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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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军劳务处理要领及细则 199
等级| 身体残疾 残疾抚恤金
四级|一、眼 双眼半盲,视野狭窄。 雇佣未满一年者
二、耳两耳鼓缺损。 工资按 35 天计
三、鼻丧失鼻功能。 算;一年以上未
四、日 牙齿缺损或义齿无法修补。 满五年者按 45 天
五、上肢 关节丧失运动功能,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 计算;五年以上
六、下肢 第一趾、第二趾或三趾丧失 o 者按 55 天计算,
必要时可适当增
减,但不超过
110 7G 。
五级|一、 ßIt 雇佣未满一年者
l 双眼视力下降到 O. 05 - O. 04 ,必须佩带眼镜。 工资按 30 天计
2. 一眼的视力下降到 0.03-0.06 0 算;一年以上未
3. 一眼半盲或视野狭窄。 满五年者按 35 天
4. 一眼眼险缺损。 计算;五年以上
5. 眼球或眼险难以运动。 者按 40 天计算,
二、耳 必要时可适当增
1.一耳耳鼓缺损。 减,但不超过
2 一耳在 l 米以外听不到正常谈话。 80 元。
三、鼻鼻有部分缺损。
四、口 咀嚼或语言有轻微障碍。
五、精神和神经 神经系统出现障碍,但能从事原来的
工作。
六、头、脸及躯体
1.脸、头或颈部有毁容般伤痕。
2. 脊柱变形。
3. 颈或腰发生障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
七、腰腹部脏器
腰腹部脏器出现疾病,能从事原来的工作。
八、上肢
4. 至少失去一只手指。
5 至少失去部分子指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