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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抗日根据地是如何开展隐蔽抗战的
2024-02-27 11:30:22  来源:《团结报》2024年1月11日8版 作者:李健魁  点击:  复制链接

  精彩提要

  全面抗战时期,隐蔽工作是中共在敌占区和接敌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既是中共保存实力待时而动的重要策略,也是应对日伪扫荡、蚕食和国民党顽固派摩擦,维护统一战线的良方。

  抗战相持阶段,在日伪的高强度扫荡与蚕食下,山东大量根据地被割裂、蚕食甚至完全成为敌占区,因此山东分局意识到对于隐蔽工作的部署应当覆盖整个抗日根据地,并且要在接敌区和敌占区配备秘密党员以秘密的方式开展对敌斗争。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隐蔽工作在抗日战争时期大致经历了从反对过分隐蔽,要求适当公开,到隐蔽意识相对淡化,再到隐蔽工作恢复,从根据地走向敌占区,在其中积极开展“灰色斗争”的发展阶段。既往学界较少涉及山东抗日根据地党组织在组织形式上的隐蔽和在此基础上开展“灰色斗争”的考察,而山东抗日根据地隐蔽工作的独特性和地域性特征尚待探讨。

  抗战初期的隐蔽工作

  中共的隐蔽工作自建党之初就占有重要地位,1927年,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通过了《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决议案》,指出:“严格的整饬纪律和建立党的秘密组织,实在是党的工作成效之最必须的条件之一。”但在抗战初期,对于隐蔽工作的过分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手脚,所以此时经历了一个从高度隐蔽到保持秘密、适当公开的时期。

  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在敌后战场进行的游击战争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1937年11月,刘少奇在《独立自主地领导华北抗日游击战争》中指出:“在游击战争中,我党已成为政权、武装与群众运动的主要领导者,因此,我党应即公开。”并且要“反对党内准备在日寇到来时只潜伏在日寇统治下进行秘密工作的倾向,这只有在日寇统治暂时稳定的城市中才有必要。在广大的乡村中,我党要公开出来进行游击战争”。此时处于抗战初期,华北大面积的基层政权有待建立,各地游击队有待建立与扩容,中共领导敌后游击战争的实力尚未完全显现。而日伪以占领城市为主,所以广阔的游击战场和根据地亟需开辟。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公开,是为了更迅速地联系群众,发展党员,扩充抗日队伍,符合抗战需要。

  刘少奇还发现了对秘密工作的过分要求滞碍了抗战时期工作的开展。1938年8月28日,刘少奇指出冀鲁豫工作存在下面几个弱点:“(一)把主要工作限制在清理组织、审查同志的狭小范围之内,党大部还是以前旧的基础。(二)过分强调秘密工作,认为秘密是党的主要工作,束缚着工作的开展。(三)对建立抗日政权的工作注意不够。(四)对群众运动未采取广大的范围去进行。”刘少奇提议“要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党员以抗日积极分子面目出现去作公开工作;要建立少数公开的共产党机关,并派少数党员以公开共产党员面目去参加政府、部队与群众团体中工作”“要保留少数党员在群众中埋伏,准备将来敌占后的秘密工作。”此时中央对华北抗日根据地的要求应当是防止一味隐蔽,而应作一定程度公开。

  1938年12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改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负责山东的党组织和各项工作。山东地区党组织在山东分局的领导下,依托山东纵队和115师等八路军主力部队,在各地建立了众多大小根据地,党组织迅速发展,党员数量迅速增长。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山东党组织在抗战前期的迅速发展,党员、党组织几乎遍布根据地各村、各群众团体,虽然此时强调的公开是在保持秘密隐蔽的基础上进行,但此时党组织工作的重点还是放在了对党员数量的增加和党组织的发展上,党员数目一度呈现“拉夫式”增长的趋势。由此一来,山东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对于适度公开的尺度也就很难把握,甚至有地区的党组织是完全的公开活动。随着隐蔽意识的淡化,逐渐暴露出个别规律性弊端,如村长、群众团体等的负责人多为党委成员,成为抗战相持阶段时日伪扫荡尤其是蚕食、“自首”的重点关注对象,进而导致大量基层党员自首、支部破坏。

  扫荡与蚕食冲击下的隐蔽工作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山东地区的抗战形势发生剧烈变化。自1939年开始,日军在华北地区推行“治安肃正计划”,1941年后扩大为“治安强化运动”,对抗日根据地进行铁壁合围、扫荡、蚕食等一系列破坏活动,无论规模之大和手段之残酷都远远超过往年,日伪军都极大地加强了对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的进攻,1941年和1942年成为抗日根据地最困难的两年,根据地的公开组织、基层政权和群众组织遭到了严重破坏。与此同时,日军还加强了对国民党军队的政治诱降,“山东绝大多数的顽固头子变成了投降分子”。在国民党方面,以秦启荣为代表的顽固派不断加紧对中共的摩擦,给中共造成了不小的损失。1940年冬,顽固派张景月组织了“政治工作团”,抓捕中共党员。

  1940年,面对抗战环境的恶化,毛泽东在《论政策》中提出了十六字方针,即“在组织方式和斗争方式上采取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政策”。1941年10月,山东分局发布《关于目前组织工作的指示与决定》,也强调“秘密工作是党存在的原则”,要重视秘密工作和转变组织形式。

  根据萧华的总结,1941年和1942两年,日伪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共进行了70余次“扫荡”,超过万人的就有9次,使得中共“干部工作人员没有隐蔽之处,无法继续坚持工作”。在进行扫荡的同时,日伪按照从“非治安区”向“准治安区”“治安区”过渡的策略,建设与完善了地方的行政系统,建立伪政权、伪组织,实行保甲制、连坐法、经济封锁,并安设据点,修筑公路、碉堡,架设电线等,形成了“平均每村都有二个至四个碉堡,掣制封锁,凡山里各村每户,在房子里都能望着山顶上伪军,使我们没有活动的余地”的局面。经过“拉网合围”和“蚕食”后,大部分根据地被破坏,日伪在其新控制的地区,从情报搜集与传递,兵员调动,震慑民众等诸多方面的能力得到大幅强化。严重时山东多处地区,仅剩几处小根据地,十几个村庄,被形容为“一枪能打透的根据地”。

  在进行扫荡的同时,日伪还对山东抗日根据进行了蚕食活动,意图逐步紧缩割裂中共根据地以期完全的消灭,其中“自首”政策便是日伪蚕食活动的重要方面。日伪依托各地据点和军事优势,从中共公开组织系统中的干部和公开活动的党员中找寻线索。日伪了解到在中共有群众基础的村庄,“村干部、工农青妇会长及自卫团长中,党员很多”,因此日伪来到村庄开展“自首”时首先就会找到村长和群众团体的负责人。鲁中区委在总结反蚕食经验时也提到“敌人确实掌握了干部领导与推动作用”。

  日伪找到公开组织中的负责人和半公开的党员来定点爆破,由一点牵出一线,由一线带出一个小组、支部,进而破坏一村的“自首”策略破坏了大量的中共党组织。以遭受扫荡与自首较早且较为严重的鲁中区为例,在1941年至1943年,太北地区原有35个党支部,剩余4个,被破坏率高达85%,徂徕山地区原有2501名党员,剩余203名,被破坏率更是接近92%。

  中共对日伪扫荡与蚕食所带来的困难局面进行了积极的分析,其中就包括对隐蔽秘密工作的反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荫蔽精干”政策落实不到位,组织方式转变不及时。虽然中央和山东分局都强调要注意隐蔽,但个别地方组织对此类指示“以不尊重和忽视的态度对待之”,并未“坚决彻底执行荫蔽精干政策”。

  第二,秘密干部的配备和使用不当,做公开工作的“红色”党员过多,一般“形式的配备几个灰色的干部并不加以教育”,红色党员对灰色党员的工作仍是“包办代替”,且组织形式未能及时适应形势的变化。中共党的组织与群众组织联系密切,“党的工作与各种公开工作同样暴露”“环境转变时,在原地干部无法生存,事前又无准备,预先没有提拔秘密坚持工作的当地干部,因此在同政权群众工作撤退时,下层党的组织便无形失掉联系”。

  第三,“忽视敌占区党工作的建立,对已建立者领导不注意,故长期停顿不发展,少活动。敌占区党工作更少,且过左与不注意秘密,引起忽视,使敌占区工作损失。”

  显然,在日军推行治安强化运动期间,山东抗日根据地对隐蔽工作的贯彻不够到位,在环境突变时坚持抗战便难以为继。

  以隐蔽方式坚持抗战

  山东抗日根据地将隐蔽工作重新重视起来后,中共意识到还要在隐蔽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主动。所以在转变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山东抗日根据地还培养了一股由“灰色党员”组成的“灰色”力量,他们不再公开党员、积极分子身份,而是以各种普通身份为掩护,在接敌区与敌占区组建“灰色政权”,组建“灰色武装”,在接敌区和敌占区开展政治攻势、反资敌运动等活动,以秘密方式坚持抗战,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分局发出《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整理支部工作的补充指示》,要求在接敌区要成立灰色政权和灰色军队,并且要求大胆配备“秘密干部,重质量,勿过分考虑能力,一经配备为秘密干部之后,即使其脱离一般组织活动,由支书单独培养教育,并使其逐渐熟悉整个支部情形。对于公开的党员干部应事先动员,并在可能范围内帮助其解决困难,必要时撤出参政参军,克服农民落后意识,告他胜利在望,如不撤出等于坐毙。要适应群众生活习惯,党的活动要隐蔽在社会活动中。”12月,朱瑞在干部大会上作了《结束一九四一年,迎接一九四二年》的报告,对秘密干部的配备条件和工作原则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秘密工作干部配备的条件应是:一、地方干部;二、熟悉当地情况和当地工作的;三、政治上坚定可靠者。秘密干部的工作原则应是:一、不参加机关的公开活动;二、参加秘密会议,如果不能参加可用个别谈话或看会议记录的方式了解工作;三、要参加实际领导,潜伏着领导工作,活动应尽量不暴露;四、分头领导,不发生横的关系。

  根据上述要求,各根据地注意了以前“灰红不分”的情况,在整理支部的过程中要将灰色党员单独编组甚至个人单独联系,并配备秘密干部领导,“切实认真的转变组织形式”,使其“表面上表示消极,渐渐与原来支部脱离关系不参加会议,要灰色党员与红色党员分开过组织生活”,并严格考察干部以防假借“灰色名义”而消极下去甚至自首。此外,各根据地还建立起了“秘密县委”,以备现县委遭到破坏后还能继续领导抗战。

  1942年4月,山东分局作出《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开展对敌政治攻势的指示》,要求山东各根据地要“面向敌人,面向据点,面向交通线”,不再因为日伪的据点向后退缩,党政军各部门也要以政治攻势为中心任务,不仅要反对党内的自首、投降,还要争取瓦解日伪军队、伪政权,对日伪的“政治攻心”发起反攻。与此同时,在各地逐渐配备起来的“灰色力量”成为对日伪开展政治攻势的先锋队。山东根据地结合政治斗争的新要求,采取“打进去,拉出来”的办法,通过内线、家属、社会关系等方式,将曾经被迫自首的党员尤其是在伪政权中担任职位者重新建立联系团结了起来,并借日伪的“自首”政策等政治诱降活动将忠诚坚定的党员渗透到伪政权、伪组织中去。正如莱芜县在1942年10月底召开的干部大会上提出的,要“打虎下山,敌进我进,到敌人心脏里去建立灰色根据地”。

  中共在此过程中依托渗透到敌占区的灰色党员改造伪政权、建立革命的两面政权,在实现反扫荡、蚕食和“自首”的同时还能够对日伪开展“政治攻心和‘身在曹营心在汉’宣传”。在此基础上,中共还开展了伪属登记、红黑点登记,将锄奸运动的威慑力从根据地发展到接敌区甚至敌占区,使得许多“大股小股伪军部分的反正了,未反正的也给以瓦解削弱的打击”。不仅如此,打入日伪内部的灰色党员还在敌占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了反资敌运动,“替敌占区群众出主意,减少对敌负担,所谓少资、零资、脱资、断续资,以至不资”。

  1944年,胶东区党委颁发《关于反扫荡中被捕被俘的党员干部在伪军伪组织敌占区隐蔽的开展工作问题的指示》提出到伪军、伪组织、敌占区隐蔽的开展工作对于愈益接近胜利的形势之下具有“特殊重大意义”,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把这一工作当作对敌斗争的重要工作之一,既要设法联系被捕被俘党员令其“将计就计进行隐蔽活动开展工作”,还需“抓住每一个可能的机会打入敌人内部”。

  随着抗战形势向好发展,山东抗日根据地的隐蔽工作已经愈发成熟。各地配备起来的“灰色力量”不仅完成了应对日伪扫荡、蚕食的任务,还在政治攻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抗战胜利前夕,隐蔽在日伪内部的灰色党员积极活动促成了大量的伪军反正。

《团结报》2024年1月11日8版  

责任编辑:石庆慧 最后更新:2024-02-27 11: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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