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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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关于戊戌变法的外交档案选译(二)                                                                                                           65








                                             又启:望大人将本通告之旨趣移牒给康有为所到之处各地方




                                官厅,且希望顺序传阅。应于其抵达前传阅通知。都筑。




                                             [1-6-1-4-2-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3 册]                          该件上






                                注有:次官都筑(签字)政务局长内田康哉(印) 0





                                                            一四二、青木周藏外相致西乡内务大臣公函




                                                                                             (1898 年 12 月 15 日发送)







                                            机密送第 33 号                                        亲展                   西乡内务大臣                                          有关对现在滞留




                               本地的清国亡命者康有为等警察管理一事,如本月附件上所载




                               已分别传达给北海道厅长官、警视总监并神奈 JII 、静冈等县知




                               事。望贵大臣将此意传达给台湾总督。以上特此报告。青木外




                               务大臣。




                                            (附件中有致各地方长官并警视总监通知的抄件。)




                                            [1-6-1-4-2-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3 册]                           该件上




                              注有:次官都筑(签名)政务局长内田康哉(印)。








                                                              一四三、都筑馨六外务次宫致上海小田切




                                                                                        万寿之助代理总领事指示




                                                                                                 (1 898 年 12 月 20 日)







                                          关于文廷式流亡机密送第 34 号                                                                                         上海                  小田切代理总




                              领事                 你在上月 23 日机密信所言清国前翰林院侍读学士文廷




                              式的经历以及救助该人的情况已知悉。至于该人来本邦一事,




                              正如你的意见一样,目前还不是时机,且于该人也不会有什么




                             利益。所以,所言来日本之事,我以为最好请他打消此念,如




                             果他硬要来日,也请他打消这样的想法:因曾救助过他,便可




                             从帝国政府处领到钱。贵官可斟酌时间,预先秘密通知他。此




                             段呈览。





                                          [外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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