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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三)【2】
2017-06-29 10:38:25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作者: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点击:  复制链接

  8)财政损失

  一是税收损失。因日军侵略湖北,随着武汉和湖北大部分地区被日军侵占或沦为战区,工厂、商店等大都西迁或被破坏、摧毁,湖北省属企事业、工矿业、商业等损失殆尽,航运方面仅在宜昌以上航线艰难维持交通,省公营经济再无盈余,政府根本无法收到税收,导致财政收入严重萎缩。政府所能征收到的税收仅限于未沦陷的地区,而这些地区均为不发达的落后山区,所征税收极为有限。如营业税收入,全省在1939年度仅实征收728341元,同1935年度实征收3766538元相比,减少80.66%;契税收入,全省在1938年度仅实征收48417元,同1936年度实征收869026元相比,减少94.43%;房捐收入,全省在1938年度仅实征收19190元,同1937年度实征收191212元相比,减少89.96%,且在1940年和1944年、1945年完全无征收[1]。另据《湖北省税务战时变迁情形及损失估计》[2]记载,“惟沦陷各乡,被敌伪设卡强征,致使应征税收,损失甚巨。如蒲圻、武昌、汉阳、嘉鱼、咸宁、通城、崇阳、大冶、阳新、鄂城、通山、蕲春、浠水、黄梅、广济、罗田、英山、黄安、黄冈、麻城、礼山、随县、安陆、孝感、云梦、应山、应城、天门、汉川、京山、沔阳、潜江、枣阳、钟祥、监利、枝江、江陵、远安、宜都、宜昌、荆门、当阳、石首、松滋、公安、光化等四十七县,于二十七、二十九、三十二、三十四各年战役中,相继沦陷,截至现在止,按后方同等完整县份历年收敷分别估计,共应征自治税收二十五亿三千三百〇八万九千元。除已征二亿八千一百四十七万九千元外,其余损失二十二亿五千一百六十一万元(以中间年份1941年7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12.85)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17522.2568万元),以致各县税务局组织缩小至最低限度。其五、六等局局长,由县长兼任,甚至仅存一税局名义”。又据《抗战两年来湖北省税收损失统计总表》[3]记载,自1937年7月至1938年6月,全省各项税额应收39382063元,实收23957231元,损失15424832元,损失39.17%;1938年7月至1939年6月,全省各项税额应收40230101元,实收12688883元,损失27531218元,损失68.45%。由此可见,湖北省税收损失尤为惨重。湖北省税收损失以1937年7月至1938年6月应收税额39382063元为基数,8年应收31505.6504万元,以80%损失推算,共计损失为25204.5203万元,以1937年12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1.07)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23555.6265万元。

  二是财政紧急支出。据《抗战两年来湖北省各项紧急经费支出损失统计表》[4]记载,自1937年7月至1939年6月,由省库支出的各项紧急经费达5000000元,同时注明“紧急经费支出损失表,所列各费,系根据抗战两年间由库支出各项紧急经费,查明编列,至于各机关之迁移费及省营工厂之拆迁等费,均散见各部门表内,本表概未列入”。以中间年份1938年6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1.23)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406.5041万元。

  三是自卫队经费支出。抗战期间,湖北省各地都成立了自卫队,也称国民抗敌自卫团、义警等。支出经费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据《抗战期间湖北概况统计提要·各县28年度收支》[5]记载,1939年湖北省自卫队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849380元。以1939年全国统一物价指数增长倍数(2.06)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89.7757万元。由此推算,抗战8年全省各地自卫队经费支出达718.2056万元。

  四是赈款支出。据省赈济委员会资料记载,1940年分配(难民)赈款为120.095万元,1941年分配赈款为136.5036万元,两年分配赈款合计为256.5987万元。以1940年12月全国统一物价指数增长倍数(7.64)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33.5862万元。由此推算,抗战8年间赈款支出最少应有134.3448万元。

  四项合计财政间接损失达(1937年7月法币)24814.681万元。

  9)金融损失

  一是开办银行发行日钞(俗称军用票)。1938年,日军侵占武汉前夕,湖北大批金融机构迁往鄂西或四川,少部分迁入汉口租界,以暂避日军兵锋。日军侵占武汉后,在汉口的中国、中央、交通、农民等国家银行迁往重庆,湖北省银行随同省政府迁往恩施。不久,沙市、宜昌等地的银行机构亦相继撤退到鄂西或四川。日伪为了进行经济掠夺,垄断武汉乃至湖北的金融市场,操纵货币,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即在占领区发行日钞(俗称军用票)。1940年5月5日在汉口成立中江实业银行,并相继在武昌、沙市等地设立分行,在应城等地设立办事处,建立以武汉为重点和中心的日伪金融业。该行还代理伪省、市两政府金库,经营货栈仓库,开设典当,代理保险业务,后又增加储蓄、信托等业务。至1943年3月,该行资本包括存款,已从开业时的军用票500万元增加到3000多万元[6]。而法币在与日军发行的军用票流通中,比价时常变动。武汉沦陷不久,日军规定每100元法币兑换军用票80元。1940年冬,每100元法币跌至合军用票59元,1942年8月跌至0.95元[7]。依照1940年冬每100元法币兑换59元军用票的比例以该行开业时资本额500万元计算,日军在湖北省通过发行日钞的金融掠夺最低有295万元法币,按照1940年11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7.22)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40.8587万元。

  二是扶持伪政权发行伪钞中储券。1941年1月,汪伪中央储备银行成立并发行中储券。日军为达到在湖北“以华制华”的目的,于1942年8月成立伪中央储备银行汉口分行,随即大量发行伪中储券。不久,汪伪政府为整理货币,公布推行中储券办法,废止法币与中储券并行流通,并在武汉三镇全面按2∶1的比价实行法币兑换中储券。在此次收兑中,武汉共发行9000万元伪中储券[8]。至1945年8月,在武汉发行的中储券,据伪中央储备银行汉口支行账面记载,达1484亿余元。由于中储券的无度发行,造成剧烈通货膨胀。中储券发行之初最高面额为100元,1945年已出现面额10万元的大钞。1944年3月1日,武汉的黄金价格每两约为中储券2万元,9月猛涨至5万元左右,半年涨了2.5倍。抗战胜利后,中储券200元换法币1元,使人民和金融业蒙受巨大损失。仅以伪中央储备银行汉口支行成立时发行9000万元中储券及法币兑换中储券2∶1的比价计算,日军通过伪政权在湖北省的金融掠夺最低达法币18000万元。以1942年8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44.69)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402.7747万元。

  三是使用日钞套购物资。武汉沦陷后,仅“被日本洋行以军用票收购掠夺的桐油达700吨”[9]。按照每吨合20市担及“每市担值国币(法币——编者注)四十二元——战前三年平均价”[10]计算,仅此一项损失就达58.8万元(这里不做折算,视为1937年7月法币)。

  三项金融损失合计(1937年7月法币)502.4334万元。

  10)文化损失

  据1947年11月30日《湖北省省立武昌图书馆财产间接损失报告表》[11]统计,抗战时期该馆间接损失达402361元。以中间年份1941年7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12.85)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3.1312万元。

  1938年,国民政府第五战区部队为搜集战备物资,在部队转移四川时,将武当山周府庵、遇真宫、元和观、太子坡等宫观里大部分铜质像器约千件拆下,由炮16团以40部马车运往重庆兵工厂,毁像冶铜,制造枪炮,用于抗日。据目睹者估计,运走像器约千件,折铜几十万斤。部队为方便运输,把部分文物在汉中地区熔化。据现存文物级别比例推算,抗战时期武当山文物损失948(不包括收回52)件,一级文物占33.5%为318件,二级文物占12.6%为119件,三级文物占53.9%为511件。如果用2007年十堰市政府为收回6件武当山文物而支付的保管费人民币100万元来比较,武当山在抗战期间损失的948件文物,至少在1亿人民币以上(2007年价值)。

  11)公共事业损失

  “湖北因地处抗战前卫,所受战争损害,实较其他各省尤为惨烈”[12],因战争造成各机关团体迁移、难民资遣、被破坏建筑修复等费用支出甚大。

  一是行政复员经费。日军投降后,湖北省省、县两级1945年度“行政复员费”和“1946年度行政复员费及教育复员费”达183171.6万多元[13]。以1945年12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2490.24)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73.5558万元。

  二是救济善后。据《湖北省政府复员计划·紧急措施部分》[14]记载,湖北省“难民人数总计10117961人,占全省人口百分之四十二,其他各省流亡至本省之难民,虽无精确统计,估计在50万人左右”。其中,离籍难民3372652人,未离籍难民6745308人。所需复员经费概算为5602742万元[15]。而据《湖北分署自开办至结束各种费用分析比较表》[16]记载,自善后救济署湖北分署1945年12月1日成立至1947年12月31日结束,合计支出经费为28,219,513,201.14元。剔除在工业、农业、交通损失项目中已计算损失的949113.62万元,其余难民救济等项费用为1872837.7万元。以中间年份1946年11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6398.34)折算成1937年7月法币为292.7068万元。

  以上两项支出经费合计(1937年7月法币)366.2626万元。

  12)医疗卫生损失

  抗战爆发后,为适应战时需要,全省成立卫生队、训练卫生人员派赴接近战区各县和设立卫生院等支出,仅从1941年到1945年,就达3000多万元[17]。此项支出费用确定为3000万元,以中间年份1943年7月全国物价指数增长倍数(167.94)折算成1937年7月价值为17.8635万元。

  13)人力资源损失

  一是征用民夫工资。

  1938年初,日军进逼湖北,“全国抢修汉宜路,保障西迁运输”。省政府西迁,为适应战时运输的需要,征用大量劳工整修通往川、湘的巴(东)石(门)等公路和沟通鄂陕的老(河口)白(河)公路,新建咸(丰)来(凤)等公路,开辟巴柯(巴东经兴山、保康到房县柯家营)等驿道2190公里,疏浚清江恩施至宜都段航道,扩建恩施飞机场等。其中,仅谷城“用筑老白、樊河两公路民工约一百三十万(1305710)”[18]。鄂北光化县在抗战时期有人口16.93万,抗战8年,累计征用民夫331.84万人次[19]。而本次调查,十堰(郧阳)所属6县市,抗战期间征用民夫达489.06万人次[20]。据1943年《抗战以来本省征用民夫》[21]不完全统计,截至1943年12月,湖北省共征用民夫6352054人(次),其中构筑工事征夫4661328人(次)、输送军需征夫1690726人(次),“此外尚有未呈报县份及各部队直接向各县征募之夫为数亦有数十万”。湖北省抗战期间征用民夫人数统计,以《抗战以来本省征用民夫》记载人数为基数计算,自1937年7月至1943年12月,6年半时间,平均每年征用民夫977239人(次),抗战8年间征用民夫为7817912人(次)。加上“此外尚有未呈报县份及各部队直接向各县征募之夫为数亦有数十万”,确定为500000人(次),8年应有615384人(次)。两项合计为8433296人(次)。

  日军为长期占据湖北,以适应扩大侵略战争的需要,强抓大量劳工为其搬运、修筑工事、道路和飞机场等。仅日军修筑徐家棚飞机场,就于1941年在武昌征用民夫2万余人[22]。日军还先后于1941年、1942年在宜昌等地强抓劳工数万,修建宜昌土门飞机场和当阳飞机场。“1944年12月,约3个月期间,(39)师团各步兵联队命令继续执行由以前实施中的宜昌、当阳、荆门附近建设飞机场的工作。各步兵联队为此强制地惨使该附近村庄人民……其所惨使人民的数字累计约达1万人工。”[23]从上述资料记载分析,抗战期间,日伪军强行征用民夫数量极为巨大,应不少于国民政府征用民夫数量。因此,日伪军征用民夫数量与国民政府征用人数大致可等量计算。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抗战期间,湖北省被国民政府及日伪军征用的民夫数量确定为16866592人(次)。据《竹山县最早的公路修筑概况》[24]记载,“民国二十六年,安(安康市)白(白河县)段开始施工”,“竹山县境内土路量定公尺数,按各保甲劳动力人数分配任务,自带工具、口粮,一星期换一次班,轮流修筑。”被征用民夫每人(次)按7个工作日计算,参照《各县雇农待遇》[25]湖北省中等县市1937年雇农日工工资0.2元标准,湖北省抗战期间征用民夫人工工资损失达2361.3229万元(视为1937年7月法币,不做折算)。据本次各地调查情况看,抗战期间被征用民夫工资损失,实际上应远大于此数。如十堰(郧阳)所属6县市民夫工资损失就有513.7683万元[26]。

  二是服兵役人员工资。

  为抗击日军侵略,国民政府征兵和抓壮丁的数量很大。仅1938年湖北省就征兵158226人[27]。“据枣阳、光化、保康、南漳、宜城5县统计,1940~1945年被抓壮丁数达33万以上。”[28]据恩施州调查统计,抗战期间恩施州所属8县市征兵人数共有104120人,其中按民国政府配额实征数为102224名(表十六),1943年至1945年期间三次拨交监犯422名,1934年拨交知识青年、政工教党团员214名,1945年又拨交1260名。

表十六:抗战时期恩施地区国民政府配额实征壮丁人数统计表

单位:人

 

 

           县别

 

 数量   

年份

恩施

巴东

建始

利川

咸丰

宣恩

来凤

鹤峰

合计

1937

990

1184

1020

550

310

270

290

100

4714

1938

1106

1239

1101

1144

744

678

543

329

6884

1939

1500

1238

1389

1180

826

711

744

343

7931

1940

1711

1113

1422

1355

1226

893

803

389

8912

1941

2471

2112

1749

1988

2024

1468

1594

559

13965

1942

3108

3039

2866

2256

2556

1848

1147

556

17376

1943

3100

3833

3094

2522

2349

1890

1290

525

18603

1944

3103

2820

2615

2608

1544

1792

638

772

15892

1945

1396

1251

1196

1238

995

806

532

533

7947

总  计

18485

17829

16452

14841

12574

10356

7581

4106

102224


  资料来源: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恩施州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13页。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从十堰(郧阳)各县壮丁中征发兵员达111032人;郧县1937年知识青年自愿参加山西青年抗日决死队34人,1944年又有47名知识青年自愿参加远征军,其他各县知识青年自愿参加远征军(房县97人、竹山县83人、竹溪县51人、均县500人)731人。十堰共有111844人应征入伍,直接参加对日作战。由于兵源欠缺,1942年12月11日,竹溪县司法处看守所呈报将服刑犯人张炳娃等6人调服兵役,湖北省高等法院1943年元月9日核批为“核准调服军役”[29]。抗战时期十堰各县征发兵员情况如下(表十七):

表十七:抗战期间十堰各县征发兵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年份

郧县

郧西县

房县

竹山县

竹溪县

均县

合计

1936

154

103

 

65

 

144

466

1937

511

319

440

213

 

444

1927

1938

2606

1250

1699

1215

 

1691

8461

1939

3717

2045

4698

2055

 

2722

15237

1940

3261

1376

1412

871

 

2940

9860

1941

3471

2107

796

1956

 

2746

11076

1942

2693

1905

3202

1811

 

3062

12673

1943

5677

2991

3889

2581

 

3324

18462

1944

3660

2698

4703

1663

 

1916

14640

1945

2316

1861

698

1100

11383

1372

18730

合计

28066

16655

21537

13530

11383

20361

111532

知识青年

自愿从军

1937年34人

1944年47人

未查获数据

97

83

51

500(包含在总数内)

312

共计

28147

16655

21634

13613

11434

20361

111844


  资料来源:中共十堰市委党史研究室:《抗战时期十堰(郧阳)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2009年),第19页,抗战损失课题成果卷号17—03—00—02。

  以上襄阳5县、恩施8县、十堰6县共19县合计征壮丁就达545964人。

  而据1943年《湖北省统计年鉴·历年月征壮丁累积》[30]记载,自1937年8月至1942年12月,全省累积征壮丁480861人,加上《湖北省统计年鉴·历年月征壮丁(乙)》[31]记载的1943年征壮丁64197人,6年半合计征壮丁545058人,平均每年征壮丁83855人。由此推算,抗战期间,湖北省8年共计征壮丁670840人。加上恩施州、十堰市自愿从军知识青年1026人及拨交监犯428人和恩施州1945年额外拨交1260人,湖北省总计征壮丁人数应不少于673554人。加上“在敌后游击战争中,鄂豫边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人民群众竭尽全力支援抗战、参加抗战,有5万人参加新四军、30万人参加地方抗日武装部队”。[32]湖北省参加新四军和地方抗日武装部队的人数只按鄂豫边根据地参军总数的50%计算,也有175000人。由此得出,湖北省总计参加抗日军队人数达848554人。以此为基数,按每人平均服兵役4年计算,参照《各县雇农待遇》[33]湖北省中等县市1937年雇农年工工资30元标准,服兵役人员工资达10182.648万元。

  仅上述两项人力资源损失就达(1937年7月法币)12543.9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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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参见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财政》,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7、151、164页。

  [2] 湖北省政府编印:《湖北省政府复员工作计划》(1945年9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1—6—5782。

  [3] 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抗战两年来湖北公私损失统计》(之三,1939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1—812—3。

  [4] 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抗战两年来湖北公私损失统计》(之三,1939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1—812—3。

  [5] 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抗战期间湖北概况统计提要·各县28年度收支》(1940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A2.14—12。

  [6]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金融》,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0页。

  [7]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金融》,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0页。

  [8]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金融》,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0页。

  [9]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农业(上)》,湖北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10] 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抗战两年来湖北省公私损失统计·湖北省游击战区桐油损失估算表》(1939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1—812—2。

  [11] 湖北省政府训令:《查报抗战损失限至本年十二月卅一日截止令仰知照》(1947年10月22日省统字第一四七号),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10—1—1752。

  [12] 湖北省政府社会处统计室编:《湖北省省营事业财产损失表》(1946年2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A2.24—18。

  [13] 湖北省政府编:《奉审计部未梗电饬列报复员工作情形,谨遵照规定项目分别报告如次》(1945年8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23—3—2054。

  [14] 湖北省政府编印:《湖北省政府复员工作计划》(1945年9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1—6—5782。

  [15] 湖北省政府编印:《湖北省政府复员工作计划·湖北省行政复员经费概算表(紧急措施部分)》(1945年9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1—6—5782。

  [16] 周苍柏:《善后救济总署湖北分署业务总报告》(1948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A2.24—9。

  [17] 参见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财政》,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238页。

  [18] 湖北省政府编:《湖北省1941年统计提要》(1941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二(1)—5048。

  [19] 温恭、陈峰麟编:《光化县抗战史料》(1948年4月),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3—5—5499。

  [20] 中共十堰市委党史研究室:《抗战时期十堰(郧阳)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2009年),第62页,存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21] 湖北省政府1943年编:《抗战期间湖北概况统计提要》(1943年),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A2.14—12。

  [22]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经济综述》,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6页。

  [23] 《佐佐真之助笔供》(1955年6月8日整理),见中央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版,第419—422页。

  [24] 作者袁修简,载《竹山文史》1994年第三辑。

  [25] 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湖北省年鉴》,第一回第150页,1937年6月,藏襄樊市档案馆。

  [26] 中共十堰市委党史研究室:《抗战时期十堰(郧阳)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报告》(2009年),第39页,存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27]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军事》,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77—178页。

  [28]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北省志·军事》,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77—178页。

  [29]《湖北省高等法院院长指令》第128号(1943年1月9日),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档案号LS72—10—3529。

  [30] 湖北省政府编:《湖北省统计年鉴》(1943年),第626—629页,藏十堰市档案馆。

  [31] 湖北省政府编:《湖北省统计年鉴》(1943年),第622—623页,藏十堰市档案馆。

  [32] 方城:《湖北抗战的主要特点和历史地位》,载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湖北省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论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46页。

  [33] 湖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湖北省年鉴》(1937年6月),第一回第150页,藏襄樊市档案馆。

责任编辑:杨晴 最后更新:2017-06-29 10: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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