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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前期和中期湖南经济迅速发展
2018-04-28 16:18:38  来源:抗日战争纪念网综合  点击:  复制链接

     抗日战争的前期和中期,湖南战时财政金融体制的建立,特别是近代工矿企业获得迅速发展,出现本省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继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30年代初中期之后的第三个高峰期,对支援全民族抗战和稳定后方起了重要的物资保证作用。

  (一)战时财政金融体制和现代金融机构的建立

  抗战爆发后,至1943年7月,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公库法》《决算法》《审计法》《国民政府抗战建国纲领财政金融实施方案》《预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湖南随即建立了战时财政体制。一是建立县和乡镇地方自治财政。1937年8月,省政府修订《湖南省各县财政委员会规程》,次年建立各县财政委员会。根据1941年全国第三次财政会议将全国财政划分为国家财政与县市自治财政两大系统,各县市财政委员会改为财政科,作为县市自治财政的主管机构。湖南又根据国民政府《县各级组织纲要》60条,将县财政分为县和乡镇两级,乡镇成为县财政基层报账单位。1942年9月后,各县设乡镇财产保管委员会,负责调查整理、登记本乡镇的公有财产、基金及保管和稽查等事项。二是湖南地方财政系统先后建立了预算制度、主计制度、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和出纳独立制度。确立了行政、会计、出纳、审计四权分立的综合组织,使战前乱收乱支的混乱财政转变为比较科学的现代财政体制,使财政管理和监督走上现代财政轨道,有利于集中全省财力和物力支持抗战。三是重新划分战时省与县市财政管理范围,1940年湖南将田赋的55%留省,45%留县;契税的60%留省;40%给县;屠宰税全归县财政;营业税的80%留省,20%给县;印花税70%留省,30%给县。1941年后将省财政并入中央财政,省府收支全由国库负责;中央进一步将遗产税纯收入的25%,营业税纯收入的30%~50%给县市,加强和充实县市地方财政,有利于节省开支,调动地方政府的抗战积极性。

  张治中主湘,制订了《湖南财政调整计划》,提出“开源节流”的财政方针,决定整理税收、调整税源,发行公债,提高税率,清理公款公产,防止土豪劣绅侵吞,以“开源”;同时,清除地方财政的“中饱之弊”与“浮滥开支”,裁并不必要的机关,停办或紧缩不急需的事业,减少行政费用,特别是严禁私钞,统一辅币发行。薛岳主湘后财政方针与张相同,直到1942年7月省级财政并入中央。

  “开源”方面,整理税收,提高税率,开征新税,发行公债。1937年8月和9月,省府分别修正《湖南省征询各县田赋催征办法》《湖南省清查户粮章程》,收缴田赋历年欠款44.8314万元。至1941年,全省田赋正附加税额1631.25万元。其中,省正附税额687.461万元,县附加税额763.790万元。

1941年改为田赋征收实物,当年实征稻谷263.4万余石;次年田赋征实增加一倍,再按每石15元的官价公买余粮,当年征实征购稻谷1067万余市石;1942年又在海关扩征战时消费税,普通用品征5%,非必需品征10%,半奢侈品抽25%;随后陆续开征食盐、烟类、火柴三项专卖,每斤食盐增收附加税70元,烟类按不同收购价,分别征收30%、60%、100%的专卖费;火柴按售价征30%的专卖费;还扩统税为货物税,连皮毛、竹木、陶瓷、纸、水泥、汽水等都从价计征货物税;又扩征直接税,其中印花税、营业税激增1~4倍以上,使货物税收入在1943年达到2.59亿元。1938年牛、猪、羊屠宰税率每头分别由1937年的0.4元、0.16元和6分提高到5元、3元和1元;烟酒税提高到60%,娱乐税一律征40%;1939年、1940年、1941年、1942年和1945年分别开征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遗产税、地价税、营业牌照税、土地增值税等。1938年7月发行《省建设公债》1800万元,1939年1月发行1800万元;增加货币发行量,1940年11月和12月,省银行先后发行货币1.5亿元和2.25891151亿元,但没准备金,后来引发通货膨胀,1940年后物价上涨,1943年后出现严重通货膨胀。1942年6月米价较1939年每担不过10元涨到200~250元,工人工资也由1939年每天5~6角,涨至4元以上。抗战开始发动劝储运动,到1941年湖南储蓄过2300万元,1942年达5960万元。

 

  “节流”方面,抗战开始,省府即决定各级政府经费按7折发给,保安经费8折,其他经费按4~5折开支。公务员月薪20元以上的从8折减起,月薪300元以上的按5折发给,全省节支数百万之多。

  通过这些财政措施,湖南战时财政有所增加,1937年岁入4784万元,支出4714万元;1938年(半年度)岁入2040万元,支出2075万元;1939年岁入7185万元,支出6953万元;1940年岁入5719.5万元,支出4982万元;1941年岁入增至8413.6万元,支出8686万元;此后省财政并入中央财政,具体数字就不明了。必须指出,有很多税收对中小民族工商业者和老百姓来说加重了负担。财政开支中,军费比例较大,1938年半年财政支出中,军费占22.5%,1939年为50%,1940年占25%,1941年为50%;次为行政管理费与文教卫费,其中文教卫费1941年占省财政开支的12.3%,故湖南战时教育有一定发展。

  同时,建立健全现代金融机构。省政府1937年6月颁布《湖南取缔私钞办法》,严禁各地乱发私钞,勒令悉数收回销毁,对稳定战时金融市场,维护法币信用,推动经济发展起了一定作用。特别是驻湘的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在湘建立分行和分处,并仿照“四联总处”设置方法,联合推动湖南金融网的建设。1940年1月上述四大银行联合办事处在衡阳成立,至1943年12月,四行在湘设立的分支行处达85个,仅次于四川、云南,居全国第三位。邮政储金汇业局也在湘设立储汇机构,至1943年11月,在湘设立的储汇分局与办事处4个,邮政管理局1个,一、二、三等分局和代办所共147个,仅次于广东、四川、浙江,居全国第4位。湖南农村各保村也建立了现代信用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从1938年8月的5586个增加到1942年的28079个,从而改变了过去农村要花去高于信用社借贷利率1~3倍的现象,减少了高利贷盘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这些现代金融机构的建立,在管理货币、吸收游资、提供工农业生产贷款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二)工矿业的迅速发展

  1.工矿业迅速发展的特殊历史条件

  首先是国民政府为应对日本侵华而制定了发展西南地区经济和沿海工厂企业内迁的方针政策。早在1935年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成立后就拟定了《重工业五年建设计划》,“拟以湖南中部如湘潭、醴陵、衡阳之间为国防工业中心区域”,“以造成一主要经济重心”。抗日战争爆发后,占全国工业76%的沿海沿江企业或被日军劫掠,或被战火摧毁,遭到严重破坏。国民政府为支撑抗战和稳定后方统治,于1938年初制订《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决定将沿海沿江工厂迁入内地,建设包括以“湖南沅陵辰溪为中心的电力、兵工、电器、水泥、纺织等为主的工业区”,以“湖南衡阳为中心的轻工业小区”,并以贷款和补助等方式资助工厂内迁,如1938~1942年补助内迁湖南各厂166万元。

翁文灏负责内迁工作,劳碌奔波,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湖南省政府也因“湘省为后方军事重地”,决定以加强国防力量、交通运输和物资开拓为主要方策,并协助国民政府在湘国防工矿各业及沪、汉工厂的迁建和发展。湘省主席薛岳将第九战区1939年、1940年结余经费1380万元,拨交省建设厅和省教育厅,充作发展生产和教育经费。省建设厅设立产业工人登记处,各县设分处,介绍熟练工人和科技人员到各级企业工作。省府还于1941年在南岳设立农、工、商三个专科学校,培训专门人材。

  其次,湖南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日军侵占岳阳、临湘后,虽多次南犯,但三次长沙战役、一次常德战役,把日军抑制在新墙河北部,又收复长江以南失地,恢复战前态势,这就造成湖南部分地方相对稳定。

  最后,产品需求量急剧增长。国难当头,军用品需求增加自不待说,即是民用品的需求量也迅速增长。湖南先后成为上海、南京、镇江、无锡、武汉等沿海沿江工厂、机关、学校、部队、医院、银行内迁的终点或中转站,一时万商云集,城市人口激增。长沙由30多万人增至50多万人;衡阳由10多万人激增至50多万人;常德由数万人增至20万人;津市由2万余人增至10余万人;洪江由数千人增至10万余人;辰溪由5000余人增至10余万人。由于战争原因,外地产品难以入湘,从而为湖南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以上这些特殊历史条件,促使湖南的近代工矿业进入一个“黄金时代”。

  2.工矿、轻纺、交通、机械工业迅速发展概况

  战区企业内迁于1938年开始。在内迁中,湖南不只是内迁企业的中转站,而且是近1/3内迁企业的终点地。1938年12月迁入大后方的工厂304家,其中迁湘118家,占38.8%;1939年内迁413家,其中迁湘122家,占29.5%;1940年底内迁448家,其中迁湘121家,占25%。

上海新民机器厂厂长胡厥文、新中机器厂厂长支秉渊等,组织沪宁江浙的爱国民族工业家,克服重重困难,历尽艰险,将100多家民营工厂内迁,其中有10多家迁到衡阳和祁阳。1940年前后,胡厥文经常往返于衡阳与祁阳之间,领导内迁工厂联合会帮助购置零件和机器,解决各种困难。他蓄着“抗战胡子”,在新民机器厂湖南分厂建成时,带领同人用鹅卵石嵌成“抗日必胜,建国在政”八个大字,表达了忧国忧时之心。

  迁湘工厂中,机械厂占40.4%,纺织厂占21.65%,化工厂为12.5%,教育示具厂占8.26%,电器厂占6.47%,食品厂占4.9%,钢铁厂占0.24%,其他厂占5.68%。具有近代技术的机械厂家的大量迁湘,带来很多工作母机、许多内地不能制造的工作机和工具机,因而给湖南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推动着其他各行各业的发展。至1940年,湖南各类机械工厂增至360家,为战前90家的4倍。同时,它还带来大批富有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技术人才,带来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法。1938年迁入湖南的技术工人为148人,占迁入大后方技术工人总数1793人的8.25%;1939年迁湘技工2561人,占内迁技工总数11413人的22.44%;1940年迁湘技工2777人,占内迁技工总数12164人的22.83%。这5000余人的技术工人成了湖南机械、化工、纺织、钢铁等行业的生产骨干,改变着原有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和知识结构,且带出一批新的技术工人,使各类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迅速提高。特别是还有1419位科技专家来湘,其中机械专家292人、化工专家418人、电器专家130人、纺织专家126人、矿冶专家81人,他们对提高湖南科技水平发挥了很大作用。在外敌压境的情况下,极富革命精神的产业工人,以最大的忍耐和让步,不怕流汗流血,不顾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低,克服生产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为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挽救祖国危亡而拼命劳动,做出了重大贡献。

  抗战初中期湖南工矿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在湖南工业史上是空前的,且在整个国民党管辖区也有一定地位。据统计,1938年,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经营的63家近代工矿企业中,湖南占16家。1939~1943年,湖南新建资本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50家(其中18家近代企业资本投资总额达2102万元),其投资额按不变价格计算,为1895~1918年的5倍。1942年,湖南近代工厂发展到501家,比1938年前夕的90余家增加4倍以上,占国统区工业企业总数的19.34%;资本额达7600.4万元,工人31574人,分别占国统区工业企业资本总数和工人总数的3.92%和13.06%;动力15131匹马力,占国统区动力设备总数的10.51%。1943~1945年国统区工业企业总数5266家,实缴资本总额480124.5万元,工人359663人;湖南有企业935家,实缴资本总额52464.1万元,工人57653人,分别占国统区企业总数的17.76%、实缴资本总额的10.93%、工人总数的16.03%。据《湘建十年》所载,1937~1942年,湖南新增民营工厂245家中,机械、电器工厂85家,占34%;化学工厂32家,占13%;纤维工业109家,占44%;食用工业13家,占5%;建筑业4家,占2.5%;教育用品业2家,所占比例甚小。可见,从总体上看,自抗战爆发至湖南大片土地沦陷(主要是1938~1942年),湖南工业确有很大发展。以下从机械业、轻工业和矿业三方面分别叙述。

  机械工业空前发展。战前,湖南机械工业仅有湖南机械厂等数家;抗战爆发至1944年全省机械企业包括中央迁湘机械企业共计360家,工人近2万人,机器设备4000余部。其中,民营机械工厂1943年有352家,约7000余人,工作机器设备1100部以上,动力机和发电机设备500部,总资金和年产值均在法币1亿元以上。公营机械厂有湖南机械厂、省公路局汽车修理总厂及四个分厂、湖南电工器材厂、辰溪兵工厂等8家,1.17万人左右。湖南机械工业产品的产量,在全国同类产品中的比重较大,据国民政府经济部《1941年后方各省市机械工业产量表》统计,在后方10个省区与湖北、广东、福建、浙江、河南5省少数未沦陷区的306个机械厂中,湖南有55个。共生产袜机1805部,占总数的85%;面粉机51部,占总数的68%;切面机601部,占总数的64.8%;鼓风机117部,占总数的26.5%;煤气发生炉127部,占总数的11.8%;机床180部,水泵40部,各占总数的7%。而湖南四电器厂制造的电动机1175部,占后方十省同类产品总数的98.5%。

  轻工业发展更为迅速。据1943年9月《贵州企业季刊》第一卷第四期《记长沙手工业出品展览会》所载,抗战后期机器卷烟生产悉遭沦陷,烟价高涨达500倍,因而各地手工卷烟风起云涌。长沙以工人工资较廉,烟产丰富,运输便利,手工卷烟更形发达,组织完善的烟厂共约56家,从业工人4万名,年产量1.4万余箱。至于染织业,长沙有染织厂176家,工人数千人;木织机4000架,铁织机100架,年产布1600万码。针织业,长沙有74家,多系自染自织,有各种织机3700具,工人5000名,年产100万打。瓷器业,因日军侵扰,景德镇瓷器生产受阻,大后方需瓷量日增,醴陵土瓷窑户由1935年的105家发展到138家,工人4169人;细瓷厂家46家,工人3014人,加上搭烧户等共计工人8048人;并在1941年出现电瓷业,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醴陵瓷器业的全盛期。造纸业有湖南造纸厂、省手工造纸厂及永顺、耒阳、浏阳、安化、桃源、南岳、东安等30余县手工造纸厂,有纸槽11290个,工人36568人,年产纸180.68万担。浏阳、醴陵两县为主的鞭炮业亦由战前常年产1万箱增至1938年的1.1万箱。此外,湖南火柴厂、第一和第二玻璃厂、砖茶厂、酒精厂、湘乡和耒阳的妇女工厂(内分缝纫、纺织、毛巾、布鞋、草鞋等部)和42个县的民生工厂,均有一定的发展。

  矿业得到急剧发展。抗日军兴,国防工业急需各种原料,湘省除整理原有各矿,开办停顿各矿外,积极从事探采新矿。1937~1942年设局、处开办的,有益阳和汉寿两县金矿工程处,平江黄金洞金矿、沅陵金牛山金矿、靖县太平庵金矿、茶攸衡潭金矿、晃县酒店堂汞矿、黔阳煤矿、湘潭云湖桥煤矿;与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合办的江华锡矿、湖南金属局、大庸大米界铜矿、永兴马田墟煤矿;还有官商合办的湘潭锰矿公司以及宁乡清溪煤矿等,共计20处。此外,据《申报》所载,1938年1~10月,湖南在经济部核准新建的民营矿山还有24家。这里,仅就公营各矿厂概况作一介绍。

  金矿。桃源冷家溪金矿局1936年产金1527两,1940年增至2287两;茶攸衡潭金矿工程处于1940年10月开办,产金21两;益汉金矿工程处于1939年6月开办,产金15两,1940年达204两;平江黄金洞金矿工程处1940年9月开办,产金9.6两,次年达201两;湘省与资委会合办的湖南金矿局1940年5月开办时,仅产94.4两,次年达到464.56两。

  煤矿。官商合办的杨煤山煤矿是当时全省第一大煤矿,1937年开办,矿工3000人,最高月产量达1.8万吨,抗战初期主要供应粤汉铁路及广州各公用事业,后期则供应粤汉与湘桂两铁路,另一部分炼成焦炭供兵工厂使用。醴陵煤矿局1937年仅产煤1.2万吨,1938年升至17.8万吨,此后数年大体维持这一产量。祁阳观音滩煤矿1938年开办,矿工千余人,年产2.3万吨,1941年上升至2.8万吨。辰溪合组煤矿公司月产煤3000~4000吨,主要供应第十一兵工厂、第一纺织厂、华中水泥厂、湘西电厂等工厂。辰溪惠民煤矿公司和邵阳广利福煤矿公司,年产均约4万吨。还有零陵复兴煤矿公司、永兴马田墟煤矿、新化金竹山与化溪等矿,湘乡纯福、化延、福安等乡,邵阳金仙铺与火厂坪等地使用土法采煤。其中金竹山矿工多达5万余人,日产煤2000吨以上,大部销益阳和滨湖各地。

  钨锡矿。临武香花岭锡矿1936年产纯锡20.9吨,钨砂2.04吨,1940年分别增至62.7吨和26.2吨。江华锡矿1936年产纯锡76.24吨,1941年降为20.1吨。与资委会合办的江华矿务局1936年产纯锡49.4吨,1940年增至147吨(另产钨砂5.57吨),次年又增为161.5吨。

  铅锌矿。常宁水口山铅锌矿1936年产铅砂573吨、锌砂1.17万吨,1942年分别增至0.2万吨和3.36万吨。湖南炼铅厂1936年炼铅2553吨,炼锌554吨,1941年有所下降。其他,省营汞矿、铜矿等均有开采和增长;民营矿业也有大批开办,兹不详述。

  战时修筑的铁路有湘桂线,从衡阳经东安、金州、桂林,再延至柳州、南宁、镇南并与越南铁路相通,是一条国际战略交通线,1937年9月动工,动员民工4万人,以一天一公里的速度,于1938年10月1日正式通车,至1944年豫湘桂战役之前是我国西南交通主干线。1938~1941年运输部队174.5290万人,军需品41949吨,运送旅客592.7749万人,运货115万多吨。另修建了湘黔铁路湘潭至蓝田160公里铺轨。

  省内公路有破有修。自1938年11月日军侵占湘北岳阳,特别是次年9月第一次进攻长沙后,湖南公路建设进入战时状态。一面破坏公路,以便阻敌深入;一面赶修公路,以利抗击日军。这是抗战时期湖南公路建设的特点。这一时期赶修公路三条:一是由于1939年冬日军进犯南宁,宾阳和柳州等地告急,赶修由桂林经湖南到贵州三穗的桂穗公路,全长480公里,其中湖南修筑通道青九界至靖县响水坝、星子界,全长192.2公里。1940年3月,湖南公路局组织15万余人开工,后因疾病流行,死亡甚众,逃散甚多,余下3000余人工作。同年8月再从湘乡、邵阳、安化、醴陵等地招募工人,改进卫生,恢复工作。共完成土方82.35万立方、石方35.36万立方,使湘境路段于1941年3月打通,部分善后工程延至1943年竣工。二是茶酃公路,全长59公里。早在1933~1934年完成茶陵至浣溪一段路基,1939年复工修筑,次年3月竣工。三是山大公路,从辰溪山塘驿起至大江口,长32.45公里,1944年3月动工,一年后修成,从而使山塘驿至安化烟溪全线通车。此外,尚有斜獭渡至炎帝陵支线、耒阳渡口新线、衡阳机场支线等,合计14.6公里。总计战时新修公路298.25公里。至抗战末期,全省公路增至3594.93公里。这一时期公路管理体制有较大变化。随着全国政治经济中心向西南转移,1937年冬国民政府于长沙筹组西南公路管理局(后迁贵阳),1938年4月接管长晃公路,1945年6月湖南将三(角坪)茶(洞)公路移交川湘路公路局。从此,湖南省公路演变成中央与地方共管的局面,成为以后划分“国道”“省道”分级管理的先声。

  航运业。发展航运业的主要措施是保存船只、统制水运、发展内河航运、开展水陆联运,使湖南船舶数量大增,至1939年全省有轮船134艘,载重2559.68吨;还有民船24109艘,船员44183人,对缓解战时运输困难起了重要作用。

  3.战时湖南工矿业发展的特点和新型城市的出现

  战时湖南工矿业发展有如下三个特点。

  一是战时工矿业分布较战前均匀,出现一些新兴城市。战前湖南工业企业寥若晨星,且大多集中在长沙,广大的湘西、湘西南全无工厂可言,布局很不合理。抗战初期迁湘企业大都安置在落后地区,仅经济部工矿调整处督导迁至湘西的工厂就有122家,包括机器厂50余家,纺织厂23家。以后随着战局发展,沿海沿江和本省长沙等地工厂又有一批迁移湘西和湘西南。这使湖南工业布局较战前合理,衡阳、祁阳、辰溪、洪江、新晃、芷江、沅陵、常德、大庸、津市等地,成为内迁和新开工厂的集中地。衡阳战前有91个工商行业,2177户,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主。抗战爆发后,沪汉等地许多工厂迁衡,各地难民大量涌入,衡阳一跃成为西南各省交通枢纽和大后方物资集散中心。计有机器厂90余家,其他工厂数百家,蔚为民国年间衡阳工业的鼎盛时期,成为内地仅次于重庆、昆明的工业中心,有“小上海”之称。祁阳战前没有近代工业,抗战爆发后,迁入机器厂、电厂等10余家。其中新中机器厂在几年之内,发展成为一个从采煤、炼钢、发电到机床、蒸汽机、发电机、轧钢机和炭精工夹具制造的联合企业,工人2000余人。辰溪地处湘西,从外地迁入汉阳兵工厂、河南巩县兵工厂(后来二者合并为军政部兵工署第11兵工厂),湖北大冶华中水泥厂以及利生纱厂、中国植物油厂、宝华玻璃厂、制革厂、资源委员会电厂,还有民营机械厂30家,从而使辰溪成为颇具规模的工业新城。洪江这一边陲小镇也盛极一时,成为湘西南经济文化中心,人称“小南京”。就连湘黔边境的新晃县城,人口也由几千人激增至4万余人。这些分布在湘南、湘西的企业,包括机械、五金、电器、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印刷等各行业,门类比较齐全,对改善湖南工业布局,促进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二是机器动力明显增加,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也有提高。许多企业对原有设备进行改装和改造,增添新式设备。当时试制的“三一式”单人纺纱机,比一般纺机的工效提高一倍。湖南省建设厅技师向德研制的煤汽车在全省和西南各省推广,对替代汽油支持抗战起了很大作用。在管理制度上,过去由厂主独断专行主裁一切的陈规陋习有所改变,有些企业推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行结账分红。还出现数厂联合的事例,如1940年迁到湘西的23家纺织业,为解决资金困难,组建湘西楚胜染织联合公司,订立章程,实行联合采购原料,统一承包工活,按厂分配加工的办法,避免了分散单个接货、相互倾轧受损的弊端。在经营方式上,也注意装潢陈设和商品宣传,主张薄利经营,使业务激增,赢利日丰,工商业在资本主义轨道上发展前进。

  三是民营工厂比重大,小厂多,基础薄弱。战时国统区工矿业中官营工业资本占整个工业资本的比重,由1936年的15%上升到1942年的69.58%。湖南则不然,战时民营工厂所占比重大,1942年民营工厂870家,占全省工厂总数935家的93.05%;实缴资本4.2亿元,约占实缴资本总数5.2亿的80%;币值资本实数2233.7万元,占币值资本总数3354.5万元的66%;工人4.84万人,占工人总数5.76万人的84%。民营工厂大多数规模小,资金少,基础脆弱,设备简陋,手工作坊比重大。据对长沙、衡阳、湘潭、祁阳、常德五市县133家工厂的统计,平均每厂只有工人36人,100人至300人的工厂仅13家。号称5000家工商企业的衡阳,真正的近代企业不到90家,其中30人以上的不过40来家。这就说明战时湖南的工矿业,没有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基本特点。尽管如此,它们在生产军用品和民需品、支援抗战前线、安定后方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三)农业生产曲折发展

  战时湖南的农业,由于日军多次侵扰,当局苛捐杂税增加,粮食征收征购甚重,因而元气大伤,基本处于衰退状态。只有少数经济作物,由于军需民食剧增,价格上扬,加上政府采取一些积极措施,产量有所增长。

  1.粮食作物徘徊下降

  抗战开始后,全省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除1941年和1942年外,余均逐年下降。1936年全省粮食种植面积4808.92万亩,总产186.26亿斤;1937年降至4806.52万亩,总产162.78亿斤;1938年种植面积4770.62万亩,总产量上升至207.88亿斤;1939年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降为4400.73万亩、149.52亿斤;1940年更降至3675.19万亩、128.93亿斤;1941年总面积虽升为4436.23万亩,总产量却降为126.27亿斤。

  粮食作物中的稻谷,是国民政府和湘省当局视为抗战基础的战略物资,因而在实行田赋征实、强制征粮、限价购粮的同时,也在广大爱国人士和科技工作者的推动下,采取过一些积极措施。(1)垦荒。1938年由省农业改进所举办贫农复耕。次年,省政府公布《湖南省强制垦殖荒地办法》与《实施细则》。1943年通令各县,要求规定“垦殖期限,责成乡公所督促,按期推进,限期垦殖竣事,违则由乡公所呈请县政府处罚之”。此“强制垦荒办法”颁布后,当年即由省农业改进所办理难民垦荒,总计从1938年至1944年全省开垦荒地145.15万亩,增产稻谷223.48万担。(2)推广良种。先后设立湘米改进委员会和省农业改进所,在长沙、邵阳、常德、芷江设立稻作试验场,至1942年,全省76个县有73个县(岳阳、临湘、怀化在外)设立农业推广所和农林场,负责繁殖良种,推广农林技术,培育出抗战籼、满地红、茶籼一号、“73~41”等新品种,选育出茶子粘等地方良种;从省外引进帽子头、南特号等品种。从1936年至1948年,全省推广良种面积2514.73万亩,增产稻谷433.98万担。(3)推广双季稻和旱稻。当时双季稻每亩可增产粮食150~200斤,湘省曾以长沙、湘潭、衡山、衡阳、湘阴等县为推广县份,以祁阳、耒阳、永兴、郴县为示范县份。1940~1944年全省累计推广双季稻31.68万亩,增产稻谷53.3万担。滨湖等地将中稻收割后的遗蔸培育再生稻,每亩可增产50~100斤,1938~1944年全省推广再生稻182.3万亩,增产稻谷113.69万担。(4)压糯增籼。糯稻产量低于籼稻,且大部分用于做酒熬糖,省政当局发出布告,规定每家农户种糯不得超过所种稻田面积的1%。1938~1944年全省压糯增籼面积475.99万亩,增产稻谷1842万担。此外,在部分地区组织防治虫害,减少了一些损失;增加肥料贷款,亦增产稻谷数十万担。

  以上措施实施地区不广,规模不大,收效甚微。更由于国民党政府残酷掠夺,地主大量吞并土地,地主阶级与投机商人、高利贷者盘剥农民;特别是日军侵扰,全省耕牛损失19%,农民大量死亡,农业劳力和老幼妇女逃难躲兵,造成农业生产力迅速下降,农田水利失修,洞庭湖区14个县溃决堤烷441个,至1945年全省荒废土地占耕地面积9%以上。战时全省稻谷生产处于低而不稳、徘徊下降的状态。1936年稻谷种植面积3477.72万亩,总产144.72亿斤;1937年面积增至3498.62万亩,总产降为125.1亿斤;1938年面积同上年,产量增至168.73亿斤;1939年降为3053.43万亩,111.59亿斤;1940年更降至2760.3万亩,100.07亿斤;1941年虽有3053.43万亩,产量却只有85亿斤,较战前减产40%以上。

  其他粮食作物,如红薯、大豆、蚕豆、玉米等,亦在徘徊中呈下降趋势。(1)红薯产量在徘徊中下降。1936年红薯产量为30年代三个较高量年份之一,种植面积235.1万亩,总产2558万担。抗战八年,种植面积和产量时升时降。种植面积最多的为1943年的241万亩,最少的为1941年的198万亩;产量最高的为1942年的2623万担,最低的为1940年的1764万担。大多数年份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均低于1936年。

  (2)大豆比战前减产。1936年种植面积为117万亩,产量212万担。抗战期间,面积在112万~124万亩之间徘徊,产量除1939年223.1万担,超过战前水平外,余均低于战前水平,最低的1945年,只有172万担。此外,蚕豆大量减产,1945年为130多万担,比1936年的518万担降低74%以上。玉米,1936年种植面积为54.8万亩,产量为10.66亿斤;抗战期间基本种植面积在50万~60万亩,产量在1亿~1.6亿斤之徘徊。

  2.经济作物的增长与部分衰退

  (1)战时湖南经济作物中的油菜、棉花、烟草、甘蔗等有所增长。油菜生产总的呈发展趋势。战前的1935年播种面积598.3万亩,产量473.8万担。战时的面积除1940年骤降至174万亩外,其余各年多为600万亩左右,产量多为五六百万担。最多的两年是:1941年878.8万亩,854.4万担;1942年914万亩,785.8万担。此种增产是由于军需民食剧增,促使国民政府和湘省当局采取一些措施。一是行政督导。1939年省政府发布《全省增加冬作生产办法》,指令长沙、湘潭、邵阳、常德、永顺、会同、零陵、衡阳、郴州等30县,限期成立冬作生产委员会负责执行。1943年又公布《油菜推广计划》,命令留种与限种,由农业改进所、县建设科、县农业推广所派技术员下乡指导栽培,嘉奖任务完成好的县、乡;完不成的给予记过、减俸或撤职处分。二是经济扶植。1940年发布《湖南省合作事业委员会冬季贷款强制增加冬作生产办法》,“限令划定面积,增加冬季作物,否则对该社员停止一切贷款”;并指令本年度冬季合作社贷款的30%要用于冬作生产。省政府指定各县由县提拨经费或向银行借款(一、二、三等县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购储冬作物种子给素无冬作习惯而又宜冬种的乡镇农民种植。次年省政府又颁发《湖南增产油菜贷款办法》,筹款1000万元,分发给粤汉、湘桂路沿线17县,各40万~80万元,贷给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规定每户必须种油菜一亩以上,保证榨出油来。

  棉花亦有发展。1936年播种73.6万亩,产棉花25.8万担;1937年实播90.7万亩,因被水淹,实收72万亩,产量14.8万担;1938年面积同上年,因临湘、岳阳沦陷,收获19万担;1939年升到78万亩,23.39万担;1940年激增至138.45万亩,26.2万担;1941年再次大幅度扩为158.29万亩,43.49万担,使种植面积和产量均超过战前最高水平(121万亩,30万担);1942年减为132.86万亩,31.81万担;1943年植棉135.48万亩,因常德、澧县等近10个滨湖县一度沦陷,产量降至21.14万担;1944年增至148.5万亩,27.37万担;1945年降为97万亩,17.9万担(岳阳、临湘、湘阴、汉寿、安乡等县无统计数字)。总之,抗战八年棉花种植面积每年平均增加3.8%,产量年均增长2.4%,单产则除1943年与1945年有所减少外,其余各年均有增加。棉花增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国内主要棉产省大多沦陷,国民政府只能依靠湖南等几个后方省份担负起战时军需民用棉花的生产任务。需求激增,棉价上涨。1938年棉价由战前常年的每担28元(折稻谷9.8市担),涨到每担32元(折稻谷12市担);至1940年,涨至每担128元(折稻谷24市担),从而刺激了棉农的积极性。同时,当局亦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1)不断扩大植棉地域。1939年沪厂内迁后即开始将植棉基地由滨湖扩大到湘西地区9个县,1941年又增加8个植棉县,使棉田扩大到73个县。(2)推广良种。省农业改进所1940年在湘西、湘南、湘中等15处试验,经过多年试验,培育出“常紫一号”,产量比土种棉花品种增产42%以上。1941年在芷江、乾城、溆浦、沅陵、泸溪、麻阳、祁阳、酃县、郴县、零陵、攸县等19县推广,指导留种,提倡特约繁殖。1942年又在麻阳、泸溪、晃县、沅陵、攸县、茶陵、酃县、乾城、溆浦、耒阳等11县无价贷放优良棉种17万多斤,领种棉农1.2万多户,棉花增产幅度较大。此外,还有发放植棉贷款,颁布《棉花增产奖励办法》等。这些政策或多或少促进了战时棉产量的增长。到抗战后期,由于大片国土沦陷,战争劫掠,通货膨胀,粮棉比价忽起忽落,棉花生产又衰退下来。

  甘蔗、茶油生产也曾一度发展。抗战中后期,湖南糖业一度兴盛。1941年产糖24万担,达到战前五年平均水平。其中道县、宁远各种蔗十三四万亩,产蔗六七十万担,糖6万多担,占全省的1/2左右。溆浦产糖3.4万担,占全省14%。至1946年,全省产糖40万担。茶油产量1936年为55.11万担,1940年为64.86万担,为民国时期的最高产量。烟草生产是先降后升,1936年产烟75万担,1938~1940年下降至7万多担,1941年才回升到27.8万担,1942~1945年上升到80万担。

  (2)麻类、茶叶、蚕茧、水果,均在衰退和萎缩,苎麻1936年种植13.3万亩,产16万担。战时产量最高的1939年,达40.5万担,1942年降至21.35万担,仍较战前有所增加。1943年后,日军侵入洞庭湖区,交通阻塞,麻价大跌,随后几年,种麻面积和产量均有下降,甚至降到13万担。茶叶生产1936年达77.88万担,抗战爆发后湘茶生产日趋恶化,产量在6.3万担至10.7万担徘徊,1941年更降至3.3万担。这与国民政府的统制政策有关。财政部贸易委员会为捞取外汇和暴利,与湖南省签订《制茶合约》,贷款制茶,办理代运外销。可是收购很有限,1938年只收购红茶4.2万担(6万箱,每箱约70斤)运销香港;1939年收购红茶6.3万担(9万箱)运交贸易委员会与中国茶叶公司;1942年仅外销7604担,均较20年代初出口数十万箱大为减少。蚕茧在1933年曾达9.7万担,1936年仍有7000担,抗战爆发后产量逐年下降,桑树被大量砍伐,1941年蚕茧降至1200担。如岳阳广兴洲,1936年以前养蚕占总农户的9%,沦陷后大部分桑树被日军毁坏,仅余一户养蚕;平江县南江塔市80%以上农户养蚕,1944年后丝价下跌,养蚕户被迫砍掉桑树改种其他作物。战时水果产量降幅较大,1936年产李、柑橘、梨共112.42万担,抗战期间年产量只有81.5万担。

  3.畜牧水产业先升后降

  1930年代初期和中期,湖南畜牧水产业有明显发展,1936年畜牧业总产值3130万元,占农牧业总产值的16.25%,其中生猪715.1万头,部分销往两广、云南、贵州等省。1937年,中国平民教育促进会由河北定县迁来衡山举办衡山实验县时,带来一批良种波中猪,与当地猪杂交;次年省立第十职业学校购进汉普夏种公猪,在长沙、安江农校附近与当地母猪杂交,从而兴起改良猪种的微波。后来,随着日军逼近湘境,加上瘟疫流行,省政当局虽在芷江、榆树湾建有血清厂,生产少量猪肺疫菌苗与血清,在长沙设立肉食检查处,但防治效果不好。不仅猪种改良工作中断,且全省各种畜禽产量连年下降。猪由1936年的715万多头降至1937年的482.2万头,1942年微升至564.5万头,牛也随着战争和瘟疫而日见减少。对此,省政当局采取过一些防治措施,如1938年在省农事实验场内始设畜牧兽医科,在省农业改进所设畜牧兽医组,制造牛瘟血清和疫苗157万毫升,在长沙望城设兽疫防治实验区,设立三个兽疫防治队,赴湘西、湘南工作,制定《肉食检查规则》和《屠宰场管理办法》等,但收效甚微。特别是日军疯狂抢劫和屠杀耕牛,更使耕牛逐年减少,损失严重。1936年全省存栏牛339.5万头,平均每两户有1头牛。1937年降为287.8万头,1938年再降至272.3万头,1939年再降为269.7万头。水产业亦遭严重损失。1936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134万担,人均占有量4.7斤,由于战时滨湖渔船损毁80%以上,渔具损失60%以上,造成捕捞产量下降。湘莲产量也急剧减少。

责任编辑:张世昌 最后更新:2018-04-28 16: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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