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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关于戊戌变法的外交档案选译(二) 59
府的措施,足以表示其欲确保外国人安全之诚意,如本使一人则
不一定会非要反对,但总署给各国公使的回答中,若不明示甘军
撤兵日期及其移驻处所的话,则不免会出现异议。下官之所以这
样说,是从许的口气中,看不出清政府有将商州明示出来的
意思 O
14 日总署来书,校阅终于于 10 日举行,依照撤退兵员的上
谕,决定前州为甘军移驻之所。此地虽不在直隶以外,但距铁道
线甚远,此后能保证不妨碍官商铁道旅行。因此,在上述的丙号
附件中,下官报告了希望此事能得到各国公使谅解的意思。在
15 日的外交会议上,英国公使窦讷乐透露:清国政府若连各国
公使提出的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条件都不满足的话,他只有上报其
本国政府。于是,各国公使虽不一定有反对清政府的措施之意,
但也附合英国公使,提出总署若不完全答应我们的条件,则很难
公然接受。于是,大家赞成窦讷乐的意见,遂决议清政府若不答
应各国公使任何一个请求,而令甘军立即退出直隶以外,各国公
使则只有具告其本国政府,而任其裁决。但是,清政府首先应履
行撤兵至菌州的诺言,而且以后若不退至商州以外,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应由清国政府承担。此大意正如丁号附件所写的那
样, 16 日由葛罗干氏交总署。因此,下官发了第 226 号电报,
将上述情况简要地作了报告,并且希望我政府也就上述事件与列
强国政府进行洽商。本来该事件并非何等重大事件,之所以这样
做,那是在于唯恐将来由此事件引出之结果时,万一其他两三个
国家以不满意清政府的处置为口实,占领了铁道及电线,我政府
又不能袖手旁观而令其独占利权。而且,就此次事件而言,各国
很有可能会干出各种各样的事情。因此,搞清各国政府的意图乃
最重要的事情。这种情况在本地的各国外交官中,各自都有各自
的手腕,互相深藏其意。故下官认为直接向其本国政府探明其国
意向的方法反而会更准确,且更为便捷。然而在第 151 号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