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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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查明各国公使的意向,与列强国共同行动的训令,所以下
官现在正在本地努力打探情况。目前,各国公使的态度有渐趋平
稳的倾向,或者就这样不了了之也未可知。以上为电信之说明及
续报 O 敬具。明治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公使矢野文雄
(印)致外务大臣子爵青木周藏。
[1-6-1-4-2-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1 册] 该件上
注有:上奏内阁通知驻外公使通知;大庄周藏(签字)次官
都筑(签字)政务局内田(签字)。
一三五、矢野文雄公使致青木周藏外相报告
(1 898 年 11 月 26 日发 1898 年 12 月 8 日收到)
关于康有为发来照会机密第 123 号信 下官 10 月 19 日
第 102 号机密信清国政变报告中所提到的康有为,先前曾奉上
谕以工部主事之身份督办官报。本月 13 日在由当地海关邮政
局发出的信件中,有一封信封上用英文写着 "To the Minister of
Japan , Jpana时se Legation Peking" 的信件 O 信封内如附件所
示,装有一封盖有"钦命督办官报局之关防"长方形篆刻朱印
的照会,但信上未注明日期。照会先照录了两道清帝的密谕,
后一段皇帝被幽废之事己与事实不符,乃至说皇太后有奸生之
子,且不论此事是否属实,其亦有失为国丑讳之意 O 依下官所
见,其偏激至此者,固因其责难免,亦因其希望更大的报酬 O
从其照会列国使馆,要求速开调兵会议以救皇帝等言语和行动
来看,已显稍欠稳重 O 从邮局的邮戳来看,此照会乃是于 10
月 31 日由香港发出,此时康有为已经离开了香港 O 若其果有
发此照会之意,或他托其同志于其离开后发出耶?或其同志借
其名义发出耶?无论如何,先将抄件寄呈,以供参考。谨呈。
敬具。明治三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公使矢野文雄(印)致
外务大臣子爵青木周藏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