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是2014年9月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李忠杰。
《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套装1-12册)》收录了1931年9月至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大肆杀戮而制造的重大惨案,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在世界历史上写下了黑暗和恐怖的一页。《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套装1-12册)》收录的惨案,以一次性或一个时间段内伤亡800人以上为限,揭露了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的反人类、反文明的暴行。
总序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
发生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一场规模巨大的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东方主战场,是近代以来中国反对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成为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也对世界各国人民取得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争取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产生了巨大影响。
这场战争,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一部分,从根本上来说,是反法西斯正义力量与法西斯侵略势力之间的一场大决战,是文明与野蛮的一场大搏斗。日本侵略者,站在法西斯阵营一边,不仅与中国人民为敌,而且与世界人民为敌,肆意践踏人类的公理和正义,企图以残暴杀戮的手段,将中华民族置于自己的铁蹄之下。日本侵略者先后占领了中国、东南亚、南亚、大洋洲许多国家的领土,杀害居民,掠夺物资,强征劳工,施放毒气,蹂躏妇女和儿童,毁坏和窃取文物,造成了大量人员和财产的损失,给中国人民和亚洲其他许多国家人民留下了巨大的创伤,给世界文明造成了空前的破坏。
中国是受战争摧残最为严重的国家。从1931年到1945年的14年间,日本侵略者先后占领了东北、华北、华中、华南等大片中国最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战略地区。在整个战争进程中,日军到处屠杀、焚烧、抢掠、奸淫,使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惨遭蹂躏;大量使用生化武器,进行残酷的细菌战和化学战;把大批中国平民和俘虏当作细菌和毒气的试验品;对无辜的中国平民施放毒气,或在河流、湖泊、水井中投毒;掠走大批中国劳工,强迫他们筑路、开矿、拓荒,从事大型军事工程,使其大批冻、饿、病、累而死;强征中国妇女作为“慰安妇”,严重残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烧光、杀光、抢光”政策,企图摧毁抗战军民起码的生存条件;在许多地方还制造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大惨案。直至今天,日本侵略所造成的后果还难以完全消除,日军遗留的毒气弹还不时地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
日本侵略者的罪行,违背了起码的人类良知和国际公法,不仅是对人权和人道主义的践踏,而且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它决不是如某些日本右翼分子所说是解放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人民的行动,而是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场浩劫。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波茨坦公告》的规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首要战犯进行了国际审判,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为甲级战犯。此外,盟军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日本的乙、丙级战犯进行了审判。中国也先后对日本的有关战犯进行了审判。这些审判,与欧洲的纽伦堡审判一起,使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代表了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是正义的审判,历史的审判!这一审判的结果是不容挑战的!
策划和制造当年这场战争的,是一小撮日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分子。而日本人民,从根本上来说,也是受害者。所以,日本人民也用不同方式对这场战争进行了抵制和反抗。不少参加侵华战争的士兵认识到战争的性质,幡然悔悟,积极参加了国际和日本国内的反战活动。战后,很多人勇敢面对历史事实,以见证人的身份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还有很多当年的士兵,真诚忏悔战争的罪行,以实际行动推动世界和平和中日友好,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他们的良知和勇气,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和赞赏。
相反,日本国内一些右翼势力,直到今天仍然否认侵略战争的性质和罪行,竭力推卸侵略战争的责任。对早已由当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出严正判决的南京大屠杀一案,始终企图翻案。历史不容改变,事实岂能抹杀!企图歪曲历史,掩盖罪行,这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同意的!
中国人民在当年那场战争中的胜利,是正义战胜邪恶、光明战胜黑暗、进步战胜反动的伟大胜利!是正义的胜利、人民的胜利、和平的胜利!既是中华民族永远值得纪念的胜利,也是世界人民永远值得纪念的胜利!但是,在纪念胜利的同时,我们不要忘记,这一胜利是用极为惨重的代价换来的。在这一伟大胜利的背后,是中华民族遭受的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华民族,既为这场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在这场战争中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
1995年,江泽民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大会上,对当年日本侵略中国造成巨大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基本数据作出了重要表述。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再次郑重宣布,据不完全统计,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民死伤3500多万人;按1937年的比值折算,中国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多亿美元。中国领导人公开宣布的基本数据,从整体上揭示了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规模,有力地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罪行。
数据,是历史的抽象。数据的背后,是大量的事实、确凿的证据,是无数人们的惨痛记忆和血泪控诉。为了更直接、更具体、更全面、更系统、更立体地还原当年的历史,展示中国人民遭受的灾难和损失,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驳斥日本右翼势力否认侵略罪行的种种言论,我们必须通过更多档案资料的展示、历史文书的挖掘、具体事实的考查、当事人的证词证言、各种各样的物证书证,等等,将侵略者的罪行昭告天下。因此,作为炎黄子孙,作为郑重的历史工作者,有必要、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权利对战争期间中国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更加系统、详尽、具体的调查研究,将当年中国人民的巨大牺牲和惨重损失永远地记载下来。
这项调查研究工作,本来在抗日战争结束之后,或者在新中国成立时,就应该进行。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未能系统、全面地进行。由于年代久远,资料散失,在世的证人越来越少,现在进行这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已经有很大困难。但是,无论早晚,这项工作总得有人来做。现在才做,已经晚了几十年。但如果现在再不做,将来就更晚,也更困难了。所以,无论再困难,做,都是必要的。做好这项调研,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当年的牺牲殉难者负责、对我们的子孙后代负责。根本上,是对整个中华民族负责,也是对国际社会和人类文明负责。
因此,2004年,中央党史研究室决定开展《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课题调研。从2005年开始,组织全国党史部门围绕这一重大课题,开展了系统深入的调研工作。其基本任务,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查更加详实、有力、具体、准确的档案、材料、事实,更加清楚准确地掌握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更加清楚准确地掌握日本侵略在各个不同领域、地区和方面对中国造成的破坏和损失。其中包括: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抗战中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历次重大战役战斗中中国军队伤亡的情况;日本从中国掠走各种资源的情况;日本从中国掠走和破坏文物的情况;日军在中国制造的一系列重大惨案;中国劳工的损失情况;中国妇女遭受日军性侵犯的情况,包括“慰安妇”的情况;日军在中国使用细菌武器、化学武器及其造成伤害的情况;日本侵略在其他方面给中国造成破坏的情况;等等。
课题调研的整体布局,实行块块和条条的结合。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研究室,主要负责把本区域内的情况调查清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些重点,进行专题性的调研,形成专题性的研究成果。一些重要专题,单靠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做不了,就采取条条的办法,组织专题性的调研。还有一些,则是条条与块块相结合。如毒气,日军在不同区域使用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调查。但作为一个专题,由相关的区域进行协调,配合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专项的调研成果。如劳工、性侵犯等,就大致属于这种类型。
课题调研的方式方法,主要是查阅和搜集档案文献资料,包括不同历史时期的统计报表。同时查阅当时有关的报刊资料,查阅多年来涉及有关地方、有关课题的研究成果。对一些特殊的重大事件,特别是重大惨案等,也同时进行社会调查,对当事人、知情人、有关研究人员等进行走访,记录证词证言。对于特别重要的事件,有条件的,还进行必要的司法公证,如南京大屠杀、潘家峪惨案等,使这些调查都成为在法律上可以采信的证据。根据需要与可能,也到国外境外包括台湾地区查阅搜集档案资料。
中央党史研究室进行了大量组织和指导工作。在课题确定前,首先进行了必要的论证,得到了许多专家的支持。随后,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研究室发出正式通知和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调研项目、工作步骤、基本要求、注意事项等等。为了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交流经验,落实措施,专门召开了工作培训会议,就课题的总体规划、调研方法、需要把握的问题等,作了全面部署,特别是提出了把调研工作做成“基础工程、精品工程、警世工程、传世工程”的要求。多年来,一直分阶段、有步骤地把这项课题调研推向前进。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别到各地参加会议,指导培训,提出要求,统一规格,解答疑难问题。在调研过程中,随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工作班子及时编发简报和简讯,交流情况和经验。
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多数地方成立了由党史研究室领导负责的课题组。各地先后召开工作会议、电话会议等,培训人员,落实任务。许多地方形成了由党史研究室牵头,档案、民政、财政、司法、地方志、社科院以及高校等部门单位联合攻关的局面,保证了调研工作扎扎实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先后经历了六个阶段。第一,酝酿启动。第二,全面调研。这是最重要的阶段。各地组织专门人员,查询档案,实地走访,搜集了大量资料。第三,起草报告。凡参加调研的县以上单位,都要在搜集整理、考证研究档案文献资料和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写出调研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调研成果。同时,将调研中搜集的档案文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制作统计表、大事记和人员伤亡名录等。第四,分级验收。为保证调研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严肃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研报告都要经过四级验收。首先由课题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然后聘请所在省份资深专家审读验收,合格后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课题组。中央党史研究室课题组审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研报告及相关调研成果,认为合格后,再聘请有全国影响的专家审读,写出书面意见并亲笔署名。根据审读意见,各地都要反复认真进行修改,只有达到规定要求才能通过验收。第五,上报成果。完成调研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按统一要求,将调研中收集的档案文献资料等所有文件,精心整理,分类成册,向中央党史研究室提交调研成果。各市县也要逐级向省级报送。第六,反复审核。中央党史研究室召开审稿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标准自审,相互间互审,将各种材料进行比对,将有关数据核实,解决带有共性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格式。
这项课题调研,作为一项浩大的工程,到目前为止,进行了将近10年之久。前后共有60多万党史工作者、史学工作者和其他各类有关人员参加。将近10年来,各个地方都周密组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开展,保证调研质量。如山东省,先在30个县(市、区)进行试点,然后在全省普遍推开,形成了纵向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步调一致,横向十几个部门优势互补、携手攻关的工作格局。课题调研期间,山东省参加工作的同志共查阅档案238742卷,复印档案资料406912页,查阅抗战期间及战后出版的书刊61301册(期),复制文献资料220177页。走访调查8万余个行政村、609万名70岁以上(即1937年全国性抗战爆发以前出生)老人中的507万余人,收集证言证词79万余份。拍摄照片资料7376幅、录像资料49678分钟,制作光盘2037张。全省1931个乡镇,每个乡镇都建立了包括证人证言证词、伤亡人员名录、财产损失清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字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事记、重大惨案证据材料以及证人和知情人口述录音、录像、照片等内容的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材料卷宗,共12892个。
这项课题调研,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档案图书部门、专家学者的普遍支持。许多档案馆、图书馆为这次调研提供各种方便。不少专家学者在教学科研任务繁重、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承担专题研究任务。有的外请专家利用学校假期全力以赴做课题,缺少交通工具,就以自行车代步或徒步,到档案馆和图书馆查阅文献资料。
为了扩大搜寻面,中央党史研究室还组织查档小组,分赴美国、俄罗斯、日本,搜集了许多抗战史料。很多地方的课题组都到台湾查档。在台北“国史馆”、中国国民党党史馆、“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等,找到了数量巨大、整理比较细致的抗战档案。台北“国史馆”馆藏的国民党在大陆统治时期行政院赔偿委员会档案,涉及抗战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8924卷,内容十分翔实具体。既有中央机关、军队系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也有地方省、市,县、区和个人填报的资料,包括台湾地区和华侨的档案资料。新疆防空委员会也报送有财产损失材料,如修筑防空工事、疏散费等财产损失。重庆市报送有日机空袭慰恤重伤难胞姓名卡,上面有卡号、伤员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受伤时间、受伤地点、犒金额、发犒金时期、所住医院名称、医院地址、入院时间等,受伤部位还配有图片加以说明。所有这些,为查明当时各方面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了重要证据。
这项重大课题调研的成果,均编成《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丛书》公开出版,为国内外学者提供并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份关于抗战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系统资料。经过验收、审核合格的调研报告和主要档案文献资料,都按统一体例,编辑成为丛书的A、B两个系列。A系列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一本调研成果,以及若干重要专题的调研成果,由中央党史研究室负责审核。B系列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大量调研成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研究室负责审核。全部成果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版式、统一编号,由中共党史出版社统一出版。全部出齐之后,将有300本左右。
为了集中反映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制造的各种重大惨案,我们专门编纂了一套《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收录抗战时期死伤平民(或以平民为主)800人以上的重大惨案100多个,配以档案、文献、口述及照片等作为历史证据。日本一些右翼分子,常常攻击中国为什么不拿出伤亡人员名单。我们专门安排了一个省,即山东省,公布该省具体的伤亡人员名录(第一批先公布该省100个县<市、区>的死难人员名录),包括姓名、籍贯、年龄、性别、伤亡时间等多项要素。以此说明,中国的伤亡人员都是有根有据、铁证如山的。
历史的生命在于真实、客观、准确。《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一课题调研的生命也在于真实、客观、准确。所以,在开展这一课题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保证调研质量,保证所有材料、事实、成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放在第一位,并在五个重要环节上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第一,严格要求。一开始就明确规定,课题调研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严谨的态度。整个调研工作必须尊重历史事实。档案怎么记录的,就怎么记载,不能随意改变。当事人、知情人怎么说的,就怎么记录,不能随意加工。所有的材料、事实都要经得起法律上和学术上的质证。在需要与可能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知情人的证词证言要进行司法公证。各种数据,都要确有根据,不能随便编排、采信。不许追求任何高数字、高指标。第二,统一规范。对课题调研的项目、内容,都做了认真细致的研究,提出了统一要求和严格规范。对全部调研项目设计了统一的表格,对调研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做了统一规定。每个数字的内涵外延,包括如何计算、如何换算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事前对调研人员进行了培训。调研过程中,对没有理解的问题、疑难的问题等,都由专家给予统一的解释、说明。第三,责任到人。对所有参与课题调研的人员,都实行责任制。查档的、笔录的、整理的、起草调研报告的、审读的……,每个环节的人员都要签名,以对这一环节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明确规定,今后凡遇到质疑,有关环节的调研人员都要能够站出来进行证明、解释和辩论。第四,客观撰写。在汇总情况、起草调研报告阶段,要求所有的数据统计都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一律用事实说话,材料要具体、实在。不允许像写文艺作品那样来写调研报告;不允许作任何想象、编造和煽情性的描写;不允许刻意追求语言的生动华美;不允许使用任何带有夸张性、主观推断性的文字;不允许用“不计其数”、“无恶不作”这类抽象的形容词来概括相关内容;经过调研,凡是能够说清的事实、数字都予采用,但仍然说不清的情况、数据,就客观地说明未查核清楚,在汇总和整理数据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绝对不得编造数字。第五,逐级验收。除了在调研过程中由特聘的专家随时给予指导外,对各地提交的调研报告和相关材料,都实行逐级验收制度。其中,对省级调研成果实行由地方到中央的四级验收,其他调研成果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研究室组织验收。每一验收环节都要有专家审读、签字。凡存在问题和不符合要求之处,都要退回重新核查和修改。
经过艰苦努力,到2010年底,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编出了几十本成果,先行印制了少量样本作为内部工作用书,组织力量作进一步的研究、审读、复查、校核。从2014年初开始,我们又组织展开了新一轮较大规模的审核工作。第一,召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部门参加的审稿会,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规范,听取相互评审以及从社会各方面听到的意见,对审核工作提出要求,进行部署。第二,开展自审、复核、修改,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部门之间交叉审读,相互间进行比较、核对、衔接。自审互审完成后,都要确认是否具备正式出版的质量水准,签署是否同意交付出版的意见。第三,由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专家,对所有拟第一批出版的成果(书稿)进行六个环节的审读、检查、修改、校对,不仅检查是否还有表述不够准确或不够清楚的地方,而且对各本书稿之间、每本书稿各个部分之间的内容、叙述、时间、数字等进行统筹检查,排除表述不一致的内容。第四,如实客观地说明我们工作尽最大努力后达到的程度。始终强调,凡是已经清楚的,就清楚表述。还没有搞清楚的,就如实说明还没有搞清楚。某些数据、结论与其他书籍资料不完全一致的,则说明我们是依据什么材料、从什么角度得出和叙述的,不强求一致。第五,组织各地党史部门继续参与审核。凡有疑问的,都与有关地方党史部门联系、查核。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派专人来京参与审核、修改、校对。审核完毕后,又组织各地党史部门对自己书稿的清样再次进行审核。然后再按出版流程交付印制。今年以来对这些成果再次进行如此繁密、细致的复核工作,都是为了进一步保证成果的质量,保证历史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开展这项调研,不是为了简单汇总、计算这样那样的数据,而是为了寻找、展示更多的档案、更多的材料、更多的人证物证、更多的历史事实,用具体的事实来反映当年中华民族遭受的巨大灾难,揭露日本侵略者反人类的罪行。时隔几十年,很多数据难以查清,很多数据可能不很吻合,而且数据的分类、统计、核算都极为复杂,远远不是简单做一做加法就能算出来的。所以,我们在数据上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能统计出来的就统计出来,难以统计的也不强求。统计的口径、结果相互有差别的,也注意说明。今后,我们将会对数据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因此,目前的研究还只是阶段性的,不能说已经包罗万象,更不是最终的结论。总体上,还是在为今后更加综合性的研究提供一个详尽、扎实的基础。
由于自始至终都高度重视和强调调研的质量,所以,对于这一项目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当然,无论如何,历史已经过去了六七十年,很多当事人已经去世,很多档案资料已经散失。现在再对发生在六七十年前的灾难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即使做了最大的努力,我们仍然充分预计在调研成果及有关材料中,还是会有不足和差错之处,出版之后,肯定会有不同意见。所以,我们真诚地欢迎所有看到这些调研成果的人们,对其中的内容、材料、数据等进行审查、讨论。如此,必将有更多的人们关心和参与对当年那场灾难的调查,必将会提供和发现更多的档案、更多的资料、更多的见证,必将对我们调研成果中的很多内容进行不断的推敲琢磨,从而使我们能够更加准确、系统地展示当年中国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为子孙后代留下的资料更为完整、更为丰富。我们也欢迎日本和其他国家的人们对这些调研成果进行阅读、审查、讨论、质疑。如此,将会有更多的国家和人们关注中国当年所遭受的灾难,也将会有更多的存留于国外境外的档案资料出现在公众面前,也将会使对当年这段历史和灾难的记录、研究更加准确和科学。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是一项学术性的工作。开展这项课题调研,是为了更加准确和详尽地记录这场战争和灾难的历史,更加充分和有力地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反击日本右翼势力否认侵略战争的言行,更加充分和有效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毋忘国耻、振兴中华,更加积极地促进两岸交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时,也是为了给全世界所有关注当年这场战争和灾难的国家、政府和人们一个更加负责任的交代,为子孙后代继续研究当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留下一笔丰富翔实的历史遗产。因此,虽然是学术性调研,但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国际意义、政治意义。作为历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实事求是地把中华民族在那场战争中蒙受的巨大灾难和损失尽可能完整地记载下来。推动和开展这项课题调研,是良心所在,是责任所在! 每每读到那些令人震颤的历史事实,每每想到那数千万死难者的冤魂亡灵,每每掂量我们今人特别是历史工作者的责任,我们都禁不住潸然泪下。将近10年来,所有调研人员本着对历史和民族负责的精神,殚精竭虑,无私奉献,千方百计寻找各种线索,逐字逐页翻阅档案资料。为了做好对当事人、知情人的调查取证工作,顶酷暑,冒严寒,深入村镇,一家一户进行走访。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样的调研工作,以后再也不可能如此全面深入大规模地进行了。所以,对于能够基本完成这一课题的调研,我们极为欣慰,对能够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果,我们极为珍惜。将近10年来,调研工作遇到过重重困难,调研人员付出了巨大心血,但只要能够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我们所有的努力、辛劳甚至痛苦都是值得的!
现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丛书》A系列第一批成果就要正式出版了,随后我们还将根据工作进程陆续出版第二批、第三批……B系列丛书的编纂和出版工作也将同时推进。而且,这项课题调研工作远没有结束。截至目前课题调研取得的成果,都还是阶段性的、部分的、不完全的成果。很多专题性调研还要继续进行,对大量档案资料还要进行分析研究。所有这些,都还需要我们继续不懈地努力。我们将以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一如既往地将这项课题调研工作做好。
历史,是现实的基础,更是未来的起点。打开尘封的记忆,重温昔日的往事,我们可以得到很多的启示和教诲,增长很多的聪明和智慧。所以,研究历史,形式上是向后看,但根本目的是向前看。作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我们调查历史的真相,记录历史的灾难,不是为了延续旧时的仇恨,不是为了扩大中日之间的裂痕,不是为了煽动狭隘民族主义的情绪,而是为了以史为鉴,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面向未来,书写更加友好合作的美好篇章。经历了太多的苦难和挫折之后,我们更加坚定地热爱和平,更加执着地追求正义,更加珍惜国家的主权与独立,也更加关注世界的文明发展和进步。我们真诚地希望,世界各国能够携手努力,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友好相处,共同推进世界的发展,共享人类文明的成果;我们真诚地希望,中日两国人民能够更多地加强交流、理解和合作,共同开辟中日关系的新局面,使中日关系更加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使中日两国人民真正世世代代地友好下去;我们真诚地希望,中华民族能够始终以坚韧不拔的努力,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之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推动建设一个和平发展、文明进步的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
2014年4月30日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工作规范和要求
本课题亦简称为抗战损失课题或抗损课题。因为抗日战争时期及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统计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多采用“抗战损失”等概括性提法,其中将人口伤亡也称作抗战损失之一种,与财产损失并提,故沿用这一表述。2004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决定开展《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2005年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研究室发出开展此项工作的正式通知,进行相应部署,着重说明工作的指导思想、调查项目、实施步骤及规范和要求。以后又随着课题调研的深入开展,对规范和要求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一、课题调研的基本任务抗战损失课题调研的目的和任务是深化对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研究。1995年,在首都各界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江泽民同志曾经对20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侵略中国造成巨大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基本数据做出了重要表述。2005年,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再次郑重宣布,据不完全统计,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民伤亡3500多万人;按1937年的比值折算,中国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多亿美元。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开展的课题调研,旨在全面详尽调查有关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具体事实,为这组基本数据提供强有力的史实支撑,并不是简单地做数据统计。
课题调研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广泛、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包括查阅搜集档案资料、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等,获得更多的证据,以更加全面和准确地揭露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行及其对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
课题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1)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抗战中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2)历次重大战役战斗中中国军队伤亡的情况;(3)日本从中国掠走各种资源的情况;(4)日本从中国掠走和破坏文物的情况;(5)日军在中国制造的一系列重大惨案;(6)中国劳工的损失情况;(7)中国妇女遭受日军性侵犯的情况,包括“慰安妇”的情况;(8)日军在中国使用细菌武器、化学武器及其造成伤害的情况;(9)日本侵略在其他方面给中国造成破坏的情况;等等。
二、课题调研的方式和方法主要是组织有关人员查阅和搜集档案馆、图书馆和其他文博单位以及民间保存的有关中国抗战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档案资料、报刊杂志、历年出版的专题资料集和发表的研究成果。对一些特殊、重大的事件如重大惨案,则走访当事人、知情人和有关研究人员,进行录音录像,整理和保存证人证言,有条件的还进行司法公证,努力使这些调查材料成为在法律上可以采信的证据。有些省份的课题组还到境外的有关机构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作为对大陆保存的档案资料的丰富和补充。这次课题调研的整体布局,实行块块和条条相结合。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研究室在负责开展地区性的广泛调研的同时,也从实际出发开展一些专题性调研。一些重要的、涉及多个地方的带有全局性的专题,则另组织专家进行调研。
三、对搜集档案资料的要求1 明确搜集档案资料的范围。搜集档案资料是本课题调研工作的基础,调研成果的质量也主要决定于档案资料是否翔实,是否尽可能完整和全面。所以,凡相关内容的档案资料,不论是直接反映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还是间接反映的(如关于人口状况、财产状况、生产能力、各类资源情况等资料),都尽量搜集,作为撰写调研报告的客观的历史依据。搜集的要件有:档案、报刊、史志、时人日记、专著专论、实地调查报告、图片、影像资料以及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等。2 认真整理原始档案和资料。对于搜集到的档案资料,不论是来自原始的档案,还是来自报刊、史志、日记、图书、专题论文等,都认真整理,每份每件都注明保存的地点、单位,文件卷号、出版或发表处等,然后分类汇总,妥善保存。档案资料使用时一律保持原貌,必要时作注释说明,不允许对原件内容增改、涂抹。对搜集到的档案资料要在分门别类整理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考证、鉴别和研究。整理后的档案资料,不仅是有关课题承担者撰写课题调研报告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内容也作为附件收入有关的调研成果之中。
四、有关数据统计中的几个问题1 根据搜集、掌握资料的情况,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的人口伤亡分为直接伤亡和间接伤亡两大类。直接伤亡,一般是指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直接导致的中国方面人员的死、伤、失踪等;间接伤亡,一般是指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包括特定战争环境中造成的中国方面被俘捕人员、灾民、难民、劳工等的伤亡。抗战期间,被俘捕人员、灾民、难民、劳工等伤亡很大,但由于其流动性大等复杂原因,很难形成具体数据资料,统计起来十分困难。因此,本课题调研中,将已确定属于死、伤或失踪的被俘捕人员、灾民、难民、劳工的数据归入有关地方间接伤亡统计数据;无法确定是否伤亡失踪的,可视情况单列相关数据并加以说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战争中失踪者,按通常惯例归为死亡。2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的财产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大类。直接损失,一般是指在日军攻击、轰炸或掠夺中直接造成的社会财产损失。居民财产损失列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一般包括:(1)政府机关等因抗战需要而增加的费用,如迁移费、防空设备费、疏散费、救济费、抚恤费等;(2)各种营业活动可获利润额的减少及由于成本上升等增加的费用;(3)有关伤亡人员的医药、埋葬等费用;(4)为抗战捐献的物资和钱财;(5)有关人力资源的损失。总之,一切因战争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均包括在内。3 在财产损失中所列的人力资源类损失,包括了被俘捕人员、劳工等在财产方面的损失。中国各级政府所组织的劳役,例如为战争修筑公路、机场、军事工事等抽调民工,都算作人力资源损失。但中国方面征用民工和日本侵略军强征劳工有所区别。日军强征劳工的伤亡率很高,和中国方面征用民工民夫的情况区别很大,因此要分别统计和说明,不能混淆。4 中国军队在重大战役战斗中的人员伤亡,分别情况加以统计处理。此次课题调研以统计平民伤亡为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发现有本地发生过军队人员伤亡的重要资料,可以搜集整理并在调研报告中说明,但不计入本地人口伤亡总数。若是本地籍军人的伤亡,则计入本地人口伤亡总数。5 海外华侨拥有中国国籍,因此在计算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华侨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均计算在内。各有关地方在计算本地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视情况可以将本地籍华侨的伤亡、损失计入统计数据总数,亦可单列数据并加以说明。6 工厂、学校、机关团体等由于战争原因搬迁造成的损失,算作间接损失,原则上由工厂、学校、机关团体等原所在地方统计。如果原所在地方缺少相关资料,新迁移处具备资料条件,也可由后者统计。为避免交叉和重复,遇到这类情况须特别加以说明。7 政党、政府机构的财产损失,归入公用事业的社会团体类财产损失一并计算。8 被日军、日本占领当局无偿征用、占用的中国耕地,按农作物的产量及其价值计算财产损失。9 伪军、伪政府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般计入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10 由战争原因导致的如黄河花园口决堤一类重大事件所造成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计算在间接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中。11 重大的财产损失,均以相应数额的货币反映价值。反映财产损失的货币一般要注明币种。12 通常用于抗日战争时期财产损失统计的货币(主要是法币),币值问题非常复杂。本课题调研中,涉及财产损失统计的货币数据,有条件进行折算的,一般按1937年即全国抗战爆发当年通用货币法币的币值进行折算,并说明折算的方式方法。因条件不具备,保留原始数据未作折算的,则注明有关数据中用以反映财产损失的货币系何种货币、何年币值。
五、关于撰写课题调研报告的要求本次课题调研,有关课题组和承担专门课题的专家均按要求撰写出调研报告。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课题组撰写调研报告,内容大致分为概述、主体、结论三部分。概述部分主要包括:介绍课题调研工作的基本情况,如:投入多少力量,到过什么地方查阅搜集档案资料,搜集了多少档案资料等。反映本地的自然地理概况,抗战爆发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状况,以及在抗战时期是重灾区还是大后方,是沦陷区还是根据地等。叙述日本侵略者在本地的主要罪行。还可简略回顾以往相关课题的资料和研究情况。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分析说明本地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根据现掌握资料,将本地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分为直接伤亡和间接伤亡,将本地财产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分别说明主要的史料依据和分析结果。结论部分,汇总本地人口伤亡数据、财产损失数据。据实说明迄今所掌握资料的局限性、本地遭受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特点、影响等。撰写调研报告依据的主要资料以及调研中同步完成的专题研究报告等,作为调研报告的附件,纳入课题调研成果中。2 由一批专家承担的全局性专门课题,如抗日战争时期重大惨案、劳工问题、“慰安妇”问题、细菌战、化学战、文化损失、海外华侨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国军队伤亡、重要战役战斗伤亡等,其调研报告的撰写和附件的收录,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六、对调研成果的验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课题调研工作结束后,完成的包括课题调研报告在内的省级调研成果和市、县等调研成果,要装订成册,通过审阅和验收,逐级上报,送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研究室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分别保存。为确保质量,在调研过程中形成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A、B两个系列书稿(省级调研成果为A系列书稿,市、县等调研成果为B系列书稿),要分别通过验收。其中,省级调研成果要通过由地方到中央的四级验收,市、县等调研成果则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验收。省级调研成果上报验收前,课题组先认真进行自审,以保证内容的完整准确,特别是调研报告和有关专题研究报告、资料、大事记的内容和数据要互相补充、印证,不能互相矛盾。课题组完成自审后,省级调研成果首先报送省级抗战损失课题领导小组验收。省级课题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送省级专家验收组验收。省级专家验收组参加验收的专家一般为3—5人,人选来自党史系统、社会科学院和社科联系统、档案史志部门、高等院校等方面,为较有影响力、权威性的专家。省级专家验收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课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学术规范的严格要求和有关规定审读、验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拟提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省级调研成果。验收的主要标准和目的是确保调研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对于验收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课题组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和落实。对一次验收不合格的,修改、完善之后进行第二次以至多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省级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填写《A系列书稿验收报告表》。填写的报告表和书稿同时报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课题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课题组收到经省级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的省级调研成果后,先进行验收。认为合格后,再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验收,并填写《A系列书稿验收报告表》。验收中所提修改意见,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课题组予以逐条落实,对调研成果做出相应修改或者说明相关情况。由一批专家承担的全局性专题研究成果,最后形成的书稿也纳入A系列,其验收也参照上述程序和要求,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课题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对于验收中提出的意见,承担课题的专家要逐条落实,对调研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合格为止。最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课题组对经过反复修改形成的省级调研成果和全局性专门课题调研成果进行复核。完成各项程序并符合要求的调研成果,包括通过四级验收的A系列书稿和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研究室组织验收并合格的B系列书稿,分批次送交中共党史出版社付印出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课题组
编 纂 说 明
日本侵略者在当年发动侵华战争的过程中,制造了一系列屠戮中国人生命的惨案,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在世界历史上写下了黑暗和恐怖的一页。为揭露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的反人类、反文明的暴行,警醒世界不要忘记当年的历史及其教训,我们特根据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中搜寻的资料,集中编纂成《抗日战争时期全国重大惨案》一书,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书收录的惨案,时间跨度从1931年9月起至1945年8月止,性质均为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大肆杀戮而制造的重大惨案。根据资料状况和收录标准,目前本书暂收入173个;本册收入11个。
二、本书收录的惨案,伤亡人员一般为中国平民。有的惨案中既有平民也有已被俘或放下武器的军队人员的伤亡,根据具体情况,也适当收入。
三、本书收录的惨案,以一次性(或一个时间段内)伤亡800人以上(含800人)为限。对同一地点多次发生的伤亡800人以上的惨案,视具体情况,或分别单列,或归为一个惨案。原则上不跨年份。同一地点在不同年份发生的惨案,一般分别予以反映。
四、本书中多数惨案以发生地地名作为惨案名称的一部分。多年来,由于行政区划变更,有的惨案发生地的地名出现了变化,惨案的名称亦随之变化。凡属这种情况,均在相关惨案的“概述”部分说明原来的名称。有的惨案,包含了在同一时间段和区域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也在“概述”部分加以说明。
五、收入本书的惨案,统一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编排。为区别同一年份在同一地点或不同年份在同一地点发生的惨案,对有关惨案的名称作了适当调整。
六、本书尽可能客观、准确地记录日本侵略者施暴的历史事实。对所收录惨案的发生过程和伤亡人数,均说明相关出处(原始记载)和依据。有的惨案,除了依据历史档案文献外,还组织了入户调查。编纂中,尽可能补充新的资料,如口述者的证言、照片,惨案发生地的照片,等等。对伤亡人数,本书均以历史资料为依据,通过分析考证,在各惨案的“概述”部分,作了实事求是的介绍和说明。但由于记述者或亲历者见证角度的不同,当年的新闻报道,甚至是档案资料,对同一惨案情况和伤亡人数的记述,都有不同之处;而且,时隔几十年之后,采集到的一些证言证词,不同研究者发表的成果,也难免有不尽相同和不够精确之处。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尽可能作了考证分析,并以自己的判断作了取舍。所以,本书所收录惨案的基本事实是清楚的,但伤亡人数怎样做到更为精确,今后还可以继续考证研究。
七、日本侵略者当年在中国制造的惨案,无论人员伤亡多少,罪恶性质都是相同的。但囿于全书规模,并为了突出典型案例,本书仅收录伤亡800人以上的重大惨案。此外,日本侵略者当年在中国矿山、军事要塞、集中营、细菌战实验场、无人区等地制造的持续时间较长、累计伤亡人数超过800人的惨案,还有许多,但因年代久远和惨案制造者当年焚尸灭迹、刻意隐瞒真相,目前我们掌握的资料还有限,所以有的暂未收入本书。需要继续查找、补充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后,再陆续编纂成文,束集出版。
总之,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屠杀无辜平民,罪恶滔天,铁证如山,通过本书可以窥见一斑。
编者
2014年4月
责任编辑:铭记 最后更新:2021-10-17 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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