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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党人捕拿或暗杀。矢野。
[1-6-1-4-2-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3 册] 由英文
译出。该件上注有:上奏总理大臣、陆、海军大臣、参谋总长、
军令部长(1 2 月 10 日送至) ;大臣周藏次官都筑政务局内田 O
一四 O 、青木周藏外相致矢野文雄公便指示
(1 898 年 12 月 14 日起草 次日发送)
机密送第 69 号驻清矢野公使 本月 9 日贵电第 237 号中
有关清政府将目前滞留在本邦的清国亡命者康有为或行拿获或行
谋害密谕的报告,敬已收悉。然与报告相同意思的文章,也登载
在同日的《时事新报》上,以"北京特电"的形式发表。①上
述事情当然不是由贵馆泄露而出,我想该报的通讯员完全是从别
的途径得到这一消息 O 但现属非常时期,望切加注意,万万不能
有泄密之事。特此通知。敬具。青木外务大臣。
[1-6-1-4-2 一 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3 册] 该件上
注有:次官都筑(签字)政务局长内田康哉(印)。
一四一、都筑馨六外务次官致大浦菁视总监及
棉奈川县、静冈县知事公函
(1 898 年 12 月 14 日起草次日送)
致大浦警视总监(机密送第 28 号) 分送神奈川县、静冈
县知事(机密送第 61 号) 清国政变之后,该国逃亡者康有
为、梁启超、王照、罗孝高等滞留于本邦。今据驻清国矢野公使
的电报,风传该国西太后隆下于本月六日,经总理衙门给驻本邦
的清国公使下了将上述康有为等一派或缉拿到案,或设法致死的
密谕,望尽量密切注意。特此通告。
① 《时事新报》附件省赂。 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