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近代史资料 总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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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商约谈判记录(第 10- 41 次) 83
吕、伍云:贵国不按公法以苛例虐待华工,殊非交好之道。
此条万不能从,不如竟将末节删去为简净。
美使云:全款删除则可,若喊去末节则未便遵从。因该节乃
敝政府所拟,故本大臣不敢擅自更改。若贵大臣实不合意,则本
大臣亦可据实电询敝政府商量一切。但现下此约须要再迟一年始
能彼此互换,华人入口之约不过尚有一年半便已满期,则该节载
入约中亦是无妨。
吕云:限制华工系专约,现在所议系商约,尽可不提。否
则,本大臣迭接华工来禀求除苛例,我们亦可载入。
伍云:本大臣现拟两稿任贵大臣选择其一,此乃极公允
者也。
美使云:若贵大臣今日不能实赐开辟口岸之事一实音,则本
大臣亦不便电致敝政府商论兹事。
吕云:从前张大臣、杨大臣立限制华工专约,通国皆不以为
然 O 伍大臣曾在贵国力辨此事,现伍大臣与本大臣会议商约,岂
可添人此句?不如将第十五款全行删去为是。
伍云:如贵大臣将本大臣所拟之稿电致外部,谅必为贵政府
所喜纳。
美使云:贵大臣不云欲将第十五款全行删去乎?
伍云:或用本大臣所拟之稿,或将第十五款全删,均无
不可。
吕云:删去该款不过以免日后或有争执而已。
美使云:就本大臣自己而言,亦甚愿删去该款。至吗啡一
节,本大臣亦愿意添人。
吕、伍云:甚是。
美使云:不独吗啡为然,洋药及威士纪[忌]酒亦当禁止
进口。
吕云:射吗啡之针尤当禁绝,夫吗啡之毒甚于洋药。如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