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近代史资料 总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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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商约谈判记录(第 10- 41 次)                                                                                                 55








                            诬告,则堂费等项俱归原告支理。




                                        美使云:本大臣列入以上之字句,特以鼓励制造之意也。既




                            贵大臣要添入亦可。




                                         吕、伍云:第四款末二节有云,此款所载裁撤厘金及内地各




                            项税捐等语,其意谓不抽洋货厘金乎?




                                        美使云:其意即谓裁撤厘卡也。凡运人内地之洋货,须一律




                            免征各捐,此非指土货而言也。




                                         吕、伍云:末节此款所载"裁撒厘金及内地各项税捐"字




                           样可删,"批准"下应添"互换后"三字。




                                        美使云:"常关及内地征收各项洋货税捐"句下应添"并所




                           有沿途货捐须尽行裁除"。甚愿下次将此款议定。




                                         吕、伍云:本大臣等甚愿进口税加至值百抽十二五,则此款





                            即可定议。







                                                                                     第十六次                           三月十七日







                                        美使云:前次会议时论及在中国机器制造之洋式货物,无论




                           洋人或中国人所办者,须一律照纳税饷等语,贵大臣欲将此层申




                           明乎?




                                        吕、伍云:英约于各机器所用棉花等语之前,原声明须完出




                           厂税,故下文指出发还之数。若照贵大臣开来之款,只言发还之




                          数而不提出厂税及销场税字样,则发还之款毫无根据。故前日面




                           嘱贺税务司拟定一稿,论在中国用机器制造之棉纱、棉布,不论




                          洋人或中国人所办者,须一律照纳税饷。本大臣欲将此稿添入,




                          贵大臣以为何如?





                                       美使云:华文既有不明白之处自应添入,唯出厂税、销场税




                          等字仍不宜提及,因敝国不愿干预贵国内政也。




                                        吕、伍云:贵国不愿干预敝国内政甚是好意,惟此项机器制




                          成之棉纱、棉布,无论华洋各商必须完一出厂税。如不声明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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