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本侵略者在湖北占领区推行殖民文化,实施奴化教育
为弱化中国人民的民族观念,摧毁中国人民的反抗意识,实现永久占领中国的野心,日本侵略者在湖北占领区竭力推行殖民文化,实施奴化教育。
(1)控制舆论阵地
日军在湖北设立了一批宣传机构。不仅侵鄂日军在汉口日军特务部下设第二课之宣传班,在汉口设日军报道班,在沦陷区各县设立宣抚班,日本国内新闻界也在武汉设立驻汉联络处等新闻团体,“使作战地域内的支那民众……在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营造亲日气氛,使庶民信赖皇军之恩惠”[1]。此外,湖北沦陷区的伪政权也设立宣传机构,伪华北临时政府和伪南京政府合办的中华联合通讯社也在武汉设立总分社,为日军的侵略摇旗呐喊[2]。
日军在湖北创办了一批报刊。仅武汉一地,日伪就先后创办83种报刊,其中发行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是由汉口日军报道班直接控制的《武汉报》和伪武汉市政府机关报《大楚报》。《武汉报》办报宗旨是“为适应民众需要,乃于焦土之上,播下文化种子,以和平建国为当前任务;以建设东亚新秩序实现大亚洲主义为终极目标”[3]。在湖北沦陷区的一些县,日伪也办了报刊。如伪汉阳县政府的《晴川民报》、伪黄陂县政府的《新黄陂》月刊等。地方报刊的新闻稿件主要由各地日军“宣抚班”供给。日伪在所办报刊上大肆鼓吹“中日亲善”、“建立东亚新秩序”等谬论,竭力宣扬中日“同文同种”,日本是东亚民族的“领导者”和“盟主”[4]等,为日军侵华制造舆论。为扩大宣传阵地,日军还在汉口设立放送局(即广播电台)。1938年11月日军在汉口黎黄陂路41号设立汉口放送班,1941年2月改为放送局,每天鼓吹“中日亲善”、“大东亚共荣圈”,宣扬“东亚圣战”的战果,同时播放反动淫秽歌曲,腐蚀沦陷区人民的抗日斗志。
日军出台了限制言论自由和禁锢民众思想的一系列法规。如规定一切出版物必须接受日伪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严厉禁绝一切反日言论。在蒲圻经商的武昌居民秦忠石因说过“中国抗战必胜”之类的话,经日商告发,日军即“令其自掘土坑活埋地下”。1941年,伪汉口特别市政府发布《汉口特别市管理无线电收音机规则》,加强对无线电收音机的管制。为加强舆论控制,日伪还成立华中东亚青年联盟总会(后改为武汉青年协会)、中日文化协会武汉分会(后改为湖北分会)、武汉文艺协会等所谓“人民团体”,为日军作奴化宣传。同时,日伪在武昌、汉阳、汉口、沙市、汉川、孝感、黄阪、应城等地还设有特务工作站或工作组,并利用洪帮、青帮势力,对沦陷区人民的言行进行严密监控。
(2)实施奴化教育
日本侵略军及其傀儡政权深知“欲亡其国,必先亡其魂”,于是大力推行“反共、睦邻、和平建国”的卖国教育方针[5],在湖北沦陷区实施奴化教育。
1938年11月,伪武汉治安维持会在社会局下设教育科。1939年4月,伪武汉特别市政府设教育局,主管全市教育。1939年11月,伪湖北省政府设教育厅,主管全省沦陷区的教育。同时,日军在占领区伪县政府内设置教育科(股),负责地方教育管理。日军在这些机构中安插大批日籍顾问并令其掌握实权,为其推行奴化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将沦陷区的教育纳入殖民教育的轨道,日军授意湖北沦陷区各地伪政府开办学校。据1942年统计,伪汉口特别市教育局下设的学校就有幼稚园4所、小学58所、简易小学10所、短期小学10所,学生25391人。私立小学近30所(其中有24所为德、日、意和英、美、法人士所办)。市立中学最多时有6所,私立中学及职业学校14所。日军在各县也办有一些小学、初中和高中等学校。日伪以这些学校为据点,强行招收沦陷区的儿童、青少年入学,企图通过学校教育使学生在所谓接受文化知识的过程中,逐渐泯灭民族意识,成为日伪统治下的顺民或奴隶。此外,日伪还在沦陷区开办民众学校、民教馆等,向民众灌输“中日亲善、共存共荣”等观念,毒害成年人的思想。
为进行奴化教育,伪武汉治安维持会、伪武汉特别市政府和伪省政府先后设立教员训练所、师范学校,培训中、小学教员,并规定只有经过训练所培训的学员,才能成为正式教员。在没有设立教员培训机构的沦陷区,招考教员时竟将“确有和平信念”即具有“中日亲善、共存共荣”观念列为报考条件[6]。
日军规定日语为沦陷区学校所有学生的必修课,中小学日语考试不及格者不能毕业,不能升学,不能就业,迫使学生学习日语[7]。同时,将原有国民政府教育部所审定的中小学教材全部废除,代之以伪华北教育总署编审会、维新政府教育部、汪伪政府教育部以及日本文部省所编印的教材。这些教材宣扬封建伦理道德和殖民精神,篡改历史,美化侵略,污蔑中华民族,侮辱中国人民。如在小学语文课本中,就蓄意把“太阳”比作日本,将“雪人”比作中国,说什么“太阳一出,雪人就溶化了”,对沦陷区的青少年和儿童进行心灵奴化。
更有甚者,是将奴化教育日常化。一是有些学校每天集合师生训话,由日本人出面宣讲“天皇加南京(汪伪)加满洲国等于东亚共荣圈”[8],宣扬日本统治东亚的谬论。二是强令高小、初中学生加入童子军、高中生加入青年团等汉奸团体。据统计,1942年武汉市区学校有童子军6280人、青年团员588人[9]。三是学校日常生活日本化,规定学生只能“唱日本歌、跳日本舞、练日本操”。中国的国庆节及其他传统节日要照常上课,而“天长节”等日本民俗节日则放假纪念。武汉各校的作息时间也改用东京的标准时间,营造日本国气氛,企图从思想上、文化上对学生潜移默化,以利于其异民族统治[10]。
9.日本侵略者施行毒化政策,毒害湖北人民
日军为了削弱湖北沦陷区人民的斗志,巩固殖民统治,同时为了聚敛钱财,为日伪军队和政权提供财政来源,授意各地伪政权推行毒化政策。
(1)使吸毒合法化。各级伪政府颁布一系列法令,名曰禁毒实则推行毒品专卖,使吸毒合法化。1939年5月4日,伪武汉特别市政府颁布《戒烟法》,规定“依本法及依本法颁布之法令特许认可经营者,并不免其应纳之捐税”[11],打着禁烟的旗号,通过政府专卖制度使毒品买卖合法化。1940年3月23日,伪湖北省政府第六次会议通过《各县禁烟禁毒暂行条例》《各县分期禁烟暂行办法》和《各县烟民申请登记领取执照暂行办法》,以法令的形式推行毒化政策,在全省实行鸦片特许经营制度,由各级伪政府成立“禁烟”机构(禁烟局或鸦片专卖局)承办。为了强制推行毒化政策,扩大烟毒销量,日伪一方面不断放松对烟民吸食烟毒的限制,如应城日伪政府于1943年7月发布告示,公开鼓励吸食烟毒[12],另一方面降低烟毒价格,积极组织烟土货源。1944年3月1日,汪伪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取缔土膏行商章程》《烟民登记分期戒绝办法》和《限期禁绝吸售所办法》三个所谓禁烟法令,实则进一步推行毒品专卖。
(2)鼓励民众吸毒。日伪为了扩大烟毒销量,在其控制区内采取各种措施优待烟民,以引导和鼓励民众吸食烟毒。在武汉市,吸烟执照可以起到“护身符”的作用。日伪宪警巡逻检查,对烟馆烟民不加干涉,“甚至在岗哨林立的地方,出示烟照亦可通行无阻”。很多市民为保平安,纷纷申领烟照。伪政府还购回烟毒,交给各联保出售,以售定考绩[13]。在应山县,伪政府公开奖励民众吸食鸦片。日军“每见鸠形鹄面之烟民,则伸出大手指,比为顶好良民,放宽其监视程度,如遇见卧床烟民,可以不起立,不为其敬礼以资鼓励”[14]。在其他各县,日伪人员也通过各种途径有意褒奖鸦片吸食者,对非烟民借故刁难。
(3)强迫种植鸦片。据调查,抗战时期,“全省有黄陂、孝感等数十县,由日军特务部督饬伪政府,强迫人民,改种鸦片”[15]。1940年初,伪黄冈县政府逼令新洲杨家岗等地农民铲去成熟麦苗250亩,改种鸦片[16]。同年1月,伪武昌县政府根据日军旨意指令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种植鸦片,“县城郊之东湖沿岸、普爱乡之肥美地区与纸坊镇之三斗坵一带为鸦片推广种植区域”。凡上述三地之各户,都必须“按时种植,倘有不服从命令行为,一经查觉,即铲除青苗,没收土地,毫无客气”[17]。
在日伪政策的影响下,湖北沦陷区烟毒泛滥,各县烟馆林立,烟民遍地。在武汉市区,1939年共有土膏店32家,各种销售鸦片的商户3400家[18],全年销售鸦片3万两以上[19]。从1938年11月到1939年4月,武汉全市戒烟收入共计520996.28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5758005.68元的9%,仅次于盐政收入的3844425.48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6.77%),居各项收入的第二位[20]。到1942年,武汉全市年销售官土上升到10万两以上[21]。在应城县,1942年县城即有烟馆42家。1943年5月,小镇长江埠人口仅千余,即有烟馆11家[22]。
(四)日军侵略所造成的湖北人口伤亡
日军侵略造成湖北人口巨大伤亡,据初步调查和不完全统计,因日军长时间、大范围地侵略、侵占湖北,造成直接伤亡总数达930447人(不包括军人)其中死519081人,伤411366人。间接伤亡人数限于资料缺失,未统计。
1.直接伤亡
(1)日机轰炸造成湖北人口伤亡情况
从1937年8月21日日机轰炸孝感郑关镇飞机场、武昌青山张公祠堤外和鄂城[23] 到1945年日本投降,日机对湖北的轰炸长达8年之久。全省除鹤峰、利川、房县、竹溪、保康等5县以外,66个县市遭到日机轰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据统计,从1937年8月至1943年11月,日机共轰炸湖北1207次,投弹18296枚,造成9743人死亡,13627人受伤,共计伤亡23370人。加上1944年5次轰炸伤亡53人,总计伤亡23423人[24]。仅1938年8月一个月就被炸死1684人,炸伤3675人[25]。1938年11月5日,日机数十架轰炸荆门县沙洋镇,一次就“炸死2000余人”[26]。武汉仅1938年8月12日,就炸死千余人[27]。宜昌多次遭到日机“轮番轰炸”,仅“中华民国廿八年春,寇机屡袭宜昌,居民死伤数千人”[28]。尤其在日军发动的宜昌作战中,从1940年6月9日到12日“敌机终日袭击宜昌市区及近郊”,“归于毁灭者,实不可以数计”[29]③。
(2)日军集中屠杀造成湖北人口伤亡情况
日军侵占湖北后,在湖北制造了大量集体大屠杀事件,在很多地方制造了“杀人场”、“杀人堰”、“杀人潭”、“万人坑”和“无人区”[30]。据档案资料记载,日军“在武昌张公亭一带”、“汉阳县第10区渔门乡‘杀人场’”,各杀人“数百次”,分别“杀害人民14000余人”和“15000余人”[31],日军在黄陂县刘店乡坦教湖、钟祥县老堤、通城、宜昌县土门、宜都等地,集中屠杀3000人以上就有多次。在通城用“机枪射死者5000余人”[32],在宜昌“土门残杀的人达4000之多”[33]。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日军还在投降撤退时“将(宜昌县)大桥边曹家畈方圆40余里的乡村,放火烧光,杀死和平居民600余人,尸横遍野,路不通行,造成了无人区”[34]。
(3)日军其他暴行造成湖北人口伤亡情况
一是强奸。日军所到之处,见女无不奸淫,且很多妇女被强奸和轮奸后遭日军残忍杀害。据不完全统计,仅枝江县就被日军“强奸轮奸2207人,奸污致死者211人”[35]。“14岁的女孩子胡××,被8个鬼子轮奸致死。58岁的黄××,被强奸后还要他的儿子奸他的母亲”[36]。在宜昌土门附近,被日军“先奸后杀的妇女有80多人”[37]。日军还在湖北多次集体强奸妇女、幼女。
1943年5月,日军侵犯长阳时,在“龙永乡金子山之西市坪,避难妇女幼弱藏于岩穴中,被敌结队奸污者达400余人”[38];在“都镇湾一地,集老弱妇女300余人,隐避佷山之下,敌发现后,视若驯服羔羊,为所欲为,8岁之幼女,60之老妪,无一幸免”[39]。日军还在占领区内设立“慰安所”,在湖北各地强拉青年妇女充当“慰安妇”,残害妇女。日军占领汉口初期就开办了30家“慰安所”。日军在当阳一次就“掳青年妇女百二十人,充作营妓取乐”[40]。日军在长阳“津洋口、龙舟坪一带,捉80多名中青年妇女,用两只木船送往沙市‘皇军娱乐部’,大多死在日本侵略军之手”[41]。
二是活埋。日军侵占湖北后,将大量捕捉俘获的平民、抗日军人活埋,往往逼迫被埋者“自己挖一土坑,再命”其“下去”,“再叫苦力往他们头上一锹锹地填土,直到填平为止”[42]。
三是刺杀。仅举一例。“日寇第39师团231联队队长尾浦银次郎于1940年4月8日侵入沙市后,将中山大道中段划为军事防地,将义鼎昌(现为年康布店)门口之电线杆用铁皮包裹,捕我居民后绑于杆上,练习刺枪,至1942年10月在此杆上被刺死者达280余人。”[43]
四是毒杀。据有关资料记载,日军除1941年3月用飞机向巴东等县投细菌弹以外,还在湖北很多地方用毒气毒杀平民。例如,1940年8月27日,日军就在黄梅县路塘乡砂螺嘴将项四火(71岁)、杨金枝(女,10岁)等22人抓获后,施放毒气将其全部毒死[44]。日军还多次用活人进行毒气试验、用活人解剖实地“教育”士兵、强迫居民注射毒药,造成大量无辜平民和抗日军人俘虏遭受毒害致死[45]。并将宜昌、当阳、宜都、荆门等地长期作为用活人试验生化毒气弹和用活人解剖训练“学兵”的基地[46]。1945年6月,“驻宜昌的敌九十七旅团医院,最近藉口预防脑膜炎,强迫我民众注射某种毒针。这种针注射后,倾刻间手臂就发肿胀。”到6月30日止,“已毙命千多人”[47]。1942年6月,日军对在宜昌县高家店村抓到的20多岁男子邹连山实行活体“解剖,后又用手术刀子刺杀其心脏部位,”以其“身体内的五脏,向卫生修业兵进行了说明……实地教育”[48]。
五是虐杀。据档案资料记载,日军在宜昌县小溪塔“将一老婆婆用木棒从肛门内串至头顶,架在水沟上,当桥走”[49]。长阳“幼女焕元,仅五岁,敌用刺刀劈入阴部,当即殒命,敌引颈大笑”[50]。日军“用一条毒蛇将头置放陈启松的肛门外,剪掉蛇尾,蛇疼痛钻入陈肚内,陈倒在地上乱翻致死”[51]。“日寇唤使狼狗咬破段华廷姐姐的肚皮,掏出胎儿,取出心肝,连同挖李自成、宋兴甫共3人的心肝,一起炒了喝酒。”[52]
综上所述,因日军长时间、大范围对湖北的轰炸、攻击和侵占后的大肆屠杀,造成湖北人口巨大直接伤亡。据本次调查获得的较为系统的1946年2月《湖北省人口伤亡统计表》统计,“自七七事变起至三十四年(1945年)八月十四日止”,湖北人口伤亡928596人,其中死亡517742人,重伤234559人,轻伤176295人(见表一)。
表一:湖北省人口伤亡统计表(三十五年二月)
区别 | 共计 | 重伤 | ||||||||
合计 | 男 | 女 | 幼童 | 不明 | 合计 | 男 | 女 | 幼童 | 不明 | |
总计 | 928,596 | 516,170 | 348,797 | 31,222 | 32,407 | 234,559 | 135,672 | 91,236 | 7,651 | — |
汉口市 | 93,630 | 47,704 | 36,275 | 3,424 | 6,227 | 14,629 | 3,323 | 5,628 | 678 | — |
武昌市 | 55,293 | 28,862 | 20,523 | 1,640 | 4,268 | 10,919 | 6,336 | 4,218 | 365 | — |
汉阳市 | 7,684 | 4,064 | 3,051 | 257 | 312 | 1,841 | 986 | 782 | 73 | — |
第一区 | 199,656 | 110,933 | 78,144 | 8,690 | 1,384 | 63,617 | 35,842 | 26,768 | 2,007 | — |
第二区 | 116,497 | 63,794 | 46,428 | 3,963 | 2,312 | 29,790 | 16,887 | 11,739 | 1,164 | — |
第三区 | 118,211 | 65,588 | 44,636 | 2,666 | 5,321 | 30,596 | 17,197 | 12,599 | 800 | — |
第四区 | 144,479 | 81,687 | 52,903 | 5,105 | 4,784 | 37,442 | 21,137 | 15,109 | 1,198 | — |
第五区 | 106,035 | 65,803 | 34,821 | 2,869 | 2,542 | 26,871 | 16,774 | 9,216 | 381 | — |
第六区 | 80,321 | 42,894 | 30,232 | 2,492 | 4,703 | 16,998 | 10,902 | 5,657 | 439 | — |
第七区 | 5,825 | 4,209 | 1,526 | 90 | — | 1,659 | 1,171 | 449 | 39 | — |
第八区 | 965 | 627 | 258 | 26 | 54 | 197 | 117 | 71 | 9 | — |
区别 | 轻伤 | 死亡 | ||||||||
合计 | 男 | 女 | 幼童 | 不明 | 合计 | 男 | 女 | 幼童 | 不明 | |
总计 | 176,295 | 102,094 | 69,073 | 5,123 | — | 517,742 | 278,404 | 188,488 | 18,443 | 32,407 |
汉口市 | 20,266 | 11,012 | 8,631 | 623 | — | 58,735 | 28,369 | 22,016 | 2,123 | 6,227 |
武昌市 | 11,035 | 7,112 | 3,669 | 254 | — | 33,339 | 15,414 | 12,636 | 1,021 | 4,268 |
汉阳市 | 1,360 | 762 | 541 | 57 | — | 4,483 | 2,316 | 1,728 | 127 | 312 |
第一区 | 31,153 | 16,515 | 13,465 | 1,173 | — | 104,886 | 58,581 | 38,911 | 5,510 | 1,834 |
第二区 | 29,230 | 15,372 | 12,889 | 969 | — | 57,477 | 31,535 | 21,800 | 1,830 | 2,312 |
第三区 | 24,573 | 14,220 | 9,842 | 511 | — | 63,042 | 34,171 | 22,195 | 1,355 | 5,321 |
第四区 | 30,331 | 19,845 | 9,665 | 321 | — | 76,706 | 40,705 | 28,129 | 3,088 | 4,784 |
第五区 | 17,594 | 10,626 | 6,502 | 466 | — | 61,570 | 38,403 | 19,103 | 1,522 | 2,542 |
第六区 | 9,005 | 5,358 | 3,420 | 227 | — | 54,318 | 26,634 | 21,155 | 1,826 | 4,703 |
第七区 | 1,585 | 1,162 | 401 | 22 | — | 2,581 | 1,876 | 676 | 29 | — |
第八区 | 163 | 110 | 48 | 5 | — | 605 | 400 | 139 | 12 | 54 |
上表有两项“说明:1. 本表人口伤亡系指受敌军攻击、敌机轰炸、敌人任意拘囚、横施毒刑、大举屠杀,或人民自卫抗战等项情形而伤亡之人口数编列。2. 军人伤亡未列入”[53]。显然,这一数据仅限于日军投降前湖北平民直接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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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井上久士编:《华中宣抚工作资料》,日本不二出版社1989年版,第51页。
[2] 武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武汉市志·新闻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24页。
[3]《〈武汉报〉发刊词》,载《武汉报》1939年11月10日。
[4] 何庭流:《教育与救国》,载《大楚报》1942年6月21日。
[5]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教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1页。
[6] 熊楚洪整理:《宜昌沦陷时的教育事略》,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宜昌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宜昌市文史资料》1985年第4辑,第196页。
[7]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教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1页。
[8] 苏发刚:《日寇在青山的暴行》,载武汉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武汉文史资料》杂志编辑部编:《武汉文史资料》1995年第4辑。
[9]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教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1—142页。
[10] 敖文蔚主编:《湖北抗日战争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11—418页。
[11] 见伪《武汉市政府公报》第2期,1939年8月,武汉市档案馆馆藏。
[12] 应城县文献委员会编:《应城县抗战史料》(1946年10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485。
[13] 黄冈县政府编:《黄冈县抗战史料》(1948年10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468。
[14] 马行建编:《应山县抗战史料》(1948年5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530。
[15] 汉阳县政府编:《汉阳县抗战史料》(1947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478。
[16] 黄冈县政府编:《黄冈县抗战史料》(1948年10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468。
[17] 张华桢编:《武昌县抗战史料》(1947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477。
[18] 武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武汉市志·大事记》,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5页。
[19] 武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武汉市志·税务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2页。
[20]《武汉维持会和武汉市政府从1938年11月到1940年底对武汉的统制》,转引自涂文学主编:《武汉沦陷时期档案史料丛编——沦陷时期武汉的社会与文化》,武汉出版社2005年版,第96页。
[21] 夏国尧、黄少呤:《日伪武汉戒烟局的黑幕》,载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文史学习委员会编:《武汉文史资料文库》第6卷,武汉出版社1986年版。
[22] 应城县文献委员会编:《应城县抗战史料》(1946年10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485。
[23]《湖北省境内敌机空袭统计第一集》(1937年8月—1939年1月),见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湖北省抗战损失统计》(1939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六(4)—639。
[24] 参见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抗战期间湖北概况统计》(1940年3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2—2—35;《抗战以来敌机空袭损害》,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A2.14—2、LS1—4—3759。
[25] 参见湖北省政府编:《湖北省1941年统计提要》(1941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二—1—5048。
[26] 《日军在湖北暴行简记》(1938年),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530页。
[27] 《日军在湖北暴行简记》(1938年),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528—529页。
[28] 1939年4月,在宜昌三游洞办公的省政府代主席严立三等题石刻,载宜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会编:《宜昌市志》,黄山书社1999年版,第19页。
[29] 参见湖北省政府编:《湖北省1941年统计提要》(1941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二(1)—5048;宜昌县政府编:《宜昌县抗战史料》(1948年3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504,第10页。
[30] 《13、39师团罪行调查书》(1951年12月整理)、《朱湾村人民控诉书》(1987年整理)、《日军在湖北暴行简记》(1938年),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52、369、537、538、540页。
[31] 《日军在湖北暴行简记》(1938年),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530页。
[32] 《在通城的暴行》(1947年9月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135页;通城县政府编:《通城县抗战史料》(1947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527。
[33] 《黄仕钊控诉书》(1987年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28页。
[34] 《13、39师团罪行调查书》(1951年12月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51—352页。
[35] 《枝江人民控诉书》(1951年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439页。
[36] 《在枝江的暴行》(1985年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440页。
[37] 《黄仕钊控诉书》(1987年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28页。
[38] 《在长阳的暴行》(二)(1948年3月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448页。
[39] 《在长阳的暴行》(二)(1948年3月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448页。
[40] 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关于苏联引渡日籍战犯在中南区湖北省宜昌一带之罪行调查》(1951年12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ZN6—1—27。
[41] 《在长阳的暴行》(一)(1987年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447页。
[42] 《朱湾人民控诉书》(1987年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69页。
[43] 《13、39师团罪行调查书》(1951年12月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52页。
[44] 参见黄梅县政府编:《黄梅县抗战史料》(1948年6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475。
[45] 参见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细菌战与毒气战》(5),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88—624页。
[46] 《平田日出雄笔供》(1954年8月22日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75—376页。
[47] 《敌强迫我民众注射毒针》(1945年7月5日),载《新华日报》1945年8月5日。转引自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细菌战与毒气战》(5),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647页。
[48] 《林正笔供》(1954年10月9日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54—355页。
[49] 《13、39师团罪行调查书》(1951年12月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51页。
[50] 长阳县政府编:《长阳县抗战史料》(1948年3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507。
[51] 《桑本罪行调查书》(1952年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42页。
[52] 《黄仕钊控诉书》(1987年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328页。
[53] 湖北省政府社会处统计室编:《湖北省人口伤亡统计表》(1946年2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A2.24—18。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29 09: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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