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最危险的时刻,一些民族败类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惜出卖民族利益,丧失国格和人格,认敌为友,充当了日本法西斯侵华的工具和帮凶,成了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这些民族败类最终的下场与日本法西斯一样,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成为人人讨而诛之的对象。他们最终也逃脱不了正义的审判。下面所介绍的这些民族败类,均在抗战胜利后受到了正义的审判。
殷汝耕——华北第一个傀儡伪政权主席
殷汝耕,浙江省平阳人。早年留学日本,并通过日籍妻子与日本军政界取得了联系。回国后,在各军阀之间进行投机活动,后投靠国民党亲日派、新政学系首领之一的黄郛。1927年,殷汝耕以国民党政府驻日代表的名义,代替蒋介石与日本勾结、密谈。
1933年春,日军大举进攻长城沿线的主要隘口。国民党驻守长城沿线的军队进行了英勇抵抗。但是,国民党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竟派代表与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在塘沽签订了卖国的《塘沽协定》。从此,整个华北门户洞开,日本侵略者可以随时进占冀察和平津。而作为亲日派的殷汝耕,此时被委任为冀东非军事区的蓟(县)密(云)区行政公署专员。
《塘沽协定》签订后,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进一步实施大规模的扩张,先后制造了张北事件和河北事件,攫取了河北和平津两市的大部分主权。接着,积极策动华北五省实行“自治”,对中国主权进行粗暴的践踏。续“香河事件”后,又唆使在冀东的得力看家犬——殷汝耕,制造“冀东事件”。早在1933年9月,国民党政府就批准将冀东划分为两个区,在通县和唐山分别设立蓟密、滦榆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殷汝耕、陶尚铭分任公署专员。陶尚铭不归附日本,为日方所排斥而辞职,殷汝耕则由日本侵略者推荐改任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冀东地区的大权实际上完全被殷汝耕一人掌握在手中。殷汝耕是一个死心塌地的汉奸,他公开与日本侵略者勾结,使冀东非军事区成为日本帝国主义严密控制的势力范围。1935年11月15日,殷汝耕为配合日本“华北自治”的阴谋,联合冀东各地一批亲日分子致电宋哲元、韩复榘,攻击南京政府内外政策,要求实现“华北自治”。11月23日,殷汝耕又在天津日租界召集有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等人参加的会议上,密商非军事区“自治”。翌日,殷日耕在通州召集非军事区各县及宝坻、香河、昌平县县长,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临时会议,并于当晚发表脱离国民党中央政权宣言。决定“自本日起,脱离中央,宣布自治,树立联省之先声,谋东之和平”。25日,殷汝耕在专员公署“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大会,自任“委员长”(后改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任“主席”。)公开打出其叛国“自治的旗号,成为伪满洲国之后的第二个在日本帝国主义卵翼下的汉奸傀儡政权。伪“自治委员会”宣布非军事区所属18县以及昌平、宝坻、香河和察哈尔省的延庆、赤诚、龙门,均属“委员会”管辖。12月,伪保安队又占领塘沽并强行将塘沽、大沽划入辖区。
殷伪冀东政权成立后,全面奉行亲日卖国政策。在军事方面,与日本及伪满、伪蒙疆政权先后签订了军事性质的政治同盟,商定冀东海防由日本海军舰队负责;冀东接近东北的长城沿线,由伪满政权负责治安;冀东与伪蒙边境防务由双方共同负责;各方实行军事上的共同防共。在政治方面,殷伪政权各部门大批聘请日本顾问。为了寻求日本帝国主义的庇护和支持,殷汝耕还多次派人或考察团赴日本和伪满等地活动。在经济方面,一方面寻求日本和伪满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又大肆出卖华北经济主权,使国民政府在财政上蒙受了重大损失。打着“自治”旗号的殷伪冀东政权,已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彻头彻尾傀儡政权,它的出笼,使得华北政局更加动荡不安。于是,全国各界爱国人士十分愤慨,一致声讨殷汝耕的叛乱行经,纷纷要求国民政府明令讨伐卖国贼。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南京国民政府曾经数次与日本交涉,要求取消该政权,但未得结果。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日军向北平大举进攻之时,驻通县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所辖的保安队第一、第二总队官兵,在总队长张庆余、张砚田率领下,于同年7月28日反正,将驻通县城内的日本侵略军一个中队及特务机关人员等400多人全部歼灭,并活捉汉奸殷汝耕,收复通县。可惜,殷汝耕在押送途中被日军劫走。之后,他失去利用价值,逐渐被日本冷落。
抗日战争胜利后,殷汝耕被捕,接受审判,被判处死刑。1947年,在南京老虎桥监狱被处决。
王揖唐——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
王揖唐,安徽省合肥人,早年留学日本东京振武学校学军事。抗战爆发后,王揖唐投敌,频繁与日本侵略者接洽。伪临时政权在北平成立,王揖唐作为“创始”人之一,捞了个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兼赈济部总长的职位。1938年9月,华北临时政权和南京维新政权在北平成立“联合委员会”,王揖唐任委员。
汪伪政权成立后,王揖唐出任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汪伪政权考试院院长。王揖唐还利用汪精卫的势力和影响,赶走了王克敏,自己当上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成了华北汉奸的头号人物。
1943年1月,王揖唐发表声明,为配合汪伪政权协助日本进行“大东亚战争”,宣布华北全面开展“东亚解放新国民运动”,并集中华北全部力量完成“大东亚战争”。然而,由于与汪精卫的矛盾,1943年2月,王揖唐被迫“辞”去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未能完全实现自己的“卖国抱负”。
抗日战争胜利后,王揖唐在北平被捕,被关进炮局监狱。河北高等法院在起诉书中列举了他投敌卖国的罪状,其中有为敌宣传战功,叛国亲日,五次举行治安强化运动,供敌粮食、金钱及其他物资,增强敌人实力等。
1948年9月10日,王揖唐以汉奸罪在北平姚家井第一监狱被处以死刑。
梁鸿志——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梁鸿志(福建省长乐县人)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划下,在上海沦陷区组织伪维持会。1938年,梁鸿志在日本人的直接操纵下,在南京成立所谓“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管辖苏、浙、皖三省的敌占区和宁、沪两个特别市,梁鸿志任伪“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兼交通部部长。日军顾问部与梁鸿志签定的秘密协定明确规定:“维新政府”未经与顾问协议,不得施行其政务。行政院会议内容及决议案,均由顾问事先按日方意见定调。连伪政权这群汉奸的生活起居,也要受到日本顾问的监视。
梁伪政权成立后,订立卖国条约,出卖华中资源,发行伪钞,掠夺人民财产,对沦陷区人民犯下了累累罪行。最大的劣迹,就是在经济上帮助日本侵略者对沦陷区人民进行掠夺,为其扩大侵略战争服务。首先,梁鸿志等汉奸以“政府”的名义,劫收了上海海关和中国政府在苏、浙、皖地区的税收机关。这些机关,名义上由伪政权管辖,实际上是日本侵略者的御用机关。其次,与日本侵略者签订了一系列出卖经济利益的卖国协定。1938年11月初,在上海成立了“华中振兴股份有限公司”,由日本著名资本家儿玉谦次任总裁。从此,华中地区的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矿产、水产、煤气等基本上为日本侵略者所控制。再次,开办华兴银行,发行伪钞,破坏中国金融。最后,为了向日本主子献媚和自身的挥霍,公开实施“烟、赌、娼”三大毒化政策,丧心病狂地毒害同胞,榨取钱财。在伪政权统治下,沦陷区一片乌烟瘴气,不知有多少人倾家荡产,有多少家庭惨遭拆散,有多少良家妇女堕入火坑。
1938年秋,梁鸿志与华北临时政权头目王克敏、王揖唐等在大连商讨成立“中央政府”问题。早在同年7月,原名兴亚会的汉奸组织改称为“大民会”,总部由上海迁往南京,组织机构成委员长制。次年9月,梁鸿志与王克敏等南北汉奸头目在南京举行会议,又将大民会的委员长制改为总裁制。梁鸿志任大民会总裁,温宗尧任副总裁,并聘请日本侵略者陆军少将、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为首席顾问。伪大民会在日本侵略者的监护下,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工具,进行大量投敌卖国的活动。
汪伪政权成立后,梁鸿志任汪伪政权有名无实的监察院院长,很不得“志”,变成一个“旁食者”。1944年11月,汪精卫病死后,梁鸿志改任立法院院长。
1945年日本投降后,梁鸿志躲在苏州。同年10月2日,梁鸿志在苏州被捕,随即被解押上海,送到楚园里作了“楚囚”。次年6月21日,梁鸿志以汉奸叛国罪被判处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陈公博——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
陈公博,广东省南海县人,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1920年秋,陈公博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回到广州后,在陈独秀的帮助下,参加成立广州共产主义小组,成为领导人之一,并因此出席了中共“一大”。1922年,赴美国留学后,即被开除出党。
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公博竭力鼓吹“抗日必亡”,散布“亡国论”。1938年12月,他由成都经昆明,逃往河内,追随汪精卫投敌卖国,做了第二号汉奸人物。汪伪政权成立后,他任立法院院长、广东省政府主席等要职,成为汪一人之下,群奸之上的“汉奸权贵”。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陈公博鼓吹上海当前除“担任后方任务”外,将来“为与日本同生共死,必将担任一部分之战线”。因此,“上海应以东亚共荣圈之中心地及联络线之资格,成为中日提携之轴心”。陈公博还以上海市市长的名义,发表《告上海市民书》,要上海市民与日本合作,务使“全面和平”得以早日实现。1943年3月底,汪伪政权为实现“中日”共同协力建设东亚新秩序这一目的,特派陈公博为访日“特使”。陈公博抵达日本东京,向日本主子表示:“深愿竭其人力物力贡献于大东亚战争,但求能与贵国携手迈进,并肩作战,无论任何牺牲所不能辞”。日本天皇奖给陈公博等人各一枚“一级旭日大勋章”。为此,陈公博离开东京时称:此次“奉令访日,承天皇陛下宠遇”暨内阁总理大臣等人的“隆重款待”,感到“无限光荣”,完全是一副奴颜婢膝之相。
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汪伪政权日暮途穷。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飞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强行引渡回南京,关押在老虎桥监狱。1946年2月,陈公博与陈璧君、褚民谊等三人被押往苏州狮子桥监狱关押。随后,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法官认为对陈公博应 “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悄悄地将其埋葬在一处公墓中。
周佛海——汪伪政权“三巨头”汉奸之一
周佛海,湖南沅县陵县人,早年留学日本。他曾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代表日本小组出席过中共“一大”,1924年冬脱离共产党。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周佛海投靠蒋介石。
抗日战争爆发后,周佛海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代理部长。随着全国抗战的呼声不断高涨,周佛海与汪精卫一伙组织“低调俱乐部”,与抗日唱反调,鼓吹“战必败,和未必大乱”的投降主义言论。还与日本侵略者暗中勾结,进行谋求“和平”的勾当。1938年12月,周佛海先于汪精卫等逃离重庆,经河内到香港。之后,由香港潜入上海,开展卖国活动。
汪伪政权成立后,周佛海任财政部部长兼行政院副院长等重要职务。1941年3月,汪精卫去日本治病期间,周佛海代行行政院长一职。8月初,汪病情恶化,周佛海应日本政府之召抵达名古屋探视汪,并与陈璧君商谈人事调整问题。后又抵东京,分别拜访日本首相、海相、陆相、军令部长、参谋总长等,讨论对重庆民政府的诱降及汪死后的人事安排问题。汪精卫病死后,周佛海任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
抗战胜利前夕,周佛海感到前途不妙,便暗中与国民党联络,寻求后路。抗战胜利后,周佛海曾被蒋介石任命为军事委员会京沪杭行动总指挥,后改任“总司令”,负责维护京沪一带的治安和秩序,等待重庆国民党军队的到来。他向蒋介石表示:“与其死在共产党之手,宁愿死于主席之前。”
当国民党大批人马到达上海后,周佛海失去了利用价值。1945年9月30日,周佛海等被押送重庆。次年9月押到南京。10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对周佛海进行公审。 11月7日,法庭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行,判处周佛海死刑。周佛海被送往南京老虎桥监狱。
次年3月,蒋介石发布特令,以“响应反正”、“戴罪图功”,“以观后效”为由,将周佛海“减为无期徒刑”,免其一死。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在惨呼哀号之后,一命呜呼。
梅思平——汪伪政权“开路先锋”
抗日战争爆发后,梅思平(浙江永嘉县人)上庐山参加蒋介石、汪精卫等人召开的谈话会,听到马君武等民主人士的“焦土抗战”呼声,颇不以为然。回到南京便参加了以汪精卫、周佛海等为中心的“低调俱乐部”,讥笑抗日是唱高调,还多次想办法托人向蒋介石“进言和平”。1938年11月,梅思平与高宗武、一道潜入上海,与日本代表进行秘密会谈,经过几天讨价还价,达成了所谓《日华协议记录及谅解事项》草案,主要内容有:汪精卫一伙表示参加“建设东亚新秩序”,同意缔结日华防共协定。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一伙人逃出重庆去河内。之后,梅思平因其“先锋”作用,被视为与汪精卫等人一样的“首义分子”,并组成了“最高委员会”。
1939年,梅思平任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长等职,其地位仅次于周佛海,并且成了周的大红人和以周为首的“实力派”的重要干将。1940年11月,梅思平参与了同日本政府签订出卖中国人民利益的《中日基本关系条约》。
抗日战争胜利后,梅思平在南京被捕,关押在南京宁海路25号临时看守所内,后被送进老虎桥监狱。1946年5月,南京高等法院第一庭公开审判梅思平。法庭内外,人山人海。梅思平在法庭上百般狡辩,拒不认罪,但铁证如山。5月9日,高等法院下达判决书:梅思平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他汪伪政权中在南京受审的第一个人。9月14日,梅思平在南京被执行枪决,结束了他可耻的生命。
褚民谊——汪伪政权“总管家”
褚民谊,浙江省吴兴县人,曾赴日本留学,在法国获得医学博士。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汪精卫、陈璧君,并由汪陈做媒,同陈母的养女陈舜贞结婚,于是成了汪精卫的连襟。
抗日战争爆发后,汪精卫一到上海,就立即召见褚民谊,让他谈对“和平”运动的看法。他参加了汪精卫一伙的“和平”运动,积极与日本勾结,进行卖国活动。1939年8月底,在汪精卫召开的伪国民党“六大”上,褚民谊任大会主席团副主席,被推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随后,在伪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褚民谊任秘书长,成为汪伪国民党的“总管家”。当时,人们对汪陈夫妇手下的汉奸,以“陈公博的嘴,周佛海的笔,褚民谊的腿”并称。
日本投降后,褚民谊与陈璧君等被软禁在广州。后又被押送南京宁海路25号看守所。1946年被关入江苏高等法院第三监狱。同年3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审判褚民谊,后被判处死刑。同年8月23日,褚民谊在苏州被执行枪决。
责任编辑:张波 最后更新:2017-03-27 16: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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