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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关于戊戌变法的外交档案选译(二) 57
附件丙号:抄录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三日幸运旨(我 11 月 16
日)
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蘸旨:从来
致治之道,首在破除成见,力戒因循。自古有治人,无治法。盖
立法之初,未尝不善,追积久弊深,不得不改弦更张,以为救时
之计。然或徒务虚名,不求实际,则立一法又生一弊,于国事仍
无禅益。故弊去其太甚,法期于可行,必须慎始图终,实事求
是,乃能有济。深宫宵肝焦劳,勤求治理,元时不以力图自强为
念。而内外臣工大率畏难苟安,不知振作,国家所赖以宏济艰
难、补救时局者果安在耶?即如泰西各国,风俗政令与中国虽有
不同,而兵农工商诸务类,能力致富强,确有明效,苟能择善而
从,次第举办,自可日起有功 O 第恐浅识之徒,妄生揣测,或疑
朝廷蹈常袭故,不复为久远之谋,实于励精图治之心大相刺谬。
总之兴利除弊,责在疆臣;指陈得失,责在言路。嗣后中外臣工
及有言事之责者,务当各抒所见,凡有益于国计民生者,切实陈
奏,以备采择施行,毋得徒以空言塞责,致负殷殷求治之意。将
此通谕知之。钦此。
附件丁号:矢野公使书翰 11 月 18 日发
庆王爷殿下:鄙人前将区区披陈左右去后,恭读贵历十月初
三日蘸旨一道,其于致治之道,慈虑周详。内则伸臣工知贵政府
意在破除成见,力戒因循,不复妄生揣测,愿发愤碎脯,各效其
力;外则傅列国知贵政府意在将兵、农、工、商诸务,择善而
从,次第举办,不复或疑朝廷踏常袭故。望共赞化,育享其福。
训政伊始,奉此蘸旨,固虽皇太后、皇上天纵圣明所致,来
〔未〕始不由贤王启沃,局胜佩仰。鄙人犹有进焉:一视同仁,
不分酵域,叠下明诏,乃不啻氓之量量,士大夫亦疾视外人,以
致酿成巨案 O 尤宜惩前肆后。至于究心时务之人才,春来多蒙摧
用者,其人所见所执各不相间,乃因意外之事,均蒙黝革。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