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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关于戊戊变法的外交档案选译(二) 23
警察的必要,调和双方的意见,为撤兵目的的到来而努力 O
上述事件的起因使下官身处其间,现将下官所执的态度与今
后的处置方法报告,以作为前信的补充,并将有关本事件往返电
信的抄件随函具报。敬具。代理公使林权助(印) 0
[外交文书] 该件原注:电文抄件省略。
一 O 五、香港上野季三郎领事致大限重信外相电
(香港 1898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2 时 47 分发 下午 3 时 35 分收到)
东京大限康乘"河内号" 10 月 19 日前往神户 O 上野。
[1-6-1-4-2-2 光绪二十四年政变 第 3 册] 由英文
译出。
一 0 六、香港上野季三郎领事致大限重信外相报告
(1898 年 10 月 20 日发 1898 年 10 月 31 日收到)
关于康有为前往日本 机密第 20 号 清国流亡之士康有为
收到阁下"康有为将在日本受到适当的保护"的电报后,对我
政府的厚意感到十分愉快。他越来越决意渡航到我国 O 此情况正
如在本日电报中具报的那样,康有为与其三名弟子、一名从者共
同搭乘昨天 19 日下午 6 点解缆的邮船公司轮船"河内号"向神
户出发。出发前,康有为向总督府告知他的去向,取得了他们的
谅解。代理总督回答说,香港毗邻广东,中国人进出频繁,当局
对防范刺客而颇感不安 O 在此情况下,康有为此时来我国,是他
最赞成之事。他又谈到清国的和平必须依赖日、英、美三国的合
作,康有为若到日本和美国,亲自将清国的情况加以介绍,对革
新事业来说将大有好处等等。据此,康有为离港一事与本地政厅
的关系处理圆满,井无丝毫伤感情之事,这对康氏是一件极有利
之事 O 昨日出发之际,政厅派了数名便衣巡查,在市内道路上加
以警戒,又用水上警察的小蒸汽船将康有为等从海岸送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