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 王之佑笔供(1954年8月8日)
王之佑,又名立三。年六十三岁。汉族,辽西省兴城县人。家庭成分地主。{中略}
一 个人经历:
一八九二年三月十八日,生于兴城县清水岘屯。
一八九九年,入私塾。
一九O三年,入高等小学。
一九O八年,入直隶省陆军小学堂。
一九一一年,入陆军中学堂。
一九一二年,入陆军预备学校。
一九一四年,入陆军军官学校,一九一六年卒业,补官陆军步兵少尉。
一九一七年二月,任直隶陆军混成第一旅第一团排长,七月升任连长(驻涿州)。
一九一八年一月,转旅司令部上尉参谋官,二月兼右翼总指挥部少校参谋官(汉口)。
一九一八年五月,任直隶陆军混成第一旅第二团教练官(湖南)。
一九二0年九月,任陆军第二十三师参谋长(保定)。
一九二三年三月,兼炮兵二十三团长(廊坊)。
一九二四年二月,任北京将军府少将参军(北京)。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充镇威上将军公署军事顾问(沈阳)。
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任镇威上将军公署军务处长(沈阳)。
一九二六年九月,任步兵第一旅旅长(沈阳)。
一九二八年二月,任第六方面军团司令部参谋长,兼后方留守司令部参谋长(沈阳)。
一九二八年九月,任吉林全省警务处长兼保卫团管理处总办(吉林)。
一九二九年二月,任吉林省政府委员、兼吉林全省警务处长、高等警官学校校长、吉林保卫团管理处总办、吉林省清乡局第二副局长代行局长职务(吉林)。
一九三一年十月,任吉林省政府(在宾县的临时政府)委员、兼吉林全省警务处长等职(宾县)。
一九三二年二月充东铁护路军、吉林自卫军联合军前敌总指挥(哈尔滨及延寿县)。
一九三二年五月,降敌,七至八月代理驻哈吉林军事特务部长(哈尔滨)。
一九三二年十月,任伪满军政部参谋司宣传部长(长春)。
一九三五年六月,任伪满军政部军事调查部长(长春)。
一九三六年七月,任伪满军政部参谋司司长兼通信本处长(长春)。
一九三七年七月,任伪满治安部参谋司司长(长春)。
一九三九年五月任伪满第八军管区司令官(通化)。
一九四O年八月,任伪满第三军管区司令官(齐齐哈尔)。
一九四二年八月,任伪满陆军训练学校校长(沈阳)。
一九四二年九月,任伪满第一军管区司令官(沈阳)。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九日,在沈阳伪满第一军管区司令官任内,被苏军俘虏。
二 我在伪满的罪恶:
(一)我降敌从伪的罪行:
一九三二年五月三日夜,我在延寿县被丁超、李杜等推举充赴哈尔滨会议代表后,我就带着赵旅长的参谋张皋如专车赴哈尔滨,途中看到有日本兵车向东驶去,有向我们部队进攻态势,我思想上就存畏心。到哈尔滨下车就由日寇土肥原贤二(当时他是特务机关长)把我接去,送到第二师团司令部。经由师团长多门二郎要求我放弃抗日的威胁,我怕死了,就向他作了投降的表示——当场写出给丁超、李杜的电文,说:“为谋和平之实现,须将珠河、延寿、方正之线让与日本军,把抗日军向东撤退二十里。”又当场写出给我所指挥的赵毅、邢占清二旅长的信,说:“目前为避免冲突,要向珠河、延寿之线以东退出二十里。我的情况由张皋如面告,总指挥部的人请其自便。”当天我又见到熙洽代表郭恩霖(他就是预定在哈尔滨与我会议的代表),并未责备他失信负约,反而请求他收容随我的人。我这些行为就是背叛了祖国人民,放弃了自己职守,降敌从伪的罪行开始。其后我知道了我父病死消息后,又曾请求郭恩霖带我去见吉林军事顾问大迫通贞,要求许我回家葬父,经大迫向我说“你就住在哈尔滨,那儿也别去好。”我就长住在东铁监事长张恕的家里了。
(二)我代理驻哈吉林军事特务部长的罪行:
一九三二年七月上旬,吉林军令厅长兼驻哈吉林军事特务部长郭恩霖,发表改任伪满军政部参谋司长,去长春,就嘱咐我为他代理驻哈吉林军事特务部长职务,我担任了。这又是我为伪满服务的开始。在这里的罪行分三项:(一)收集情报、供给情报。派遣约三十名的吉林军官,在小野、芳贺、北部三个军事顾问的领导下,分布在刘宝麟旅(当时驻榆树县与日寇联合讨伐)、陈德才旅(当时驻双城县与日寇联合讨伐)、白文清旅(当时驻哈尔滨及阿城县担任讨伐)各部队中,收集抗日军的情报,送到军事特务部,当天由联络股长于澄或第十师团司令部少佐副官(姓名记不得了),把这些情报供给日本军,作为讨伐计划指挥的资料。因此,在七、八两月中,日寇(在陶赖昭的步兵联队指挥双、榆两县讨伐)伪军在双城、榆树对于人民抗日军的战斗约二十次中,死伤抗日力量各约四十名的恶果,我应负责认罪的。(二)联系感情。我曾因刘宝麟旅的机关枪连士兵在榆树县打死日本士兵四人,日寇联队长要刘旅长缴械,否则围剿一事(日期忘了总在七八月中),接到刘宝麟的情报后,亲去师团司令部求见广濑寿助师团长,要求先派员赴现地调查,然后再定办法。广濑即派高桥参谋飞到榆树,调查完了把刘旅长带来见广濑,说明日本士兵以坏马换好马及打人等情形,得到谅解,和平完了。这个安稳了伪满的军心,仍然为日寇尽力,打击人民抗日力量的恶果,我应负责认罪的。(三)宣传工作。当时有军事顾问刘大尉常在特务部里指导制作宣传标语(大长条的分五色)、漫画(大张的可贴在室内)和传单,分发与各部队,用以宣传日、满亲密关系,夸大日满军武力,鼓舞伪吉林军的士气。这又是我对于伪军中的奴化教育罪行,我应负责认罪的。
八月下旬,吉林警备司令官吉兴曾到哈尔滨视察,又派毛遇凤来接替,由我交代了。
(三)我任伪满军政部参谋司宣传部部长,在伪满军中施行宣传工作的罪行:
一九三二年十月,我以军政部嘱托的身分来到长春,受伪军政部总长张景惠的命令,任军政部参谋司宣传部部长职务。我到任时,宣传部有日(四人)满(十六人)系军官、文官、通译、军士、工人等二十人,在石野英男顾问指导下,进行对于全伪满军中的宣传工作。当时宣传品是标语、传单、小册子及漫画(由一九三四年又停
止标语传单,改为定期刊物,初《精军周刊》,继《精军月刊》)和制作电影。我在这个工作里,指导部内职员拟作以日满一德一心,依赖日本皇军,以皇军作榜样,以日系作领导,与皇军亲善提携……为主旨的宣传文件和收集投稿,经我核定,交由李懋勤、杉谷等编辑后,向顾问、司长、大臣提出,得到认可后交小野钊付印,依据各部队预定的分配数目邮出。更要求各部队官兵阅读、张贴和讲解,以期收得亲近日寇,拥护伪满,反对祖国和人民,和脱离旧军阀的思想效果。我自己在这时就曾写过“反对军阀统治者张学良”小册子。这些行动,就是我在全满军中作宣传的罪行。
又我在溥仪即伪满皇帝中担任宣传的罪行。一九三四年二月任我为伪满陆军少将,给予建国功劳章,这当然是我在这一年余为伪满效力的表示。同时由张景惠令我以军政部少将部附身分,代表军政部参加大典筹备处,充筹备委员,筹备要在三月溥仪即伪满洲国皇帝位的任务。我分担的事务列下:(一)拟作伪皇帝对于伪满军人的“敕谕”(内容大意是:皇帝即是陆海军大元帅,与将士有首领股肱关系,欲期使用灵活,必须绝对服从,但依日满议定书精神,朕把统帅指挥大权委托与关东军司令官了,你们要服从皇军如服从朕一样的努力,务内除反侧,外固边疆)。(二)拟作“军人誓词”(这是官兵对敕谕的答词。内容分五条,大意是:向皇帝尽忠诚;对皇军要亲善;遵守纪律;努力训练;爱国爱民)。(三)拟制大典的宣传品:内中有大字的“帝出乎震”标语和“旭日东升”的漫画,及推崇帝制的小册子(这是我写的,内容是推崇日本天皇一系,我们要日满一德一心,就要学习日本帝制)和即位大典行事中的实事宣传等。(四)我在大典观兵式的预行演习和实施中,担任诸兵指挥官(于芷山)的参谋长。
其后,在一九三四年的“亲授军旗”(由溥仪亲授各步、骑团长以军旗,同时发给“敕谕”、“御影”,回团后举行拜旗典礼,每年纪念日要举行军旗祭,要学生去参拜,向商民要钱)、“秋季大演习”(在长春近郊御览,动员万余,践踏了农作物)、一九三五年的“大典观舰式”(在哈尔滨松花江上举行)、“秋季大演习”(在长春近郊御览,动员万余人,践踏了农民农作物)中,我都领导宣传部职员办理了宣传工作。更由我主办一次“慰灵祭”(在长春大同公园由张景惠主祭,祭典历年战死的官兵徐景隆少将以下一千余人),我将这些材料编辑起来,曾刊印一本《大典画报》特刊。以上列举事实,又是我在宣传部长任内,宣传帝制的罪行。
这个期间里,我还有三件罪行:
其一,一九三二年十二月末的某日,我奉参谋司长郭恩霖口头命令,随伪军政部大臣张景惠,参加在伪满国务院召开的“清乡委员会会议”,委员长是伪国务总理郑孝胥。张景惠坐在干事长席,我在他左首“常任干事”席上。在各关系部的参加者四五十人的参加下,听到奉天省代表王兹栋的报告(内容很长,多未听清,大意是述说奉天省本年讨伐的经过、结果、地方治安情况,最后是使用经费的数字)完了休息,下午没去,以后我也没再参加。
其二,一九三三年四(五)月时,张景惠任讨热军总司令、率张海鹏等伪满军进攻热河,我因病中未能参加,曾派遣宣传部部员任广福等随军到锦州。
其三,赴日见学为日寇作宣传的罪行。一九三四年五月,我曾参加赴日见学团(团长应振复,共四十多人),到日本各地见学。在小野顾问、住谷顾问的领导下,参拜过明治神宫、多磨御陵、靖国神社、昭和天皇。又见学了学校、部队、军需、造(?)兵、造船等厂和古代名胜。回来后由我汇编一本《见学记事》,内叙各人所见所闻及感想,竭力的为日寇作宣传,期望在伪满军中收到钦敬日本的效果,表示出自己甘作洋奴的奴隶性。所以我在一九三五年春得到伪满勋四位景云章的同时,又得到了日本的勋五等瑞宝章。这都是我为伪满军、伪皇帝作宣传有功的报酬,也是为日寇效力作宣传的代价,同时也就是我有罪于国人的证明,我应向人民请罪。
(四)我任伪满军政部军事调查部部长职务中的罪行:
一九三五年六月,伪军政部增设在大臣、次长的直辖下的军事调查部,任我充部长,田岛中佐充主任顾问,在长春明伦街开设。我在这个伪机构中重大罪恶如下:
其一,预备在全伪满征兵。军事调查部第一科业务是:军事调查。在科长川崎中校领导着日系科员十五人,在部内作调查准备事务完了后(预定要调查的项目如:各部队历史、系统……军官的出身、学历、经历、籍贯、派别……尤其是士兵的来源、籍贯、入伍前职业等特别注意。此外还有关于营房和军队所在地方的人口多少、文化程度、生活职业……),组成四五人编成的调查班三个,于八月开始分赴各军管区及江防舰队实行调查,经八个月之久。又调制报告书类两个月,在一九三六年六月向军政部大臣(于芷山)提出报告。这个报告的总结就是提出建议,欲求伪满精兵,必须实行征兵。这个资料与动议当时虽被搁置,但终于一九四O年颁布了国兵法,开始在伪满普遍的征兵。这就是我领导军事调查的恶果罪行。使在其后五个年中,强迫约二十万的东北青年去充当炮灰,并在实行征兵中给予人民的灾害,我都应负责向人民认罪的。
其二,布置在全伪满军中的思想调查。军事调查部第二科业务是:军心调查。在科长鹫崎研太领导着日系科员七人、通译一人的工作下,首先开设一个“精军训练班”。以伪大臣(于芷山)命令,指定各团派遣日系副官和精通日语的满系尉官(共十二三人,均是与伪满高级军官有密切关系的,我记得的有与溥仪有关系的张梃,
和于琛澄亲戚金某)七十多名(分期完成的,每期三个月),来长春受训练。训练实施是在我的监督和顾问指导下,由鹫崎研太亲自掌握实行的。授以军心调查的方法、重点和有系统的组织等。训练卒业后,令他们回团转向各连负责军官(日系或亲日的)传习(当他们卒业式我的训词要旨就是令他们好好传习)。这个训练终了,在伪满军中就有系统的、由连到团、由团到司令部顾问部、再到军政部顾问部的思想调查组织,官兵进退或被检举,都以这个组织的报告为根据。其恶果最大的有,一九三七年*田顾问在三江地区举行的肃军工作,使一百三十名的官兵在军法会审的审判下,受到死(约二十人)、徒(约三十名)、免官(约三十五名)、回原职(约四十五名)的处分。这个罪行及恶果,我应负责认罪的。
其三,我在宣传工作上的罪行。军事调查部第三科(即宣传部改编的)业务是:宣传工作。由科长孙家铎以下十二人组成的。这期间的宣传品,是由《精军周刊、月刊》改进为《铁军》(汉文的由科员李懋勤与科长主编,每月一期,连以上均能得到)。《铁心》(日文的由科员长岛与顾问部主编,每月一期,只配给与日系或蒙系军官)。其宣传重点是:由伪满皇帝即位转向到回銮训民诏书,更收集战斗上、训练上的材料,军中的投稿,要人的讲演、训词,或军事科学的介绍等等。更与日本松竹电影公司定制五六部电影片(名称忘了),购买映画机分配与各军管区,向部队宣传日本的强大、大和民族的优良和日满协和的美德、轶事等。这些宣传,使伪满军中亲日思想日益浓厚,帮助日寇的侵略和镇压等恶果,我都应该负责认罪的。
(五)我任伪军政部(和治安部)参谋司长职务中的罪行:
一九三六年七月,我被任为军政部参谋司长、兼军用通信本处长。
参谋司:是在伪大臣(于芷山)、次长(李盛唐)的指挥下,主管“总务”、“军事”、“军衡”、“医务”、“测量”、“宪兵”、“江防”、“军法”、“调查”各课业务。依据职责,罪行是无事不是的,仅将重大罪恶序列于后:
第一、一九三六年秋,东边道独立大讨伐中的罪行:
这个罪行的计划案,是最高顾问佐佐木到一提出的,交到参谋司,由我同军事课长刘卜忱等研究后,向次长和大臣说明,得到认可。依据计划作成命令,下达与伪第一军管区司令官于琛澄和其它派遣部队来增援的各司令官及部队长等遵照执行的。
计划案的内容:概要之,以肃清东边道区(当时主要地区计十四县)的抗日军,确立地方治安为目的。在本年秋季要举行一次目标指向王凤阁、X X X、杨靖宇为领导的约计两万七千人的抗日军,进行讨伐。施行的毒辣手段分三项:其一,用武装力量打击抗日军。由伪大臣(于芷山)命于琛澄任讨伐总司令,设讨伐司令部于通化,指挥第一军管区部队第一(旅长李裕平)、第二(旅长高明)、第三(旅长李寿山)、第四(旅长阎家梅)、第五(旅长廖弼宸)、第六(旅长董国华)六个混成旅及骑兵第三旅(旅长赵秋航)、第一教导队(队长吕衡)和由军政部命令增援的部队(总兵力约二万七千五百),分配在五个小地区里负责讨伐。其二,使用宣抚工作班,检举地下工作者和搜集情报。由佐佐木到一亲在通化组成的讨伐指导顾问部,指挥各地区的军事顾问和旅、团里军事教官,与第一宪兵队的分队长(连长)等,用宪兵警察及特务组成的工作班,在讨伐地区里进行搜查、检举及收集情报工作。其三,使用集家并村办法,划分居住地区和无居地区,以断绝农民和人民抗日军的联系及断绝抗日军粮道。这是指挥省县行政人员在协和会员的援助下,率同警察按照既定计划和期限,把山林里(即预定无居地区的人民)全部赶出到居住地区里盖房居住,拆除或焚毁了房屋,运走生活物资,使抗日军以后不能在这里食宿。(无居地区的分布约如图所指)
实施的结果:当我依据计划将命令及计划案送到第一军管区,和命令第三军管区司令官张文铸、第五军管区司令官王静修各派混成一旅兵力,第一自动车队派车队两连赴通化增援后,于九月初于琛澄赴通化开设讨伐司令部,佐佐木到一去开设讨伐指导顾问部,召集部队、顾问、教官,依据计划详加指导。在下山琢磨顾问常
驻指导下进行讨伐(十月中我随同于芷山去视察一次,我当时见到的旅长如图所注),到一九三七年五月作一结束。中经战斗约二百次,死伤抗日军应各有千人以上,焚毁的山寨约百处,搜出和缴获的物品都有,抗日军的总员数约减去一万。而地方人民(内有鲜籍)被检举杀害的约有数百。尤其是无居地区人民,失去田庐、走死流亡者,不下二万。一九三七年春夏之交瘟疫流行,死亡者当有数千。这些恶果,都是这次讨伐给与的。
我应负的罪行:推行了佐佐木到一的毒辣计划,下达了讨伐计划和派兵增援命令,并曾亲去代表伪大臣慰问伪满军,鼓舞他们与抗日军、广大人民为敌。都是我的罪行,我愿在人民面前认罪。
第二、一九三七年东边道讨伐中的罪行:
这个讨伐是一九三六年的东边道讨伐继续,于一九三七年六月,由王静修继任司令官负责进行。我以伪参谋司长职责,曾核准他们的计划。依据计划,把十四旅和索支队、靖安军部队,以大臣命令遣还。又以大臣命令派遣禁卫队一个营、第二军管区的一个旅,前往增援。
实施的结果:东边道地区抗日力量,到一九三七年七月总人数约为一万七千人。经这一年间的打击结果,在一九三八年春,王凤阁全部瓦解了,王凤阁夫妇及女儿被害;总战斗次数约一百五十次,死伤抗日军人数约各一千名,到一九三八年七月,抗日军的总人数降到一万。东边道的人口,因为讨伐、检举、集家并村和瘟疫死亡的结果,到此时约减少四万人。
第三、一九三八年东边道讨伐中的罪行:
这又是一九三七年东边道讨伐的继续。由一九三八年七月到一九三九年四月,王殿忠任伪第一军管区司令官负责进行的。这期间抗日力量已经减退,所以增援部队少派了,只记得曾以伪大臣于芷山命令,派遣宪兵训练处的宪兵三百人,参加过约三四个月的讨伐。这十个月间,战斗约百次,死伤和分离的抗日军人数又约两千,到一九三九年五月,东边道抗日军的总员数剩两千七百。东边道的人口约减少了五万。
总计由一九三六年秋开始的东边道独立大讨伐,到一九三九年四月末,共两年又八个月期间,依照日寇佐佐木到一的计划和指导,中经于琛澄、王静修、王殿忠负责指挥的三个阶段,给予抗日军的王凤阁以下六千人的死伤,减少了抗日军两万四千人的力量,覆灭了抗日军许多根据地,没收了大宗生活与战斗的物资,同时杀害了数百名的男女人民,使东边道区人口减少了五万,田庐财产不能计数。这些恶果,我由于伪参谋司长的职责,曾推行佐佐木到一的计划,核准王静修、王殿忠等计划,辅佐伪大臣于芷山下达命令,派兵援助,督促鼓励,是有重大责任的。我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我愿向人民面前请罪。
第四、一九三八年三江地区讨伐中的罪行:
这个讨伐是于一九三八年初,由伪第四军管区司令官兼三江省长于琛澄计划指挥负责实行的。目标:是指向以赵尚志、夏云阶、周保中和李华堂、王荫武、谢文东等为领导的抗日军(总人数约七千)。使用兵力:在第四军管区隶属部队外(约六个混成旅:计有第四教导队、鹏飞混成旅、冯广友的混成旅及宋殿才、徐海、张魁英
三个旅),由治安部命令靖安军(美崎丈平)、卓罗巴图尔率领的兴安骑兵两团,和第三军管区的高广寅骑兵团前往增援。到年末结束,中经战斗约二百次,给予抗日军的损害,死一千七百人,伤约一千人;缴获了许多武器物品。人民由于征集民夫损失了很大的劳动力,更有因检举株连遭到死亡和损失财产的。
我曾核准这个讨伐计划。依据计划,命令靖安军司令率该军于二月进驻富锦县;同时命令兴安军管区司令官巴特玛拉布坦,派遣绰罗巴图尔率骑兵两团进驻宝清县;并命令第三军管区司令官张文铸,将高广寅骑兵团留驻汤原县,均受于琛澄指挥,援助讨伐。我这些罪行,和因此而产生的恶果,我都认识到这是有罪,应负责向人民认罪。
第五、我在派遣热河支队向华北出兵中的罪行:
一九三七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后,于七月二十日,佐佐木到一交与我向华北出兵帮助日寇侵略华北的计划和热河支队的编成案。由我向大臣于芷山说明认可,即按照计划向靖安军司令藤井重郎和第五军管区司令官邢士廉下达命令。命令要旨:为使日寇向南口进攻容易,派遣热河支队向南口后方长城线上进攻。热河支队以靖安军全部(四个团)和第五教导队编成,支队长藤井少将,受大臣直接指挥,补给勤务由邢士廉担任。要于八月一日以前向承德集结完了(因靖安军当时驻锦州),同时也给了邢士廉的命令。
热河支队由八月九日到丰宁县黑河川,与中国军队高桂滋师相遇,在长城线上相持。八月十五六日,中国军队先后袭击了第五教导队骑兵团(团长富璇善,在喜峰*①受袭击向后方撤走了约十数里,死伤轻微)和教导部队(队长朱家训等死十数人,步兵团张营反正了),二十一日午,藤井重郎又被打死,我奉大臣与顾问命令赴前线视察,与指导该军的顾问皆藤喜代志(他是佐佐木派遣的)商议,向美崎丈平(藤井后任,原参谋长)等作了安慰。次日又赞同了他们的进攻赤城计划。第三日带同藤井遗骨回来了。该支队于九月上旬占领了赤城,十月又进驻宣化,次年一月回防。
①原文如此,地名不可考。——编者注。
这个支队的派遣,是伪满军第一次进入中国,开了以后向华北进兵的先例。在战斗中是失败了,但防线上的四个村庄中是十室九空,人民受到很大的损害。其后进入赤城、宣化,以靖安军的平夙军纪废弛情形来判断,华北人民是一定要遭到灾难的。
我在这个罪行中,推行了佐佐木到一用中国人打中国人的计划;依据大臣同意,下达了给藤井重郎和邢士廉的命令;更在这个支队失败危急的时候,亲赴前线,安慰了军心,就是鼓舞了士气;又赞助他们向长城内进兵的计划,都是我的罪行。热河人民遭到蹂躏,华北人民受到的镇压,我都应负责认罪。
第六、我在派遣石兰部队进驻北京近郊中的罪行:
这个命令下达,是在八月十五日依照伪大臣意旨,给予伪第三军管区司令官张文铸的。初意是填第五教导队防务,令受邢士廉指挥的。由于指导顾问池边万三的擅专(或者有佐佐木到一给他的命令,情形不详)就把这个部队由古北口入关,到达京北怀柔县(骑兵团长刘玢驻此)和北京近郊高丽子{营}(部队及步兵团驻此)。虽然没有战斗和死伤,但帮助日寇镇压华北人民,是起有作用的。我应负下达命令派兵去热河,以致入关的罪行责任的(当年十一月撤回)。
第七、我在派遣甘支队入关,在密云、平谷、蓟县打击八路军中的罪行:
这个命令,是我于一九三八年六月初,依照顾问部指导、大臣同意下达的。当时是命令巴特玛拉布坦编派的,由兴安南的骑兵五团和兴安东的骑兵二团临时编成,以兴安南警备司令甘珠尔扎布任支队长的。并命令伪第五军管区司令官邢士廉指挥的。到达承德不久,就由邢士廉把这个支队交与日寇某部队指挥了。甘珠尔扎布在日寇部队长指使下,在密云、平谷、蓟县境内,打击了抗日军、八路军(战斗次数不详),屠杀了无辜农民(在平谷县内),这些恶果,我也应负下达命令派兵责任的。
以上七项,是我在伪参谋司长职务内,下达命令,派遣军队,打击抗日力量,帮助日寇侵略华北的重大罪行。因这些罪行,使抗日军、八路军和人民所遭受的损害,我都愿负责认罪。此外,在这期间里,伪满各军管区及江防舰队都曾有自行的讨伐,我这个伪参谋司长是应连带负责的,他们给予抗日军和人民的灾害,我也应向人民认罪。
第八、在伪满向市县要壮丁补兵中的罪行:
当一九三七年二月召开军管区司令官会议时,我曾在参谋司的指示中,列入“补充兵员问题:各军管区可仿照兴安军的办法,于本年委托市、县长代募志愿当兵的壮丁,先补入各教导队,试行有效,下年再行推广。但要由军管区派医务人员在募兵官的指导下施行募兵检查,以收寓征于募之效。”这个指示的恶果,就在一九三七到一九四O年之间,由全伪满各市、县、旗要出约有十万青年,强迫他们去充当炮灰。更因为各市、县、旗的强迫出丁,演成摊派、雇用(最初一丁的工价是三百元至六百元,最后增到每丁三千元,由全村摊出,交付壮丁家属),就损耗人民资财数千万。这个恶果,我应负责向人民认罪的。
第九、我在收抚赫奎武团工作中的罪行:
一九三七年九月四日,在我由热河回长春,向伪大臣于芷山、高级顾问大迫通贞报告视察热河支队经过后,又派我同调查课长鹫崎研太去依兰,调查赫奎武团兵变情况和相机设法收抚。到依兰调查结果,得知这个兵变是与三江地区司令部主任顾问*田的肃军工作有重大关系。我们又去佳木斯,与第四军管区司令官于琛澄、主任顾问高桥大佐及三江地区司令官朱榕取联络,得知由于*田顾问的肃军工作,已检举官兵一百多名,送到哈尔滨第四军管区军法处,因此引起全军人心不安的情形。于是电请大迫通贞到佳木斯会商办法(参加者:大迫通贞、高桥顾问、于琛澄、朱榕、王之佑、鹫崎研太),决定“收抚变兵”、“安抚军心”两个办法。令我同鹫崎担任收抚变兵任务,由于琛澄、高桥派人援助(安慰军心由大迫和于琛澄另派人进行)。我同鹫崎回依兰,又去方正县,在日军某旅团长派人(山本少佐)和滨江地区顾问森少佐(率孙团长的骑兵一团)及由我求的李某(方正县人,曾充过方正县保卫团总队长)和于琛澄求的徐会长(延寿县人,驼腰子商务会长)等援助之下,于十月下旬,找到了赫奎武(在延寿县境老爷岭山里),又由他派张营长与我相见,遂于十一月上旬,在我同山本少佐、森顾问、孙团长的迎接下,回到方正县(八月下旬变出时总人员约一千二百,此时约有七百),当晚由我陪他们坐船去依兰。在船中由赫奎武和杨营长向我说他们变出的原因和经过:在变出之先(大约一个月之先),杨营长曾被冈田顾问(三江地区顾问)由防地(依兰南十数里的村落)拴在马脖上带到依兰监押起来(理由说他吸鸦片卖鸦片,原因是旅里日系教官太田大尉吸鸦片,向他要过鸦片,供应的不充足),后经他妻子以约值三千元伪满币的首饰金钱运动,得到释放,因而痛恨怀疑。更因这时三江地区肃军,被检举的人很多,就有日本军要来缴械的传言。当变出这天夜里(十二时之前),赫奎武先得到旅部日系副官电话,说旅部派汽车去接该团的三个日系回旅部有事,令他们准备到汽车路上等候(地点距团约六里,距依兰约三十里),赫奎武答应了。数分钟后,杨营长给赫奎武电话,说他派的秘密报告,日本骑兵前来缴械,已过东大桥了(当时在依兰有越生骑兵联队,在依兰东南上有个大桥),他已令全营准备拉出去,请团长速作决心,一同拉出去。机关枪连王连长在傍,就劝团长速决,他就派人把三个日系扣留了(上尉副官一、中尉一、密电员一),赫奎武就在这种情况下决心变出的。我送他们到依兰,次日就回到哈尔滨。
我到哈尔滨,见到新任最高顾问平林盛人,由鹫崎课长作翻译,又提出两个建议:
其一,是赫奎武的兵变和三江地区的军心不安,与*田顾问所行的肃军工作有关系,请作适当处理。其结果,不久就更换了*田顾问,停止了肃军工作。
其二,是三江地区被检举的官兵约有一百三十人,在军法处拘押,请指导第四军管区早作解决。其结果:在一九三八年春(大约二月)在第四军法会审的审判下,处死刑的约二十名,徒刑的约三十名,以行政免官的约三十五名,认为无罪回原职的约四十五名。
总结我这个罪行里,是当日寇正在侵略华北,在伪满兵力减少的时机里,我遵照伪大臣(于芷山)和顾问(大迫通贞)的企图,在长期的工作中,把已加入反满抗日的赫奎武团收抚回来,又加入了一九三八年三江地区的讨伐,赫奎武因立功又进级少将。这个结果,就是减弱了抗日力量,加强了侵略和反人民力量,对于人民我是有
罪的。尤其是,我就在这时因反对人民帮助日伪有功,晋级伪满陆军中将。
第十、我在建议伪满成立军官学校中的罪行:
在一九三八年六七月的某日(记不清了),关东军参谋副长石原莞尔,在伪满军事顾问部里,向我询问伪满军教育情况及意见。我当时作如下解答:军队教育的好坏,以教育士兵的军官能力为转移。以我个人来说,二十年前是个好连长,今天我就不够格,就让我再入一次陆军训练处补习,也一定跟不上日本新任官的少尉。所以我主张仿照士官学校的办法,创立军官学校。再蒙古民族的文化程度较低,现在的兴安军官学校课程,学生有很多不能够彻底了解的,应当在未入本科以前,设预科补习普通科学。当时他首可,过两天约我同大迫通贞赴沈阳视察陆军训练处,同时他斥责了真井鹤吉(当时训练处的干事),当晚他向大迫通贞说,要尊重我的意见。当年兴安军官学校设立了预科。一九四O年伪满在长春石碑岭建立了陆军军官学校,到一九四五年,毕业生、在校生总数达千余名。这个强迫东北优秀青年千余人,脱离学生求学业的岗位,去为日伪充当炮灰的罪行,就在我一时间的冲动性的言语上造成了(我当时发言的出发点,是因为伪满成立以来每年一期所育成的军官都是日系的)。今日想来,这不是于青年有利,反而是有害的,愿向人民认罪。
第十一、我在军用通信本处长职务中的罪行:
陆军军用通信本处,是由在长春的“鸠{鸽}通信训练所”、在沈阳的“无线电通信训练所”和“通信材料场”三部组成的。我初度巡视时,见到“鸠{鸽}通信训练所”是由井崎于菟彦所长主办的;教育的人员是由各团选派来的鸠{鸽}通信士兵;教育的课程,就是鸠{鸽}的饲养、孵育、通信训练等。毕业后就把他所训练的鸽子及用具带回本团,作通信用。“无线电通信训练所”是由工兵顾问福岛少佐自己负责教育的,内分通信科和机关科,学生总数三十多人,二年毕业,作为伪满军中通信班台长和机关技士之用。通信材料厂是由福岛负责,指挥技士一人,担任保管、配给和修理业务。这个机关的效用,就是伪满军用通信的基础,这些通信人员的育成和他们以后在军用通信上所起的作用,我都应负责认罪的。
第十二、军事咨议院干事长问题:
伪满在一九三七年,最初任命了三个将军,即张景惠、张海鹏、于芷山三人,其后于一九四二年十月,又任命了吉兴、于琛澄两个将军,这是当时所称的五将军。军事咨议官是于一九三九年秋初任的,是王静修、郭恩霖。于一九四四秋,又添上乌尔金、吴元敏。他们的任务是:由一九四O年春召开军管区司令官会议时,在会场内设有将军军事咨议官席,参加会议。一九四一年,王静修特派过特命检阅使,检阅第九军管区隶属部队。平时,除在顾问部会议所(即是每年司令官会议的地方)的大门上,有“军事咨议会议”的竖牌外,并没有其它组织机构。我记得的,在我任伪治安部参谋司长时(日期大约是一九三九年一月),伪满“政府公报”上发表“将军府组织条例”(或是令),内载参谋司长应兼任将军府干事长(同时有没有“军事咨议院组织条例”记不得了)。我自己曾向军事顾问部连络,向大臣于芷山请示如何组织。答示说“暂不组织”。所以我就没有组织过“将军府”或“军事咨议院”,也没有以干事长的身分在里边干过什么事。
(六)我在伪满第八军管区司令官任职内的罪行:
我于一九三九年五月一日,被特派为第八军管区司令官,赴通化就任。这个军管区是新开设的,由第一军管区分出安东、通化两省,和混成第一旅、混成第二旅、混成第三旅及混成第五六旅各一部(即第八教导队的前身)而编成的。第一宪兵队分出一部(约二百人)编成第八宪兵队。设司令部于通化。我于五月上旬到任后,司令部已由主任顾问立花大佐率同参谋长组成,并正编成第八教导队中(顾问部:立花主任顾问、安永顾问、石黑顾问、纲田主计顾问。司令部:参谋长赫慕侠、参谋处长陈明山、副官处长萧玉琛、军械处长张某某、军需处长冯绪功、军医处长贾树屏、军法处长陶远进、上校部附富璇善、宋道仓)。我到任后,即督促各项业务的进行,以作秋季讨伐的准备。五月下旬起,先赴沈阳,向奉天地区日寇守备队司令官申吉(这时伪一、八军管区皆受他区处),继续赴濛江、抚松、长白、临江、辑安、柳河以及通化各地,对隶属部队初度巡视。七月初,接到日寇吉林长春地区守备队司令官野副昌德命令,由七月一日起,伪第八军管区司令官受他区处,这就是一九三九年通化、吉林地区联合讨伐的前夕。谨将我在伪第八军管区司令官任内的重要罪行列后:
第一、派兵参加诺门汗侵略战争中的罪行:
我于一九三九年六月上旬在长白县巡视混成第二旅时,得到诺门汗战斗的消息,奉伪大臣于琛澄命令,派遣第八教导队的山炮兵(山炮八门)编入陆军训练处的炮兵队,参加诺门汗战争,由参谋长赫慕侠遵照派遣了,于当年冬季归还沈阳(最后回队一连,其一连编入训练处了)。这次出兵参加国际战争罪行中,我依据伪大臣于琛澄命令,给予第八教导队长赵振邦命令,派遣二百四十人兵力、山炮八门,在诺门汗战线上,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和苏联红军战斗,发生恶果(具体情形未详)我均负责认罪。
第二、一九三九年八月——一九四O年八月,通化、吉林地区联合讨伐中的罪行:
这个讨伐,是我受任伪司令官亲自指挥伪满军来与杨靖宇、X X X将军等领导的抗日军作敌对罪行的开始,也是由我任参谋司长,由一九三六年起对东边道地区大讨伐罪行的一个结束。谨将这次罪行的具体事实列述于下:
(甲)当时抗日军的情况:当时在这个地区里的抗日军,是有以杨靖宇、X X X、魏?(济)民、朴德范为领导的二千七百人兵力。
(乙)日、伪军的预期行动:七月中旬,由吉林长春地区守备队司令部召集会议,决定本年通化、吉林地区讨伐,由守备队司令官野副昌德统一指挥施行。开始时期比往年较早,第八军管区部队要早期集结、准备完了。
我的措施:于七月下旬(约在二十五日)给各部队长命令,要在八月上旬按照下列位置集结完了,接受补充。
第一旅旅长李裕平,率该旅在抚松县城集结。
第二旅旅长高明,率步兵第二团在临江县城集结,令骑兵第四团集结在林子头。
第三旅旅长王士琇,率步兵第七团在金川县城集结,令骑兵第八团集结在辑安县城。
第八教导队长赵振邦率该队在通化集结。
(丙)讨伐命令下达:八月初,吉林长春地区守备队司令部又召集会议(讨伐指导会议),立花顾问、安永顾问、参谋长赫慕侠参加的。得到讨伐指导如次:
讨伐开始:由八月中旬,自辑安、通化、柳河、金川、辉南南部开始,自南向北推进。
伪八军兵力:隶属部队全部,和增援的步兵第五团、自动车队一连。
使用手段:(一)帮助(强迫)农民秋收,严禁食粮外运;(二)搜索无居地区,覆灭山寨;(三)由宪兵警察肃清地下工作。
下达命令:八月中旬(大约十一日)依据野副昌德命令要旨,我向各部队长下命令如下:
混成第三旅骑兵第八团在团长魏传镛率领下,即日归入通化守备队大队长古见中佐的指挥下,由集结地开始行动。
第八教导队、骑兵团、步兵团,在团长李希才、朱彦儒率领下,即日归入通化守备队大队长古见中佐的指挥下,由集结地开始行动。
混成第三旅步兵第七团,在团长杨春煜率领下,即日归入山城镇守备队大队长〇〇大佐的指挥下,由集结地开始行动。
步兵第五团,在团长戴元率领下,即日归入山城镇守备队大队长〇〇大佐指挥下,担任铁路警护。
混成第一旅步兵第三团、骑兵第三团,在团长于泽浦、郜凤林率领下,即日归入〇〇守备队大队长〇〇大佐的指挥下,由集结地开始行动。
混成第二旅步兵第二团、骑兵第四团,在团长李海澄、马国栋率领下,即日归入〇〇守备队大队长〇〇大佐的指挥下,由集结地开始行动。
行动的经过及恶果:伪第八军管区部队,在与日本军、警察大队的配合下行动的。骑兵第八团先搜索了辑安县七道崴子无居地区和辑安县北部无居地区,焚毁有十数个山寨,并强迫农民秋收。至十月初,到达八道江以东线上停止(在北部无居地区里,与杨靖宇部下有三次战斗,死伤数目忘了)。
第八教导队骑兵团及步兵团,开始即在通化、柳河两县境内强迫农民秋收,至十月一日以前,到达右起八道江,左至板石沟岭,及右起板石沟岭,左至凉水河子之线。无战斗。
步兵第七团两个营在金川县,一个营在辉南县,开始强迫农民秋收,到十月初在小金川南北之线停止。
步兵第三团、骑兵第三团在抚松县南部,步兵第二团、骑兵四团在临江县西部开始强迫农民秋收。
由八月中旬至九月末一个半月中,以强迫农民秋收,把苞米之类的早熟农产物,不论生熟,一律收入到集团村落里,以警察监守,禁止外运,焚烧些山寨,战斗较少。
(丁)第二次讨伐命令下达:十月上旬各部队停止了十数天,补充粮食、民夫和调动部队,作下期行动的准备。我曾到小金川、凉水河子、四头沟子、板石沟岭、八道江,视察过步七团、八教步兵团、骑兵团,并在八道江见到骑兵团长魏传镛。看到听到这个帮助农民秋收的恶果,知道这个区域里的农民,来年开春就没食粮、地是无法耕种了。我曾下过调派部队命令:限于十月十日,骑兵第八团到达林子头、三岔子之线。骑兵第四团到达八道江、板石沟岭之线。步兵第二团到达板石沟岭、凉水河子之线。补充完了准备行动。步兵五团派兵一营进驻朝阳镇,警护交通线。
行动经过及恶果:这次是用武力的搜索和打击,目标是指向通化北、濛江南的大无居地区(纵横各百余里)。方法:是由南向北日满军警配合着推进的。东面有大部兵力堵击。于十月中旬开始,伪八军管区的骑八团、骑四团、步二团、步七团(两个营)兵力,分成若干小部队,在旅长、团长、营长或连长的率领下,由准备线上向北入山搜索,遇有抗日军即行打击,发现山寨即行焚毁。到十二月初,行动完毕。在这一个半月里,伪满军约共战斗有二十次,内中我具体记得的,有步七团(一个营)于十月下旬,在小金川东某山地里与杨靖宇部下五(六)十人交战,打死抗日军六人,伤四人。步二团长李海澄率领的一营于十月下旬,在十七道阳岔西南沟,焚毁山寨两处,死抗日军四人。又步二团的一营,于十一月初旬,在十三道阳岔与杨靖宇部下五十人交战五小时,抗日军死五人,伤约三人。又骑四团于八月上旬,在老爷岭西麓某村庄,与杨靖宇部下六(七)十人,夜间战斗七小时,死抗日军五人,伤约五人。总计在我所记忆的四次战斗中,抗日军共死二十人,伤十二人,共三十二人,平均每战斗有八人的死伤,这样计算,在二十次中应给予抗日军死伤一百六十人的损害,并焚毁山寨约四十处,及损害若干生活、战斗物资的。在这期间里,我于十月中旬,曾随伪治安部大臣于芷山{于琛澄},由通化通过临江县、抚松县、濛江县、辉南县、朝阳镇视察一次。又于十二月初,我由朝阳镇经辉南县到龙泉镇视察一次。
(戊)第三次讨伐命令下达:十二月上中旬,伪满军第八教导队由队长率领,在八道江至凉水河子线上;步兵第七团由旅长率领,在龙泉镇至辉南县线上;混成第二旅在旅长率领下,在濛江;第一混成旅在旅长率领下,在抚松;骑兵第八团在濛江县二道花园,步五团在山城镇(其一营在朝阳镇),在以上位置休息、补充。在龙泉镇设战斗指挥所(安永顾问驻此)。
于十二月下旬至一九四O年<一月>上旬(约一周间),由安永顾问领导,我下命令,用火车输送,把第一、第二两混成旅,在旅长率领下进入吉林地区,在磐石县下车,开到桦甸县内。
于一月下旬某日(日期记不清了,约在腊月二十左右),李裕平率领第一旅,在桦甸、濛江两县交界的山沟里,与杨靖宇将军的抗日军主力遭遇(约七八百人)、交战二十二小时,伪第二混成旅的一部来援,杨靖宇将军撤退。这次战斗,抗日军死四十人,伤三十人,损失武器弹药数十支、数千粒。这是这次讨伐中最大的一次战斗,也是抗日军最大一次的损失。
(己)杨靖宇将军的战死:一九四O年二月某日,我在通化,接到通化省警务厅通报,通化省警察大队,在濛江县某集团部落外击毙杨靖宇。并详述战斗,夸大战功,以期立功受奖(奖金大约是一万元伪满币)。过三四天,顾问部告知,今天晚到通化守备队大队部,欢迎古见大队长凯旋,傍日落时,我同伪通化省长张书翰等见到古见乘卡车回来,由车中携下杨靖宇将军遗首,次早古见送往吉林,交与日寇野副昌德。其后,由伪濛江县长吕书铭向我说,杨靖宇将军被难当时,只有他一人,因数日未食,在某集团部落外,求一老头买饭买鞋,后经这老头向警察报告了,他们去攻击,杨将军因而被难。
(庚)其后的处置:当杨将军被难后,通化地区告一结束,我就把第一、第二两旅留在吉林,归伪二军管区司令官吉兴指挥(三四月间将三个混成旅改编为第一、第二两个步兵旅,即是把原三个混成旅兵力全部派出了)。把第八教导队调回通化教育、补充。我在一九四O年二月去吉林视察和慰问伤兵一次,三月去敦化视察慰问一次,五月派参谋长赫慕侠视察一次,直至八月尚未归还。自动车队二月即遣还了。朝阳镇的一营,二月初也回山城镇集结。
(辛)我的罪行:我于一九三六年秋,即以伪参谋司长的职责参加东边道讨伐,当时推行了佐佐木到一的毒辣计划,作成和下达了伪大臣的派兵讨伐命令,更曾亲自到现地视察慰问。其后一九三七年至三八年,又一九三八年至一九三九年五月一日,两度讨伐中,我均以伪大臣命令派遣过援助讨伐的部队,因而使抗日领导者王凤阁等遭到杀害,抗日军受到巨大死伤,到一九三九年五月,总员数只剩有二千七百之数。在一九三九年,覆灭了这个人数,和杨靖宇将军的身死,我应负完全罪责的。我在这次罪行中,我所指挥的伪军共战斗约有二十三次,以我确记的四次战斗平均来统计,每次八人,应死伤抗日军一百八十四人,再加以一九四O年一月伪第一旅与杨靖宇将军最大的一次死伤七十人,共给抗日军以死伤二百五十四人的损失。此外,尚有三个守备大队、通化、安东两省警察大队、以及宪兵警察所掌握的检举工作,虽在三四个月的短期,抗日军死、伤当有两千人以上,更加有杨靖宇将军的身死,此次恶果,不下于以往的每年。我的罪恶之重,是自己也不能宽恕的,今日愿向人民请罪。至于人民所遭到的灾难,在这次的强迫秋收中,我是亲自看到听到当时的苦况,自愿负责认罪,以伸人民的积怨。其后伪一二两旅在吉林地区的罪行,我也应负派兵责任。
第三、我在募兵和征兵上的罪行:
我在伪八军管区司令官任内,在一九四O年三月部队改编之前,曾派遣上校部附富璇善,在通化省内,用寓征于募办法募兵五百人,补入教导队去作伪满的炮灰。又一九四O年四月十五日,伪满颁布国兵法,我同伪通化省长和县长,借师道学校操场举行庆祝大会,在有五百人的参加下,我宣读祝词(内容是日本自明治维新,富国强兵,就实行征兵法。征兵是最好的法令,当兵是最高的荣誉,人民要拥护国兵法,援助征兵),要求拥护国兵法。国兵法颂布后,我遵照部令,就派遣富璇善、宋道仓等去长春学习兵事业务,筹备设立兵事处,在通化设立第八军管区兵事处,以富璇善任处长。在安东设安东兵事处,以宋道仓任处长,开始准备本年征兵检查的业务和编组。到八月,我被调转第三军管区,未能完成。
第四、我在监督工程、收买民地上的罪行:
我任伪第八军管区司令官当时,就受伪治安部大臣于琛澄命令,兼理通化营房建筑工程监督任务。这个工程是在通化新建第八教导队的全队营房,由治安部军政司营缮课设工程处专管其事。但关于用地一项,是第八军管区司令部依据工程处的计划图纸,向通化省公署交涉的,终于在通化江南银厂子沟购买了民地六十垧,每垧地人民约受损失一百元(平均给价一百元,当时市价约二百元),共损失人民利益六千元。但因此人民遭到失业或迁居的,其损害比较更重。
第五、派遣军官担任青训和学校的军事训练罪行:
我到通化时,在通化的青年训练所里,已派遣军官一名担任军事训练。一九四O年,又奉部令在安东、通化两省内,各县国民高等学校以上的学校里,均由司令官派遣有学历的军官担任军事训练,并依民生部的规定要按期查阅表报成绩。我就派遣三十余名校尉官承担这个任务,给伪满帮助日寇预备总动员创立条件。
以上五项,是我在伪第八军管区司令官任内的重大罪行。我于一九三九年八月又受到伪满勋三位景云章。这是表示我在伪参谋司长任内,命令派兵打击人民抗日反满和援助日寇侵略华北有功,正是证明今日的对于祖国和人民有罪,愿向人民认罪。
(七)我在伪满第三军管区司令官任职内的罪行:
我于一九四O年八月,转任第三军管区司令官,赴齐齐哈尔就任。这个军管区是由龙江省、北安省、黑河省地区组成。军管区司令官受昂昂溪守备区司令官区处。当时管区内在齐齐哈尔有日军师团长一(国崎登)、泰安镇师团长一(未见过),北安有军长一(后宫淳),黑河省孙吴县有师团长一(姓名忘了),嫩江县有骑兵旅团长一(未见过)及飞行部队与炮兵部队等,他们专任国防,不负治安责任,所以在黑河没有伪满军。当时伪第三军管区隶属部队:步兵旅一、混成旅二,及第三教导队、通讯队、军乐队。顾问部为主任顾问寺田(九月就更换了原和三郎)、主计顾问某某(姓名忘了)。谨将我的重要罪行列后。
第一、命令派兵扫荡的罪行:
一九四O年十月间,我根据混成十二旅长胡文藻的情报(在通北县、绥棱县北部山林里,进入赵尚志系抗日军,总计有二百人,有久占盘踞模样),我命令步兵第四旅和混成十二旅,各派兵在一营以内的兵力,于十月初开始向该地区施行三周间的扫荡。该两旅编出两个支队,实行了十七天的扫荡,交战十次,死、伤抗日军约各十人,焚毁山寨共二十个,并毁坏烧炭炭窑四个,捕烧炭工人十名交县处理。这个命令派兵讨伐,和对于抗日军和人民的恶果,我应负责认罪的。
第二、我在一九四O年第三军管区秋季讨伐中的罪行:
这是我到第三军管区后,根据关于王名贵所领导的抗日军情况,由司令部计划,和由我直接指挥的讨伐罪行。王名贵领导的抗日军人数不满二百,但因为都是骑兵,地势熟悉,行动敏捷,活动范围包括黑河、龙江、兴安东三个省区。我就也用骑兵。令骑兵二十团长陈明山率骑兵三百人,担任讷河县以北嫩江县地区;第三教导队骑兵团长孙强率骑兵三百人,担任讷河县以南龙江县地区;以步兵团长陈学信率兵两营进驻讷河,援助两个骑兵部队。由十一月开始活动,在嫩江县某地,陈明山部与王名贵抗日军交战一次,死伤三(四)人,王名贵即过江进入莫力达瓦旗。约在十天后,接到第十军管区通报,王名贵由札兰屯西北又向东南方向移动,我遂命令孙强过江,在甘南县境与王名贵遭遇,战斗一次,王名贵部下死伤约十数人(具体情况记不大清),孙强追击过铁道南,在阿荣旗内某小村庄(距成吉思汗站南十数里)追击,连长日系上尉某战死,乃停止追击。因此,我同主任顾问原和三郎,去札兰屯视察一次(这时陈明山部和陈学信的一营,已依据我的命令,过江到兴安东省内)。到十二月末,我命令各讨伐部队回防。这次讨伐罪行,是由我负计划、指挥全责的,抗日军死、伤十五六人和马匹物资等损害,都是我的罪行恶果,我应向人民认罪。
第三、派遣骑兵二十一团信连长率队讨伐的罪行:
一九四二年春(大约四月,记不大清),我接到嫩江县长电报:“王名贵等约一百五六十骑兵,由江西窜入嫩江县北部,请派兵出剿。”我当时直接命令骑兵二十一团长陈明山率兵进剿。由陈明山命令少校连长信某某(名忘了)率兵一百六十人,自讷河出发,到嫩江县北霍龙门附近与王名贵遭遇。战斗结果,抗日军死伤九人(约
死五伤四),并损失了马匹枪械。追击出嫩江县界外而还。这次讨伐,是由我命令派兵,所生恶果,我应负责认罪。
第四、派遣骑兵二十一团增援第十军管区讨伐的罪行:
一九四一年十月,奉伪治安部大臣于琛澄命令,派遣骑兵二十一团长陈明山率全团增援第十军管区讨伐,受第十军管区司令官乌尔金指挥。因此,我曾于十一月(陈明山团由十一月出发,到一九四二年一月回防的)初旬,到博克图视察一次,与第十军管区参谋长女屋岩接洽(他是直接指挥讨伐者)。在这个罪行中,我负命令派兵责任,所生恶果(具体不详),我应负责认罪。
此外,在第三军管区隶属部队的驻防地区内(一九四O年八月——四一年七月),是步兵第四旅步兵十七团驻海伦,步兵二十四团驻庆城,混成十二旅长驻北安,步兵十九团驻四站,骑兵二十二团驻通北,独立第一旅步兵团驻齐齐哈尔,骑兵二十一团驻讷河,第三教导队骑兵团驻齐齐哈尔,步兵团驻洮南。一九四一年七月——一九四二年八月,是步兵第四旅步兵十七团第三营驻海伦,步兵十七团及步兵二十四团二营驻齐齐哈尔,步兵二十四驻庆城,混成十二旅部驻北安,步兵十九团驻四站,骑兵二十一团驻讷河,第三高射炮队驻昂昂溪,第三自动车队驻三间房。由旅、团长下令讨伐的罪行,是每月皆有,平均每月给予抗日军死伤损害约二十人,两年间可能有四百多人的损害。这些恶果,由我隶下部队所造成,我均应负责认罪的(具体情况已忘记,不能一一供述)。
第五、我在第三军管区内征兵的罪行:
一九四O年八月我到司令官任时,正在实行征兵检查中,这年省征兵官是龙江省长黄富俊、北安省长寿聿彭、黑河省长野义雄。在兵事处长张金祥、荣绍英(北安)、李威(黑河)的率领下,十四个征兵检查班,在三个省内共征取合格壮丁约四千名,于一九四一年补入伪三军管区部队中二千三百余人,其余交第七军管区补用了。
一九四一年八月开始征兵之先,兵事处以司令官命令召集各征兵班的军征兵官、军医处以司令官命令召集各主任医官,到司令部开会议,司令官训示他们努力研究业务,确切实行。兵事处长、军医处长给予指示。征兵检查开始后,我曾在龙江县、白城县、绥化县视察征兵实施状况,曾见到宪兵把说“父亲有病,不能劳动,如去当兵,家中生活困难”的壮丁(在龙江)带出场外取调,和把有病壮丁抬到现场受检(在绥化)等残苛情形。这年征取壮丁仍是四千人,于一九四二年三月补入第三军管区部队中。一九四二年征兵准备同上年。开始后,我只视察了北安、德都,即转任陆军训练学校校长,这个罪行,未能终了。
在这两年中,入队国兵因逃亡捕回经第三军法会审判处徒刑者共有三十多人,徒刑执行(齐齐哈尔陆军监狱)期满后,仍令回队服兵役,到满期退役。
以上,是我为伪满强迫八千人数的青年去为伪满充当炮灰,内中不甘服役的,更以军法镇压,都是我的罪行。因征兵而引起损害人民事故,我应负责认罪。
第六、我收买民地监造兵营的罪行:
我到任时,伪治安部军政司营缮课即设立工程处,在三间房车站傍建筑自动车队营房,伪大臣于琛澄命我监督工程。这个用地约三十垧,是由三军管区向龙江省公署交涉购买的。一九四一年春,又向龙江省公署交涉,在昂昂溪南购买民地二十五垧,建筑第三高射炮队营房及军官住舍,这是经我派军需处长欧阳玉成向省公署办理的。在地价上人民受到损失外,在工程中和部队训练与建筑道路,人民多受到扰害,我应负责认罪的。
第七、奉祀天照大神,教育唯神之道罪行:
一九四一年二月,召开军管区司令官会议时,除例行指导事务外,有两件特殊事情:一为自本年起,日寇在伪满设关东防卫军司令部,以山下奉文任司令官,指挥各地区防卫司令官(即是守备队司令官改编)区处伪满军,担任镇压东北人民的任务;其二,由最高顾问竹下义晴传授“唯神之道”,令各军管区司令官布置传授“唯神之道”教育,建立神庙,奉祀天照大神。我会议回来,就对在齐齐哈尔的旅、团长、处长们,施行了“唯神之道”的教育(大意是天照大神与天皇现人神是一体;日本天皇一系奉神意统御万民;神意是使世人各得其所,八纮一宇,不分族类,满洲建国即是依赖神庥;感谢神庥,与日本一德一心,推广神意,普及世界,就是“唯神之道”)。由司令部乃至各部队里,均建神庙,奉祀天照大神。由十二月八日溥仪颁布时局诏书时起,要宣读诏书,强迫官兵尽奉公之诚,援盟邦之战。这个奴化教育,我应负责认罪的。
第八、参加防卫司令部会议和防空演习的罪行:
由于守备队司令部跋为防卫军司令部,于一九四一年五月(六月,记不大清),昂昂溪地区防卫军司令部召开防卫会议,我以参与资格去参加了(同去的有主任顾问原和三郎、参谋长谷麟山,他二人是委员)。会议的结果,由防卫军司令部制订一本防卫计划,令我遵照执行(内中有关于地方治安一部,是与伪三军管区当时的兵力配备和防区任务一致的。新添的任务,只有自动车队在防卫上应受防卫司令官的调用)。再有关于齐齐哈尔市的防空警备计划。在这年初秋(八九月间),在齐齐哈尔市内举行一次防空演习,我也以参与资格参加了(伪满军队依据防空计划,担任南大营附近的警备及各营房内的警备和灯火管制,此外没任务)。这个演习的假设空军是指的苏联,演习结果是市民遭到扰害和被打。这个仇视苏联和扰害人民的罪行,我也应负责任认罪的。
第九、我以军法会审判处军官以徒刑的罪行:
一九四一年冬,齐齐哈尔日本宪兵队长星某(名忘了),检举第三军管区司令部附刘宗岳上校(原十九团长,因改编任部附)、第二军管区司令部附孙强上校(原教导骑兵三团长,因改编任部附)、骑兵二十一团中校团附尚其悦三人,押在宪兵队多日(两个月以上),于一九四二年一月交到第三军法会审,以思想犯(与反满抗日分子通信)判处刘宗岳徒刑七年,以烟犯(贩卖鸦片)判处尚其悦徒刑四年,孙强无罪开释。这个用军法镇压罪行,我应向人民认罪。
第十、派遣军官担任青训和学校军事训练的罪行:
这个罪行,是依照部令施行的。其作用与在通化所行的一样。但派遣军官人数约三十五名,我自己曾检阅过齐齐哈尔市青年训练所和绥化县国民高等学校,亲自训示学生要以举国人而尽奉公之诚的精神,努力学习锻练,以期达到举国力而援盟邦的圣战。这种奴化教育罪行,我应认罪。
第十一、派遣自动车队参加构筑阵地的罪行:
一九四一年七月,受到伪大臣于琛澄的电令,派遣第三自动车队二十台车,到第九军管区大石寨车站下车,受第九军管区司令官郭文林指挥,参加构筑阵地运输任务。我遵令给予第三自动车队长德永恭助命令,令他派遣。他因该队成立不久,教育的程度较差,亲自率车二十一台到大石寨下车,又向南走到乌布林札拉嘎地方,帮助伪九军管区部队构筑阵地(约两千米正面),至九月末归还。这是我派兵构筑阵地,企图与蒙古人民共和国为敌的罪行。
以上是我在伪满第三军管区司令官任内重大罪行的供述。此外,我还在一九四O年十月,由主任顾问授给我以日本勋三等瑞宝章,表示我曾帮日寇侵略华北的罪行。又于一九四一年五月,得日寇的支那事变从军纪念章,及伪满国势调查纪念章(这是一九三九年当伪满国势调查时,我把伪八军管区的人马资财数目报出而得的)。
(八)我在伪满陆军训练学校校长期间的罪行:
我于一九四二年八月中旬,到沈阳任陆军训练学校校长。这个学校当时有三班受补习教育军官(共一百三十人),有军士教导队一,是把伪满一千四百余军士候补者集中教育,我担负其责。九月曾参加伪满建国十周年庆祝大会,得到纪念瓶一,这个礼遇正表示我十年间为伪满、日寇效力,而与人民为敌的罪行。
(九)我在伪满第一军管区司令官任内的罪行:
我于一九四二年九月转任第一军管区司令官,这个管区是奉天、锦州、四平三省,受日寇南部地区和长春地区两个防卫司令官区处的(一九四四年受关东防卫司令官区处)。部队有混成第一旅(步兵五团在热河增援讨伐,骑兵三十九团是回族兵驻沈阳)、第一高射炮队和三个工兵队及通信连、军乐连。到一九四三年九月,将四平省划入第二军管区(驻昌图第二工兵队同时分出),将安东、通化两省编入(同时接收混成第八旅及第四工兵队)。一九四四年两个混成旅改编为步兵第一旅(旅长金毅驻锦州,步五、步三两团均在热河)。到一九四五年八·一五,当时兵力:步兵一旅、迫击炮一团、辎重一营、工兵七队、自动车队一(在蓟东)、通信连一、军乐连一。
谨将我的重大罪行列述于后:
第一、征兵的罪行:
一九四二年八至九月征兵检查,由兵事处长富璇善、四平兵事处长张贵卿、锦州兵事处长黑濑等领导下十六个征兵班,共征取合格壮丁八千七百人。一九四三年,四平兵事处长改为李焴元,征兵检查班数相同,共征合格壮丁九千三百人。一九四四年,由兵事处长宋道仓和通化兵事处长高金山、安东兵事处长李镇华、锦州兵事处长黑濑的率领下十八个征兵班,共征取合格壮丁一万零三百人。以上三年共征兵两万八千三百人,除补入本管区部队外,以大宗的青年供给伪满各军中的补用,去充炮灰,这都是我的命令和派员实行检查的罪行。在征兵中,征兵人员对于人民迫害恶果,也应由我负责。国兵入队后,因不愿充当炮灰,逃亡被捕而判以徒刑的,也应由我负责。尤其是这三年中,由第一军法会审判刑逃亡就有四十多名,在沈阳陆军监狱执行的,更是我对于青年的罪行,愿向人民认罪。一九四五年征兵已经开始,幸有苏联红军解放东北,青年得到解放,我也少负一层罪恶,这应感谢苏联红军的。
第二、派兵增援讨伐的罪行:
步兵第五团和步兵第三团,虽然是在我任司令官之先,就已派遣到热河省内增援第五军管区的讨伐,与八路军为敌。但我到任后并未将这部兵力撤回,而且曾于一九四三、一九四四年亲去平泉县视察步五团,又去兴隆县视察步三团,鼓励他们与人民为敌的罪行。这就是我的罪行,我应向人民和人民解放军认罪。
第一独立自动车队,于一九四四年冬改称第一自动车队,由伪军事部大臣命令编入第一军管区。但该队已由伪大臣邢士廉命令配属在铁石、铁心部队里(大臣直辖,赴蓟东打击八路军的部队)出发蓟东。我应负这个继续派兵责任,他们造成的罪行,我都应负责认罪。
第三、派兵援助日寇罪行:
1.当一九四三年八月鞍山被炸之先,就有由我派遣的高射炮兵两连担任防空任务。被炸后,我应沈阳日寇特务机关长小畑元良的要求,立即派遣三个工兵队到鞍山,在小畑的指挥下,担任恢复和清扫土工作业三个月。次年又派两个工兵队担任筑路工作。使日寇的掠夺政策继续实行。
2.一九四五年八月,日寇防御沈阳企图与红军作战时,我又应当时特务机关长久保少将的要求,派工兵三队(第一、第十三和王镇华队),在沈阳受日寇指挥构筑防御工事(八月十五日中止)。这又是我派兵援助日寇与苏联红军为敌的罪行。
3.当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后,我奉伪军事部大臣邢士廉命令,凡在沈阳的军事部大臣直辖的学校、厂院和部队,均受我的指挥,而我要受强(后宫漳)兵团长指挥。又由强兵团长的命令,把陆军训练学校的军士教导队炮兵连、重机连和自动车学校的车辆等,配属在日寇的部队里,这也是我派遣部队援助日寇、抵抗红军的罪行。
第四、耗费人民资财的罪行:
1.一九四三年,由奉天省公署、沈阳市公署寄付驻沈阳军方的国兵会馆。当时由沈阳的伪一军管区参谋长岩田薰召开国兵会馆事务会议,成立国兵会馆委员会,拟定规章,组织人员接收后,我以驻防地最高指挥官资格视察国兵会馆,才知道这两所房屋及设备共用价六十余万元,这笔钱是市公署向市民勒捐的。这个耗费资财向人民勒索的罪行,我也应负罪责。
2.一九四五年八月十日,我奉到伪军事部大臣邢士廉命令向伪满中央银行沈阳支行提取伪满币七千万元,发给在第一军管区内的各军队、学校、厂、院一年以上的饷金、薪俸。我派军需处长魏九洲及被服本厂军需高田等向沈阳支行交涉,提出现伪币三千万分发了。这是我服从乱命,耗费大宗人民资财的罪行,我应负责向人民认罪。
第五、释放国民党人,未释放共产党人的罪行:
一九四五年八·一五日寇投降后,我在沈阳各界代表召开的治安维持会议上,被推为辽宁治安维持会委员长,于十八日成立,我依照高等审判厅和高等检查厅委员提出的政治犯名单,盖章释放了数十人(均是国民党籍的),而未提到共产党籍的。这是我当时对于国民党和共产党有歧视的表示。今日想来,是违背人民大众意志,有负共产党人爱国志士的罪行,应向人民和当时未被释放的共产党员请罪。
{下略}
119—2—1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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