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1945年,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追捕和审判日本战犯。其中,在南京军事举行的审判影响最大,被称为南京审判。
南京军事法庭全称“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2月15日,直属国民党政府国防部。庭长是石美瑜,主任检察官是王家楣,陈光虞、李波、徐乃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战犯。
南京军事法庭审判了南京大屠杀的首恶、曾任日本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的谷寿夫,日军第二十三军司令官酒井隆,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战犯,最终将他们处决。
经过一年多的艰难审理,南京军事法庭共办案52件,惩治了一批侵略中国、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与此同时,各地的军事法庭也对一些日本战犯作出判决。据不完全统计,从1945年8月至1947年5月,全国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经南京和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10处军事法庭的分别审讯,至1949年1月,全国各地受理案件共计2200余案,判处死刑者145人,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约有四百人左右。
但是,国民党政府的审判是不彻底的。一大批臭名昭著的战犯并未被绳之于法。比如,在太原军事法庭接受审判的日本第一军司令官澄田涞四郎和参谋长山冈道武,在阎锡山的操控下被无罪释放,旋即成为阎锡山的总顾问和副总顾问。甚至连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在蒋介石的干涉下,被上海军事法庭宣布无罪释放。
在所有侵华日本将领中,冈村宁次来中国最早,对中国最熟悉,侵略中国的时间也最久。有一部长篇小说叫《烈火金刚》,反映的就是他所率领的部队在冀中平原进行的血腥扫荡——他的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用这句话来总结冈村宁次在中国的所作所为,是再合适不过了。
此处略举两例。
1938年6月,时任第11军司令官的冈村宁次发起武汉会战。在攻占九江时,正逢九江发生霍乱,冈村宁次借口说是怕传染给日军士兵,命令将传染病地区的人群统统活埋或焚烧,制造出无人区;
1941年,冈村宁次提出深挖封锁沟,高筑封锁墙,强化堡垒政策以及在大“扫荡”中,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这些政策给抗战军民带来了深重灾难。在河北省丰润县的潘家峪大屠杀中,全村有1035人遇害,其中妇女儿童有658人,幸存者无几;而在阜平县的平阳村持续屠杀了87天,700多人魂断,5000余房屋化为废墟……
日本投降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冈村宁次和东条英机、松井石根一起列为甲级战犯。冈村宁次为了保命,千方百计讨好蒋介石。他遵从蒋介石的旨意,拒绝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投降,把侵占的大中城市交给国民党;把百万侵华日军的优良武器装备交给国民党政府;把他多年在中国对付共产党的四五十份秘密文件呈送给蒋介石,并向国民党的反共献计献策……蒋介石对此心领神会。出于反共的需要,蒋介石数次拒绝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要求,直到1948年,才在上海军事法庭开庭审判冈村宁次。
1949年1月26日,迫于蒋介石的压力,上海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判决冈村宁次“无罪”。这个结果令所有在场的记者大感意外和愤怒。记者们不顾宪兵的阻拦,向审判长石美瑜发出强烈的抗议。石美瑜有苦难言。在这场早已定性的审判大戏里,说好听点,他是棋子;说难听点,他是傀儡。他只能支支吾吾地说,“此次判决当否,有待社会及历史公论。”
甚至连冈村宁次本人也对判决结果感到意外,“对我的判决,军方以外各方面有的主张判无期徒刑,石审判长曾拟判徒刑7年,我自己也希望如此判处。实际上由于种种条件即使服刑也等于零,但做做表面文章也好。”
当然,冈村宁次和蒋介石的合作还没结束。1950年,冈村宁次被聘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军事实践研究院”高级教官,教授国民党将领如何“反攻大陆”。
责任编辑:李祖琨 最后更新:2022-12-27 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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