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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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4-2-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1 册]                           由英文




                                     译出 O 该件上注有:大臣阅了次官鸡山政务局庶务科会




                                     计科。








                                                                              一一六、梁启超致大限重信外相信




                                                                                      (附梁启超与志贺重昂笔谈)①




                                                                                                        (1 898 年 10 月 26 日)







                                                  为乞救援清国皇帝




                                                  (私信)梁启超、王照再拜上书




                                     大限伯爵阁下:




                                                 启超等以羁旅远人,承贵政府之不弃,优加保护,庇之以使




                                    馆,送之以军舰,授餐适馆,宾至如归 O 在贵政府则仗大义以周




                                    旋,在启超等则感深情于无既。舍馆既定,辄欲晋渴,面致谢




                                    锢,并欲有所陈说。曾托小林、柏原两君代请赐见之期,数日未




                                    得伺命,想我公政余少暇,或亦秘密斯举,深避嫌疑,未便接





                                    见。用是不敢国请,惟胸中所怀欲陈者请得以书一一言之。




                                                 敝国此次政变,其原因约有四端:一曰帝与后之争,二日新




                                    与旧之争,三日满与汉之争,四日英与露之争。然要而论之,实




                                    则只有两派而已 O 盖我皇上之主义在开新,用汉人,联日英,以




                                    图自立。西后之主义在守旧,用满人,联露西,以求保护。故综




                                    此四端,实为帝后两派而已 O 皇上本非西后亲生之子,当其立之




                                    时不过拥为虚名,而西后自专朝柄。皇上虽在位二十四载,而于




                                   君主应享之权利实未尝一日能享之也。皇上年既渐长,而外患亦




                                    日深,数年以来屡思发愤改革,皆见制于西后 O 凡皇上有所亲信




                                   之人,西后必加谴逐。甲午年之窜安维峻,乙未之年之樨长麟、












                                             ①  i草原件现存于 [1-6-1-4-2-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3 册],在抄录时



                                                      与原件作了校对,改正了若干错字。一一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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