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近代史资料 总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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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米案电存                                                                                        105








                                      州厅县近五年来何岁丰麓,何岁中稚,何岁歉收,督伤团绅各清




                                      各团,各得实在确数,条分缕晰,详细禀报,以凭通盘筹画,伤




                                      令各关局随时稽查限制。如果运出谷米过多,即可先事筹维,由




                                       各关局切实禁阻,傅本境食米得以保全,不致有缺乏之虞。此举




                                       系为顾全民食、酌盈剂虚起见,即由该州、厅、县削切传谕,务




                                       令团绅戚谕此意,认真调查,以免误会。至调查岁收谷石之法,




                                       或就征收钱粮数目推算,亦可得其大概。各该州、厅、县如另有




                                       妥善良法较此更为详确,不妨各抒所见,妥为办理禀报。此系特




                                       伤之件,各该垂悴牧令务宜善为经理,限文到一个月内开具清单




                                       禀复,无稍迟延,亦不得敷衍含混,一禀塞责,致干未便。切切




                                       此札。







                                                                                                                   下                     册







                                                    承准军机处电传




                                                     奉旨:岑眷冀电奏,湖南省城米价陡涨,有痞徒煽惑贫民,




                                        聚众滋扰,殴伤官长,打毁衙署,并烧毁教堂,实属藐法已极。




                                        著岑春冀认真弹压,切实保护,速即解散胁从,严拿首耍,从重




                                        惩办,勿稍疏纵。岑春囊未能先事预防,著交部议处。其该管地




                                        方官亦有应得之咎,著该抚查明参办,并将嗣后办理情形随时电




                                        奏。钦此。枢。




                                                                                                                                                      宣统二年三月初六日










                                                      承准军机处电传




                                                      奉旨:电旨甫发,复接该抚初五日二次电奏,痞棍滋事,有




                                         放火烧毁房屋情事,实属不法。著该抚督同庄.良切实开导,立




                                         即解散,勿稍延误。所请派员护理抚篆各节,著元庸议。钦




                                         此。枢。




                                                                                                                                                      宣统二年三月初六日






















                                                                       从延主ii存;J         E  :j t 、七 条,ili).: ,'l-                          川人除Jjj;至2苦苦法草蕃量;二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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