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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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军劳务处理要领及细则 197
附录第四
身体残疾等级抚恤表
等级 身体残疾 残疾抚恤金
一级|一、眼 失明或两眼视力下降到 0.01 。 雇佣后未满一年
二、口 丧失咀嚼和语言功能。 者工资按 110 天
三、精神和神经 精神和神经系统有显著障碍,需要 计算;一年以上
护理。 未满五年者工资
四、胸腹部、脏器 功能有明显障碍,需要经常护理。 按 130 天计算;
五、上肢 l 双臂腕关节以上部位被截断。 五年以上的按 150
2 失去十指。 天计算,如有必
3. 两上肢失去功能。 要可适当增减,
六、下肢 1.双腿脚关节以上部位被截断。 但不得超过
2. 双腿下肢失去功能。 300 元。
二级|一、眼 双眼视力在 0.04 以下。 雇佣未满一年者
二、耳 双耳失聪,或只有贴近耳鼓大声讲才能听到。 工资按 75 天计
三、口 丧失咀嚼或语言功能。 算;一年以上未
1 咀嚼和语言功能严重障碍。 满五年者按 95 天
四、精神和神经 计算;五年以上
1.精神障碍。 者按 115 天计算,
2. 因神经系统障碍,无法终身劳动者。 必要时可适当增
五、胸腹部、脏器 发生显著障碍,无法终身劳动的 减,但不超过
六、上肢 230 元。
1.一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被截断。
2. 一子手指全部丧失。
3. 一上肢丧失功能。
七、下肢
I 一下胶躁关节以上部位被截断
2. 失去 10 个脚趾。
3. 一下肢丧失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