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近代史资料 总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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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商约谈判记录(第 10- 41 次)                                                                                                  81








                                 之意亦不少矣 0




                                              美使云:第四款至于蚕茧及丝斤无论于攥或械器绵不得征抽




                                  出口加税一节,本大臣现拟删去。




                                               吕、伍云:是否蚕茧、丝斤出口可由敝国加税?




                                              美使云:是。




                                               吕、伍云:照删可也。




                                              美使云:第四款有云:机器厂所用之棉花发还进口税一节,




                                 贵大臣倘欲删除此款,本大臣亦极乐从。





                                              吕、伍云:此与洋商有关涉,总以不删为是。




                                              美使云:今日西门其身体不适,下次再议可也。






                                                                                  [第二十四次]                                          四月初五日








                                             第二十四次会议问答录呈鉴核




                                             美使云:今日可将开辟通商口岸一节重行商议。初时敝国请




                                 开北京、奉天井大沽山三处,随后则改为北京、奉天与及大




                                 东陶。




                                              日云:本大臣曾对贵大臣言谓,北京断难开作通商口岸,不




                                必再议。




                                             美使云:奉天、大东沟二处何若?




                                              吕、伍云:未接北京训条言及兹事如何办理。




                                             美使云:然则贵国不愿将奉天及大东沟开作商埠耶。




                                              吕、伍云:此事本不欲列人约内,嗣因贵大臣屡次面商,又




                                接照会,已将贵大臣之意电达政府,刻下尚未接明文,故不便擅





                                行议及。日前贵大臣与本大臣彼此曾有谈论,谓中国自开通商口




                                岸本无不可,特因别事所阻,故暂按不提耳。该件不若下期再议




                                可也。




                                            美使云:本大臣电致敝政府谓,贵大臣未接到贵政府训条,




                                故今日不能将实音回复,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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