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P. 199

关东军劳务处理要领及细则                                                                                               197







                                 附录第四







                                                                                         身体残疾等级抚恤表









                                   等级                                              身体残疾                                                                                          残疾抚恤金




                                   一级|一、眼                           失明或两眼视力下降到 0.01 。                                                                                    雇佣后未满一年



                                                 二、口                丧失咀嚼和语言功能。                                                                                            者工资按 110 天



                                                 三、精神和神经                                 精神和神经系统有显著障碍,需要                                                                 计算;一年以上




                                                          护理。                                                                                                            未满五年者工资


                                                 四、胸腹部、脏器                                   功能有明显障碍,需要经常护理。                                                              按       130        天计算;




                                                 五、上肢                    l     双臂腕关节以上部位被截断。                                                                             五年以上的按 150



                                                                        2      失去十指。                                                                                     天计算,如有必



                                                                         3. 两上肢失去功能。                                                                                     要可适当增减,



                                                六、下肢                     1.双腿脚关节以上部位被截断。                                                                                 但不得超过



                                                                        2. 双腿下肢失去功能。                                                                                     300 元。







                                  二级|一、眼                            双眼视力在 0.04 以下。                                                                                       雇佣未满一年者



                                                二、耳                 双耳失聪,或只有贴近耳鼓大声讲才能听到。                                                                                 工资按 75 天计




                                                三、口                 丧失咀嚼或语言功能。                                                                                           算;一年以上未



                                                          1     咀嚼和语言功能严重障碍。                                                                                             满五年者按 95 天



                                                四、精神和神经                                                                                                                  计算;五年以上



                                                          1.精神障碍。                                                                                                        者按 115 天计算,



                                                          2. 因神经系统障碍,无法终身劳动者。                                                                                            必要时可适当增



                                                五、胸腹部、脏器                                    发生显著障碍,无法终身劳动的                                                               减,但不超过



                                                六、上肢                                                                                                                    230 元。



                                                          1.一上肢腕关节以上部位被截断。



                                                         2. 一子手指全部丧失。



                                                         3. 一上肢丧失功能。




                                                七、下肢



                                                         I     一下胶躁关节以上部位被截断



                                                         2. 失去 10 个脚趾。



                                                         3. 一下肢丧失功能。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