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近代史资料 总112号
P. 82
中美商约谈判记录(第 10- 41 次) 81
之意亦不少矣 0
美使云:第四款至于蚕茧及丝斤无论于攥或械器绵不得征抽
出口加税一节,本大臣现拟删去。
吕、伍云:是否蚕茧、丝斤出口可由敝国加税?
美使云:是。
吕、伍云:照删可也。
美使云:第四款有云:机器厂所用之棉花发还进口税一节,
贵大臣倘欲删除此款,本大臣亦极乐从。
吕、伍云:此与洋商有关涉,总以不删为是。
美使云:今日西门其身体不适,下次再议可也。
[第二十四次] 四月初五日
第二十四次会议问答录呈鉴核
美使云:今日可将开辟通商口岸一节重行商议。初时敝国请
开北京、奉天井大沽山三处,随后则改为北京、奉天与及大
东陶。
日云:本大臣曾对贵大臣言谓,北京断难开作通商口岸,不
必再议。
美使云:奉天、大东沟二处何若?
吕、伍云:未接北京训条言及兹事如何办理。
美使云:然则贵国不愿将奉天及大东沟开作商埠耶。
吕、伍云:此事本不欲列人约内,嗣因贵大臣屡次面商,又
接照会,已将贵大臣之意电达政府,刻下尚未接明文,故不便擅
行议及。日前贵大臣与本大臣彼此曾有谈论,谓中国自开通商口
岸本无不可,特因别事所阻,故暂按不提耳。该件不若下期再议
可也。
美使云:本大臣电致敝政府谓,贵大臣未接到贵政府训条,
故今日不能将实音回复,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