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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史(1931-1945)》第一章 局部抗战的兴起 第八节
2017-03-21 10:03: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王秀鑫、郭德宏  点击:  复制链接

第一章 局部抗战的兴起

八、国共谈判与全国性抗日战争的准备

 

以华北事变为转折,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由华北事变前的一再妥协退让朝着准备抵抗的方向转变,开始加强全国的战备,并在中国共产党的努力下开始了国共合作的谈判。

(一)国民政府的抗战准备

在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对华北实行军事扩张和经济侵略,民族资产阶级抗日倾向不断增长、国民党内各派系在对日问题上进一步分化的形势下,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5年11月12日至23日在南京举行。会上,由孙科、张继分别代表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作党务报告,蒋介石先后作政治、外交报告,何应钦作军事报告。蒋介石在关于对外关系的讲演中表示:“和平有和平之限度,牺牲有牺牲之决心”;若到了和平绝望的时期与牺牲的最后关头,则“当听命党国,下最后之决心”,并将“抱定最后牺牲之决心,而为和平最大之努力,期达奠定国家民族复兴之目的”,作为中国国民党“救国建国惟一之方针”。

在这次大会上,中国国民党正式提出了“国防建设”问题。大会通过的20多个提案中,大约1/3着眼于或者涉及加强国防设施、准备抗战等事项。随着国民党内外政策的转变,国民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抗日准备工作,在艰难中起步。在国防建设方面主要的抗日准备工作有:

第一,整编全国陆军,扩建空军和海军。1935年1月,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军事整理会议,布置整军工作。3月,在武昌成立陆军整理处,任命陈诚为处长,负责全国陆军的整顿和训练。同时,还对特种兵进行了整建。整军建军工作至七七事变时虽未按计划完成,但也做了不少工作,全国陆军已整建与未整建之部队,除各种特殊部队外,共计步兵182个师又46个独立旅,骑兵9个师又6个独立旅,炮兵4个旅又20个独立团,共约170万人,居世界各国之首。

随着国民政府对全国抗战筹划的开始,空军和海军建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至1936年底,空军从1934年的8个大队增至31个中队,编成9个大队和5个直属中队,此外尚有4个运输机队,总计共有各类飞机600余架,飞机场262个,飞机修理厂6个。至1937年春,中央航空学校和航空机械学校已培养飞行员、机械师各700余名。1936年,还与意大利合办了南昌飞机制造厂。1934年海军部曾把一个5年造舰50艘的计划,呈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但未能付诸实施。至1937年上半年,中国海军虽有3个舰队,大、中舰艇100余艘,但总计不过6万吨。且各舰都是旧式的,威力很小,仅能在沿岸或江河一带协助陆上战斗担任警备。

第二,构筑国防工事,整理江防、海防要塞。从1935年年底开始,国民政府投入较多的力量从事国防工事的构筑。国防工事按其坚固程度分三种:永久性工事系用钢筋水泥构筑而成,半永久性工事系用铁轨、枕木构筑而成,临时性工事则由简易木材临时构筑。构筑程序是以首都南京为中心,逐次向国境线推进。1936年春季前后,国防工事的构筑全面展开。到七七事变前,浙江、山东、河南、晋绥、察冀各区第一期国防工事基本完成,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淞沪、吴福、锡澄、乍平嘉、乍澉甬、宁镇、鲁南、豫北、豫南、沧保德石、娘子关雁门关内长城等阵地工事。江防、海防要塞的整建,从1933年起即在德国军事顾问的帮助下全面展开。为增强各要塞火力,南京政府向德国订购了大批要塞重炮。其中一批平、高射两用炮于七七事变前夕运到,星夜装置在江阴、镇江、南京、武汉各要塞。至193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南京、镇江、江阴、宁波、虎门、马尾、厦门、南通、连云港9个要塞区整建完毕,拥有炮台41座,各种要塞炮273门。

第三,确定战略大后方,成立国防决策机构。根据敌强我弱这个客观实际,确定并建设战略大后方是中国抗日准备的一项重要任务。1935年蒋介石视察西南各省后,指出了川、滇、黔三省在未来战争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四川应作复兴民族之根据地”。随着西南各省的渐趋统一,国民政府开始了对四川为中心的西南抗日大后方的建设工作。

1936年7月10日至14日,中国国民党在南京召开的五届二中全会上决定成立国防会议。蒋介石任国防会议议长,议员有阎锡山、冯玉祥等32人。1937年3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委员会决定成立国防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1人,以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正、副主席兼任之。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的设立,表明了国民政府的国防决定机构开始初步调整。

第四,制定国防规划,划分国防区域。国民政府在《1935年度防卫计划大纲》中,明确划分了国防区域、阵地线、兵力部署,将全国划为三道防卫区域;其中第一线有察冀晋绥区、山东区、江浙区、福建区、粵桂区,并规定各区陆军应努力侦察本区内之地形,利用演习构筑阵地,建筑交通道路,集积物资,完成作战之种种准备。《1936年度国防计划大纲》又将全国划为四大区:抗战区:察、绥、冀、晋、鲁、豫、江、浙、闽、粤;警备区:包括皖、赣、湘、桂四省;其余各省为绥靖区及预备区。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帅机关,设冀察、晋绥、山东、江浙、福建、粤桂六个国防区指挥部,一个预备军总指挥部。

以上抗战的准备工作虽然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总的来讲准备是非常不充分的,有的方面在后来的抗战中并没有发挥作用。

为了准备抗战,国民政府还力图加强经济建设,统一全国财政。改变中国财政经济的落后混乱局面,奠定长期抗战的物质技术基础,这是中国抗日御侮,救亡求存的基本工作。抗日战争前夕,国民政府在这些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有:

第一,推行国民经济建设运动。1935年4月,蒋介石在贵阳发起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同年11月,中国国民党五全大会决议设置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从事于建设方案之研讨及实际材料之收集。12月4日,中国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通过《确定国民经济建设实施计划大纲案》,指出“此实救亡图存,根本大计”,较为明确地把经济建设同抗日救亡联系了起来。这个运动,使经济和国防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

第二,建设国防工业。1935年4月,将原参谋本部所属的秘密国防机关国防设计委员会,更名为资源委员会,隶属军委会,活动范围从制订防卫计划转变为从事实际建设,成为领导重工业建设的主要机构。根据前一阶段的调查研究结果,资源委员会于1935年制定“重工业五年计划”,拟投资27120万元兴建冶金、机械制造、燃料、化学等企业。1936年国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拨给资源委员会法币1000万元,使其计划得以正式实施。到全面抗战爆发,资源委员会以投资、合办的形式控制的企业已达23个。

第三,加强公路、铁路建设。为利于战时大量兵员和军需物资的调运,国民政府在交通建设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的成绩也较为显著。1934年修筑了西北之西兰、西汉公路,此后又扩及甘、晋、新、绥、川、滇等省。至全面抗战爆发,共筑新路11.1万公里,其中1/3以上已铺路面,全国公路网大致完成。铁路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效。1935年9月同蒲路通车,1936年陇海路由西安延到宝鸡,1936年7月苏嘉路完成;1937年夏浙赣路全线通车,粤汉路也南北接轨,西南、东南诸省交通彼此贯通。到1937年上半年,全国铁路由1927年的8000公里增至13000公里,其中1935年后完成的约2000公里。

第四,改革币制,施行法币政策。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以紧急法令宣布改革币制,施行法币政策。规定即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后又增加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所有银币、白银一律交由指定银行兑换法币,实行白银“国有”。币制改革的施行,标志着国民政府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确立了对金融机构及其重要业务的统制,有利于推行战时财政经济政策,迅速调集人力、物力与财力以敷作战之需要。

尽管抗战前夕国民政府在经济方面的抗日准备有许多弊端,如造成英美帝国主义在华经济势力的扩张、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膨胀,等等,但它后来在支持抗日、服务战争方面,还是起了积极的作用。

国民政府在进行抗日准备的同时逐步调整外交战略,积极寻求外国援助。在对日交涉中,也开始由过去的妥协退让、丧权辱国,变得日趋强硬。特别是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1935年底至1936年底,在以调整中日关系为中心所进行的多次谈判中,国民政府对日本提出的以“广田三原则”为核心的一系列无理要求,基本没有再作重大的让步。

(二)国共谈判的进行

华北事变不仅造成严重的民族危机,也直接威胁到国民党的统治,迫使蒋介石不得不在对中共的策略上,从以大规模的军事“围剿”为主,逐步转向军事、政治两手交互并用。

1935年下半年起,蒋介石在用武力继续对共产党及红军“清剿”的同时,开始注意用“抚”的一手“消弭赤化”。所谓“抚”主要是“招安”,即利用各种手段,妄图分化瓦解革命力量,以“溶共”、“防赤”。与此同时,国民党的一些智囊人物向蒋介石提出同共产党谈判,以实现“溶共防共”、“安内、御侮”的目的。蒋介石迫于形势的压力及国民党内政外交的需要,亦不得不考虑如何对共产党采取更灵活一些的策略,遂提出所谓用“政治方法”解决“中共问题”的方案。这种情况下,蒋介石在1935年底主动派人秘密“打通与共产党的联系”,导致了国共两党的重新接触。这是中国国民党调整内外政策的一个重要步骤。

这时,中国共产党也在调整自己的内外政策。1935年7月,共产国际确定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政策。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于8月1日,以苏维埃中央政府和中共中央的名义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呼吁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同胞、各军队,不论过去和现在有任何利害冲突和政见分歧,都应本着“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真诚觉悟,捐弃前嫌,停止内战,集中国力,一致抗日,共同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宣言》表示:只要国民党停止进攻苏区,实行对日作战,红军立刻停止敌对行动,而且愿意与之亲密携手共同救国,并提出抗日救国、收复失地等10点施政方针。《宣言》放弃了反对一切帝国主义的口号,提出要联合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战争或善意中立的国家和民族。《宣言》的发表深受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拥护,宋庆龄、何香凝会同柳亚子、经亨颐、陈树人以及于右任、孙科等率先响应,产生巨大的影响。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12月在瓦窑堡召开政治局会议,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会后,毛泽东在党的活动分子会上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系统地阐明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会议之决议和毛泽东的报告指出在新的形势下,不仅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广大知识分子是坚决抗日的基本力量,而且民族资产阶级也有与之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可能性,即使地主买办营垒,也可能发生分化。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策略是“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军”,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此,必须反对“左”倾关门主义,同时坚持无产阶级在抗日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

瓦窑堡会议后,中国共产党广泛开展了统战工作。这时,中国共产党的统战工作采取了下层统战和上层统战同时并举,开展上层统战工作为主的做法。尽管瓦窑堡会议确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基本方针是抗日反蒋,但为了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危亡,不论是中共中央还是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都没有因为既定的抗日反蒋方针而放弃与蒋介石联合抗日的机会,表现出高度的革命灵活性。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在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开会讨论了如何在中国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确定了只要中国国民党真正停止反对红军的战争,并调转枪口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就可以同它联合的原则。中国共产党这种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的正义立场,为国共两党开始重新接触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在这种背景下,南京政府驻苏大使馆武官邓文仪和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负责人王明,以及潘汉年之间举行了初步谈判。

邓文仪是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生,深得蒋的赏识与信任,1935年春被南京政府任命为驻苏大使馆武官。同年秋回国述职时向蒋介石汇报,苏联政府曾向其表示愿支持中国抗击日本的侵略,同时还向蒋介石提交了一份有关王明在共产国际七大的发言摘要,蒋介石看后意识到共产国际正在改变政策,随即指派邓文仪马上返回莫斯科找王明进行接触,了解政治解决国共两党关系的可能性,并准备改善中苏关系。

12月,邓文仪奉命离开中国返回莫斯科,马上开始进行紧张的活动,直接写信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秘书处,请其转交王明,请求见面。随后,邓文仪通过原第十九路军流亡将领设在香港的抗日反蒋组织—中华民族革命同盟驻莫斯科的代表胡秋原再度与王明联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在了解到邓文仪的基本意图之后,同意接触,由潘汉年先出面。1936年1月13日晚,潘汉年按约定时间来到胡秋原的寓所,与邓文仪就国共两党关系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商谈。接着,中共代表团负责人王明又同邓文仪举行过多次会谈。邓文仪提出国共两党再次合作的条件是:(一)取消中国苏维埃政府,这个政府的所有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参加南京政府;(二)改编中国红军为国民革命军,因为同日本作战必须有统一的指挥;(三)国共两党间恢复1924—1927年间存在过的合作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可以继续独立存在。邓文仪还说明:南京国民政府将实行革新并逐步实行中共《八一宣言》中所提出的国防政府的10点纲领;在红军改编时,双方可以交换政工人员,以示互相信任和尊重;南京政府还将供给红军一定的武器和粮食等。此外,邓文仪还阐述了蒋介石规定的原则,其核心是政权与军队指挥权问题。至于抗日区域,改编后的红军可开到内蒙前线抗战,由南京政府军队保卫长江流域。对此,王明提出不同意见。他指出,内蒙目前实际上并非在南京政府控制之下,这种建议是不能接受的。接着,邓文仪提出,也可以划给西北部分地区作为红军的基地;并暗示这有可能使中共建立“国际联系”;南京政府正在同苏联谈判,以获得苏联的武器供应,准备对日作战。王明认为这些问题事关重大,最好由国民党派人在国内同中共中央及红军领导人商讨两党共同抗日的具体协议。此后,邓文仪将他同中共代表团王明、潘汉年等人的谈话记录,整理成详细报告,派其副官专程送回南京,供蒋介石阅示定夺。中共代表团则决定派潘汉年回国,以便在国内同中国国民党代表继续接触、谈判,并趁机恢复已到达陕北的中共中央与共产国际的电讯联络。

1936年2月,潘汉年再次与邓文仪会面,邓文仪将南京政府签发的护照交给潘汉年,两人商定了潘回国后与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陈果夫联络的办法。至此,国共两党代表在莫斯科的接触便告一段落。

从1935年底起,中国国民党主要通过以下三条渠道同中共秘密接触。

第一条,是南京方面同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渠道。联结这条渠道的国民党方面的代表是曾养甫和谌小岑,中共方面的代表是周小舟和吕振羽。当邓文仪奉命在莫斯科同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建立联系的时候,蒋介石在国内也设法同中国共产党建立联系,并指派陈立夫主持这项工作,陈立夫指派曾养甫出面在南京设法与中国共产党建立联系。曾养甫

当时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南京铁道部政务次长,又是CC的重要骨干,深受蒋介石器重。1935年11月底,曾养甫委托谌小岑寻找共产党关系。谌小岑早年参加过“觉悟社”,和周恩来、邓颖超相识。大革命失败后,在国民党方面从事劳工工作,并办过多种刊物,和进步文化人有来往。谌小岑在接受任务的当晚,即找翦伯赞(时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长覃振的秘书)商量,翦提议从监狱里放出一二个共产党员为此事奔走,曾养甫未采纳这个建议。翦又提出写信到北平邀吕振羽(北平中国大学教授,中共北平市委领导下的“自由职业大同盟”书记,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同意曾被聘为国民政府铁道部专员)来南京。吕振羽接到谌小岑信后,即交周小舟(时任中共北平市委宣传部长,分工联系北平自由职业大同盟)。数天后,周小舟通知吕去南京,探明此事系何人发动和主持。11月底,吕振羽到达南京,当晚就由谌小岑陪同到曾养甫家。曾表示自己是秉承宋子文的主意办事,希望吕振羽找一个共产党方面谈判的线索,吕振羽回答可以从学生或教授中找到线索。

1936年1月,周小舟到达南京,向吕振羽传达中共中央北方局有关国共谈判的条件是:(1)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2)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停止进攻苏区,承认苏区的合法地位等;周小舟要吕振羽辞去北平教职留南京,与国民党代表继续接触。曾养甫得知这两个条件后,代表国民党方面提出四点要求;(1)停止土地革命;(2)停止阶级斗争;(3)停止苏维埃运动;(4)放弃推翻国民政府的武装暴动等活动。吕振羽立即向周小舟作了局面报告。

3月,周小舟第二次到南京,带来了中国共产党方面向国民党提出的六项要求:(1)开放抗日群众运动,给抗日爱国人民以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等抗日民主权利;(2)由各党各派各阶层各军代表联合组成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3)释放一切抗日爱国政治犯;(4)改善工农群众的生活;(5)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停止进攻苏区,承认苏区的合法地位;(6)划定地区给南方各省游击队集中训练,待机出发抗日。针对国民党方面的4点要求,周小舟还向吕振羽传达了中共中央北方局的指示:(1)在合作抗日的形势下,只要国民党实施适合工农要求的适当政策,改善工农群众的生活,调整阶级间的关系,我们为着战胜日寇,加强国内团结,实行战时阶级休战;(2)国民党必须实行孙中山的“二五减租”政策,为了团结抗日,我们暂不没收地主土地;(3)国民党必须承认苏区的合法地位;(4)在组成国防政府的情况下,武装推翻国民政府问题将不复存在。与此同时,周小舟还带来由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中共中央方面领导人签名盖章、用墨笔写在白绸子上的给宋子文、孙科、冯玉祥、程潜、覃振、曾养甫等人的信,每封信均附有《八一宣言》。

鉴于周小舟带来由中共最高领导人毛泽东等亲笔签名的信件,国民党方面开始高度重视与周小舟等人的商谈,并决定正式向中共代表提出四项条件作为进一步谈判的基础。该四项条件是:(一)停战自属目前迫切之要求,最好陕北红军经宁夏趋察绥外蒙之边境。其他游击队,则交由国民革命军改编。(二)国防政府应就现国民政府改组,加入抗日分子,肃清汉奸。(三)对日实行宣战时,全国武装抗日队伍自当统一编制。(四)希望党的领袖来京共负政治之责任,并促进联俄。六七月间,周小舟第三次去南京,以正式代表身份与曾养甫会谈,系统地讲述了共产党抗日的愿望和六项要求及条件,并对国民党的四条要求作了回答,然后双方就国民政府作为国防政府的组织形式问题,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问题,南方游击队集中问题,释放政治犯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红军的领导权问题上,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后来,吕振羽又和曾养甫面谈了五六次,并要谌小岑写成书面材料。7月,曾养甫对吕振羽说,希望两党主要干部会谈或者周恩来来南京,或者由他和张冲去陕北。月底,曾养甫被任命为广州市长,他的陕北之行无法实现。为此他托谌小岑转一份密电码给吕振羽,告知今后可用武汉电台与陕北直接联系。此时南京方面已直接和中共中央联系,对中共北方局的关系已不重视了。8月,周小舟第四次去南京,取走所有材料和密电码。10月,中共中央通知北方局,以后同南京方面的谈判统一于中央,以免步调参差不齐。

中共北方局同南京的谈判虽然未达成具体协议,但这次谈判沟通了国共两党的思想,使南京方面对中共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主张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第二条渠道的开拓者是宋庆龄,秘密使者是董健吾。

宋子文在1935年底和宋庆龄商量,要派一名使者进入陕北苏区送信,直接和中共中央取得联系。他们选中了董健吾。董是中共地下党员,和宋子文是上海圣约翰大学同学,素有来往。1936年1月,宋庆龄邀请董健吾到自己的寓所,当面交给董一封信和其他物品,要他送到陕北瓦窑堡面交毛泽东、周恩来。董健吾到西安后,与同样负有沟通国共两党联系使命的中共党员张子华(真名王绪祥,党内名张子华,时任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组织部秘书和豫鄂陕边区特派员)不期而遇。由于遍地冰雪,无法进苏区,于是他们找张学良要求协助,张学良表示诧异,并去电南京核实此事,几天以后派飞机送董健吾等至肤施(延安)。2月27日,董健吾安全到达瓦窑堡。

林伯渠、张云逸、袁国平等领导人热情地接待他们。董健吾进苏区后化名周继吾。第二天,董由林伯渠陪同将宋氏密信呈递博古,传递了南京政府要同中国共产党谈判的意向。此时,中央红军已渡过黄河东征,张闻天、毛泽东、彭德怀等在山西前线石楼,周恩来则和刘志丹部队在折家坪附近。3月2日,张闻天、毛泽东、彭德怀要博古和董健吾等人一起去石楼,讨论和国民党联络问题,也要周恩来参加。但是董健吾急欲回上海复命。3月4日,张、毛、彭致电博古,同意董先回上海。同日,张闻天,毛泽东、彭德怀集中各方意见,提出“与南京谈判之意见”,表示“愿与南京当局开始具体实际之谈判”,并向南京方面提出五项条件:“(一)停止一切内战,全国武装不分红白,一致抗日;(二)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三)容许全国主力红军迅速集中河北,首先抵御日寇迈进;(四)释放政治犯,容许人民政治自由;(五)内政与经济上实行初步与必要的改革”。董健吾于3月5日带了上述条件离开瓦窑堡回上海。

董健吾的陕北之行,很快被西北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正凯知道,郭立即向阎锡山报告,阎又马上打电报给蒋介石,宋子文等人感到难堪,就收回了财政部给董健吾的委任状。董健吾的使命就此结束。

第三条渠道是谌小岑在打通第一条渠道的同时,又通过翦伯赞和左恭(时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征集部主任)建立了同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的联系。

1935年11月底,谌小岑和左恭商议如何寻找共产党的关系。左恭是中共地下党员,得讯后立即去上海向党组织报告,介绍了一位假称中共中央长江局系统的姓黄的同志给谌小岑。这个假称姓黄的同志,就是张子华。张子华和谌小岑交谈几次以后,建议国民党派人直接去陕北。通过谌小岑征得曾养甫的同意后,中共上海党组织决定派张子华赴陕北苏区。张子华到瓦窑堡后,博古单独接见了他,张子华口头汇报了国民党内部各派对抗日的态度,冯玉祥、胡汉民、陈立夫等有联俄联共一致抗日的表示,并介绍了陈立夫等正在寻找同共产党中央举行谈判的动向。

1936年3月8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山西前线交口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张子华向中共中央汇报了情况,中共中央就和南京政府联络、谈判的问题专门作了研究。4月中旬,张子华和冯雪峰一起从陕北返回上海。月底,张子华到南京,向曾养甫提出要了解南京方面联共抗日的具体办法。5月下旬,谌小岑将陈立夫在曾养甫家口授的四条,抄了一份给张子华,但没有说明是南京方面的条件,只说是谌小岑自己的看法,给中共参考。曾养甫向张子华传达口信,约中共主要负责人见面。张子华于5月底再次到瓦窑堡。

6月初,张子华带了几封周恩来的亲笔信返回南京。7月,曾养甫请张子华再往陕北,送一封信给周恩来,信中表示“盼两方面能派负责代表切实商谈,如兄能屏除政务来宁一叙至所盼祷”,并口头表示,邓颖超来也可以。

8月27日,张子华携信第三次返抵保安。8月31日,周恩来给曾养甫复信,表示“亟愿与贵方负责代表进行具体谈判”,“兄及立夫先生能惠临敝土,则弟等愿负全责保兄等安全。万一有不便之处,则华阴之麓亦作为把晤之所”。9月1日,周恩来又给陈果夫、陈立夫修书,表示“现养甫先生函邀面叙,极所欢迎。但甚望两先生能直接与会”。张子华携信于9月20日到达广州,陈立夫交待此问题由曾养甫解决。

9月27日,曾养甫与张子华见面,曾养甫提出请周恩来到香港或广州见面。28日,张子华发电向中共中央报告曾的意见。中共中央在10月9日才收到此电文,复电称:双方停战后,才可考虑周恩来去谈判。

10月15日,张子华向中共中央作了详细书面汇报。这次,张子华还从广州带回国民党方面答应的四个条件:(1)苏维埃区域可以存在;(2)红军名义不要,改联军,待遇与国军同;(3)共产党代表公开参加国民大会;(4)即派人具体谈判。曾养甫声明这是国民党当局的基本条件。10月17日,中共中央正式看到这四个条件,认为南京方面有谈判诚意。同时获悉蒋介石10月16日到西安,即要正在西安的张子华向蒋方交涉,由周恩来到西安与蒋直接谈判,后因交涉没有成功,未能成行。

9月1日,中共中央发电给正在西安的潘汉年,任潘汉年为中央谈判代表,与陈立夫直接面谈,其他几条途径逐渐停止活动。

10月初,潘汉年携带中共中央起草的《国共两党抗日救国草案》到上海。11月10日,在上海沧州饭店与陈立夫会谈,张冲也在坐。潘汉年将周恩来致陈氏兄弟、蒋介石的信交给陈立夫,还根据中国共产党起草的《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的基本内容,阐述了中共中央的意见。该协定提出:(一)双方派遣全权代表举行谈判,订立此抗日救国协定。

(二)双方共同努力为实行对日武装抗战,保卫与恢复全中国之领土主权,实现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之抗日救国联合战线,依据民主纲领建立中华民主共和国。(三)必要步骤:双方立即停止军事敌对行动;划定红军必须的与适宜的屯驻区,供给军费、粮食和一切军需品,不得变更共产党和红军中的组织与领导;改革现行政治制度,释放政治犯,不再破坏共产党之组织与不再逮捕共产党的人员,共产党停止以武力推翻现政府;召开抗日救国代表大会;建立统一的全国军事指挥机关,红军也派人参加,中国共产党承认国民党在此机关中占主要领导地位;与苏联订立互助协定。(四)国共派出同数的代表组织混合委员会作为经常接洽与讨论的机关。(五)双方均保持其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

对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合作方案,陈立夫不置一词。只转达蒋介石的意见:对立的政权与军队必须取消;中共军队目前可保留3000人,师长以上领袖一律解职出洋,半年后回国,量材录用;如果军队能如此解决,其他都好办。潘汉年严肃指出:这是站在“剿共”立场的收编条件,不能说是抗日合作的谈判条件。陈立夫再次强调蒋介石的中心意旨:必须先解决军事,其他一切都好办,可否请周恩来出来一次。潘汉年明确指出:停战问题不解决,周恩来是不会出来的。

潘汉年与陈立夫的晤谈,由于蒋介石坚持收编立场,且不允停战而毫无进展。不仅如此,蒋介石还调动260个团的兵力大举进攻,红军被迫奋起自卫,国共两军在甘肃境内黄河以东展开了激烈的战斗,一时间内战烽火再起,国共关系又陷入紧张状态。

11月16日,陈立夫第二次邀潘汉年去南京会谈。19日开始谈判,陈立夫说:蒋介石坚持原提各点,无让步可言,并要潘汉年把上次会谈时蒋介石的意图电告中共中央。潘汉年将预先抄好的《国共两党抗日救国草案》交给陈,并说这是中共对民族、国家最负责、最尽职的意见,供国共两党合作之参考。当谈到曾养甫提出的国共合作的四个条件时,陈立夫抵赖说:纯属子虚,蒋先生并未对第二人讲过。双方相持不下,会谈陷入僵局。21日,潘汉年将此次会谈情况报告中共中央。

为了迫使蒋介石从根本上放弃武力解决的幻想,11月18日毛泽东、彭德怀等发出《粉碎蒋介石进攻的决战动员令》。同日,红军于萌城以西击溃胡宗南部第一师之第二旅。21日,又在山城堡全歼胡宗南部一个整旅又两个整团。在这种情况下,12月初,陈立夫又派张冲到上海,向潘汉年表示:国共谈判不宜中止。

12月1日,毛泽东等红军将领并全体红军将士发表《致蒋介石书》,要求其“化敌为友,共同抗日”。12月8日,中共中央又电示潘汉年,继续争取停战谈判。中共中央于12月10日严肃指出:红军仅在抗日救亡前提下,承认改换抗日番号,划定抗日防地,服从抗日指挥,红军不能减少一兵一卒,并须在抗日战争中扩充,国民党方面,如有诚意必须立即停战,我们绝对不做无原则让步。由于国民党没有合作抗日的诚意,会谈已无法进行。

1936年国共两党的秘密谈判,最后虽陷于僵局,未达成任何协议,但由于双方多渠道、多层次的秘密接触和谈判,加深了国共双方之间的了解,为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和两党代表的正式谈判创造了条件。

(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初步建立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尽快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要求同国民党的主要领导人直接谈判,得到了国民党的响应。从1937年2月起,中共派出周恩来和秦邦宪等,先后在西安、杭州、庐山、南京等地同蒋介石、张冲等,就国共合作抗日进行了多次谈判。

2月8日,蒋介石就国共合作问题,指令在西安的顾祝同,必须在下述重要事项上征求共产党同意:“最要注意一点,不在形式之统一,而在精神实质之统一;一国之中,决不能有性质与精神不同之军队。简言之,要求共同实行三民主义,不作赤化宣传工作。若在此点同意,则其他当易商量。”要顾祝同将此言切实直告周恩来。

中国共产党为了巩固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推动国共两党合作的形成,于2月10日发出《中共中央致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提出当此“中华民族存亡千钧一发之际”,深望国民党三中全会将下列五项定为国策:(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二)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三)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五)改善人民的生活。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定确定此国策,则中共愿作如下保证:(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二)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五项国策”和“四项保证”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国共合作“对国民党做出的一个大的原则上的让步”。

2月12日,中共代表周恩来、秦邦宪、叶剑英与国民党代表顾祝同、贺衷寒、张冲,在西安开始就国共合作的具体问题正式进行谈判。在谈判中,中共代表坚持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所提五项要求、四项保证的原则立场,提出愿将现有红军中之最精壮者编为3个国防师,计6旅12团,每师1.5万人,在3个国防师之上,设某路军总指挥部,总部下设数个直属营。另外,还提出了参加国民大会、国防会议、军事委员会和停止对西路军的军事进攻等要求。国民党代表在蒋介石的授意下,要中共放弃自己的独立性,完全服从国民党领导;分割陕甘宁边区,划归地方行政区,直属各省,并取消民选制度;红军改编后服从蒋介石的一切命令,南京政府向红军派遣各级军政人员,每师编制不得超过1万人。3月10日,周恩来将谈判情况报告中共中央。13日,中共中央指示中共代表向国民党方面申明:“顾、贺提案完全不能承认”,“谈判须重新作起”,要求与蒋介石直接面谈。随后,周恩来回延安,叶剑英仍留西安进行联络。3月16日,周恩来返回延安,西安谈判暂时告一段落。

西安谈判虽然在一系列原则问题上未能达成协议,但总的来说仍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有助于国共两党关系的改善。如达成了在西安设立红军联络处的协议,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域建立的第一个公开办事机构。经过多次交涉,国民政府从3月份起,开始对红军军饷的接济。在中共代表的要求下,国民政府释放了西路军在河西走廊失利后被俘的部分红军指战员。

从3月24日至3月底,周恩来与蒋介石在杭州进行谈判。周恩来向蒋介石重申了中共方面关于国共合作的原则立场,表示了中共愿意与国民党合作抗日的诚意,同时根据中共给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电文的精神及西安谈判中双方争论的问题,提出十一项书面要求、保证及六项口头声明,坚持陕甘宁行政区必须保持完整,不容分割,红军编为3个师,人数4.5万人,3个师以上必须设总部等要求。蒋介石表示同意国共重新合作,但又说“不必说与国民党合作,只是与他合作”,要“商量一个永久合作的办法”。他认为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其他问题都好办。周恩来明确表示,国共合作到底的最好办法是国共两党要有一个共同纲领。最后蒋介石表示同意,由周恩来负责起草共同纲领。这次谈判,双方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渐趋一致,但仍然是议而未决。

4月2日,周恩来返回延安,向中共中央汇报了同蒋介石谈判的情况,随即起草共同纲领,准备再次南下与蒋介石举行谈判。

这个时期,中共中央一方面肯定了中国国民党自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与五届三中全会后的政策的转变;另一方面,也看到中国国民党的这种转变还是非常不够、非常迟缓与非常含糊的,号召全党以最大的坚持性和忍耐性,争取谈判的成功。

5月23日,周恩来、林伯渠携带中共方面起草的国共合作抗日救国共同纲领草案,到洛阳会见蒋介石。后因故未谈,双方约定到庐山谈判。

5月底,周恩来由西安乘飞机到上海,转赴庐山,6月初与蒋介石开始谈判。蒋介石根本不提他要周恩来起草共同纲领问题,而提出:(一)两党合作的形式问题,成立一个国民革命同盟会,由他指定国民党若干干部和中共方面推出同等数量的干部组成,他为主席,并有最后决定权;两党一切对外行动及宣传,统由同盟会讨论决定,然后执行,共同纲领亦由同盟会加以讨论;同盟会在进行顺利时,将来视情况许可,扩大为国共两党分子合组的党,并与第三国际发生关系,代替共产党的关系。(二)军队问题,提出中共方面根据以前关于国共合作的声明,发表对外宣言,中国工农红军改为3个师,然后南京政府发表3个师的番号,并委任师长。3个师仍照12团的编制,人数可容纳4.5万人。3个师之上设政治训练处。朱德、毛泽东离开红军出洋。(三)陕甘宁边区问题,坚持由国民党方面派边区的正职长官(可由中共方面推荐中央方面的人),边区自己推选副职,并提示可由林伯渠担任。南方游击队由中共方面派人联络,经国民党调查后,对部队进行编遣,其首领也须离开部队。另外,蒋介石还表示:在狱中的共产党员,可由国民党分批释放;可由国民党指定共产党出席国民大会的人数,但不能以共产党的名义出席;共产党的干部可以参加国防会议等。周恩来对蒋介石这一方案明确表示反对,特别是在红军改编后是否设指挥部和人事任命问题方面,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由于国民党方面缺少诚意,这次谈判未获结果,周恩来于6月16日返回延安。

周恩来返回延安后,中共中央经过反复研究,为推动谈判的进行,提出新方案十五点,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又作出让步。首先,在两党合作问题上,原则上同意组织国民革命同盟会,但要求先确定共同纲领,以便奠定同盟会及两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在承认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可同意国共两党各推出同等数量的人组织最高会议,以蒋介石为主席,承认他依据共同纲领有最后决定权;同盟会将来发展的趋势及与共产国际关系问题,为了不使它成为国共合作的障碍,中共可不加反对,但必须保持共产党的独立组织及政治宣传和讨论之自由。其次,在人事任命问题上,中共推荐从张继、宋子文和于右任3人中择1人任边区正职长官,林伯渠为副职。提出朱德作为红军指挥官。中共方面将此方案内容电告蒋介石。在此之后,国共两党代表又进行了第二次庐山谈判、南京谈判,终于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3-21 1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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