日本政府敢于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是建立在如此的推演基础之上:吉田清治造假,所以不存在强掳慰安妇问题;既然未强掳,也就不能称之为“性奴”。

  对此,当年撰写联合国报告的斯里兰卡女法律家、前特别报告员库马拉斯瓦米强调称,调查显示“慰安妇们并没有逃跑的自由”,因此将慰安妇认定为“性奴”是妥当的。或许在日本人的思维里,被饲育的女孩会爱上变态大叔,但在除日本以外的人类文化共识中,慰安妇不是性奴,实在是有史以来最荒唐荒谬的认识。

  慰安妇问题是战后历届日本政府背负的负遗产,距离战后已过半个多世纪的安倍政府本可以通过真诚反省和道歉,将这一负遗产变成与中韩朝等国和解的机会。就像当年德国总理勃兰特的一跪,重新赢得世界的尊重。可惜,日本政府偏要背道而驰,与亚洲和解的方向渐行渐远。日本真的是无可救药了!(蒋丰)

责任编辑:李祖琨 最后更新:2014-09-10 14:24:21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日本2名女大臣被指与新纳粹政党头目合影

下一篇:日本无力应对中方巡航钓鱼岛

办公室 0731-85531328

抗日战争纪念网 13723880171

抗战文化研究会 15116420702

抗日战争图书馆 18182129125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抗战文化研究会

抗日战争纪念网

抗日战争图书馆

红色力量传播

抗战研究

微博

抗战研究抖音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