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十八 黄富俊补充笔供(1954年7月1日)
2018-07-01 17:02:22   来源:抗日战争图书馆    点击:

  十八 黄富俊补充笔供(1954年7月1日)

  {上略}

  二、补充向人民认罪

  一九四四年五月,兴农部制定满洲农地开发公社法。这项法案是由农政司制定,由部送总务厅审核,提交火曜会议、国务院会议通过,于同月底经溥仪公布。法案内容是把伪满从前的土地开发会社扩大改变成公社,目的就是为扩充稻田耕作面积为日寇生产军用大米。自公社成立,即由总务厅策划,把开拓总局在郭尔罗斯前旗和东辽河等地营造的稻田区域连同日满两亿元的出资,拨交公社经营,同时并计划由三江省的富锦、东安省的密山、宝清等县,抢夺东北人民的撩荒地作为开辟稻田。我提出并通过这种法令,就是帮助敌人危害人民,我应负责任。

  一九四三年五月,兴农部颁布农地利用促进规程。这项规程是由农政司制订。内容主要是督励农民开垦荒地,凡会社团体以及农村现有的播种土地以后不准再有撩荒,已撩荒之土地应由市县督促业主开垦,并由政府给予补助金和物资的帮助,如果自己不能开垦,市县得将这项土地酌交旁人开垦,目的就为求增产。但是这种增产并不是为农民谋利益,相反的而是榨取农民的劳力,为满足敌人的需要。一九四四年春,我为督励增产,曾到三江、北安两省去考察准备春耕状况,听到市县长对准备开垦荒地补助资金和其他需用的物资计划的报告后,我也勉励他们要督促农民尽力完成国家付与的增产任务。实际说来,撩荒地在政府逼迫下倒是开垦了一部分,可是因为人力畜力不足,不能按时铲蹚,秋后打下来的粮食将将够出荷,农民辛苦了一年自己毫无所得。这就是我颁布这项规程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我应负责任。

  一九四四年六月兴农部制订家畜出产物统制法。这项法令是由畜产司订立,由部交总务厅审核,提交火曜会议、国务院会议通过,于同月底经溥仪公布。内容是扩大畜产统制法的范围,把各种家畜如鸡、鸭、鹅的肉类、毛类、蛋类均加入统制,同时并把畜产会社改为畜产公社。农畜生产为农民主要的副业,在经济上占很大

  的比重,自此严格统制后,农民一切畜产物均被会社用廉价抢夺去充军用,甚至一只鸡和几个鸡蛋人民要互相买卖被警察看见都是经济犯,须受严重的惩罚。这是在经济上生活上给人民造成的痛苦,我应负责任。

  一九四四年八月兴农部制订农产物管理法。这项法案是由粮政司订立,由部送总务厅审核,提交火曜会议、国务院会议通过,经溥仪公布。内容是把粮谷统制法的范围愈加扩大,同时并把粮谷会社改为农产公社,目的就是加强统制。在已往粮谷统制时期,仅限于都市禁止买卖,乡村中农民需用的粮食有无之间尚可自由流通,自农产管理法实行后,即对农民自用的粮谷,非经兴农部大臣许可,也一律禁止买卖,违者即是经济犯,要受警察严重的惩罚,这就杜绝乡村一部分的农民生活的通路。敌人施行这样的严格统制,就是为尽力抢夺东北的农产物支持大东亚最后的侵略。一九四四年规定的粮谷出荷责任量八百五十万吨,比较上年增加七十万吨,这项增加量就是为供给日寇,为要达成这一目的,才用增产的办法,加强统制的办法,来达成他们的需要量。一九四四年十月,根据这种法令开始收买粮谷,到一九四五年二月结束,虽完成了八百五十万吨庞大的数字,但在农民方面因受逼迫拿出吃粮,遭到生活上的痛苦比上年更为严重。这是我执行敌人掠夺政策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我应负责任。

  一九四四年五月兴农部训令各省责成各高小学校学生实施狗毛、牛马毛供出运动,同时文教部亦有同样的训令。训令规定学生每人要供出各种毛类半斤,由协和会担当收集督催任务,所得价格作为献纳飞机。各种畜毛已在统制范围,畜产会社早已着手收买,现在进行这种运动就是强制摊派,加重人民负担,充分表示敌人在

  东北搜刮军需物资千方百计无微不至。我执行敌人掠夺政策,危害人民,应负责任。

  一九四四年八月兴农部训令各省责成各级学校学生供出军需兔皮百万张,同时文教部亦有同样的训令。这种政令由协和会担当推行,所得价款作为献纳飞机。在同年初冬的时候,各地方协和会即动员青少年团学生赴野外实行打兔子的工作。我家的学生黄魁元在长春工业大学,就有三四个星期赴野外去打兔子,据他说协和会有规定,如果打不着兔子,将来即须用钱买兔子交纳。这是我执行敌人搜集军需政策,使青年学生荒废了学业,增加人民的负担,我应负责任。

  119—2—1155,1,6

责任编辑:国强 最后更新:2018-07-01 17:05:20

特别说明:抗日战争纪念网是一个记录和研究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公益网站。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科研之目的,如转载稿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网及时撤除。以史实为镜鉴,揭侵略之罪恶;颂英烈之功勋,弘抗战之精神。我们要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抗日战争纪念网的支持。
纠错电话:0731-85531328、19118928111(微信同号)

上一篇:十七 黄富俊笔供(1954年6月30日)

下一篇:十九 于镜涛笔供(1954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中文域名:www.抗日战争纪念网.com 主办单位:长沙市抗战文化研究会

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5531328 手机:19118928111(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 E-mail:krzzjn@qq.com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1802203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