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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关于戊戌变法的外交档案选译(二) 21
一 O 四、林权助代理公使致大限重信外相报告
(1898 年 10 月 19 日发 1898 年 11 月 2 日收到)
关于北京对外国人的暴行事件及保卫公使馆而派兵人京 机
密第 103 号 上次北京 9 月 30 日清国人对外国人暴行之际,日
本人遭难的情况已在本月 7 日的第 104 号公信中上报,随后又将
驻北京公使对此事件所执的态度概要在同日机密 98 号信中作了
报告,谅已达尊览。
9 月 21 日政变以来,有关之街评巷议,纷然杂出,如有人
猜疑清国人或外国人教唆煽动清国人背叛皇室,企图引起国家的
骚乱。也有迷信之辈出现,人心稍稍不稳。这次事件发生的 9 月
30 日,恰是清历八月十五日,清国人为庆祝其中秋佳节,休业
出游者甚静,据云极为嘈杂之市街之中,醉步蹒跚者也不在少
数。此时其众人之中数辆载有外国人之马车并排驶来,无知之贱
民见状,仇恨外国人之情绪陡然增长,特别是其中有为酒气所驱
者,迫近马车恶口晋骂,或遥遥以瓦砾泥土投击,竟然惹起一场
骚动。正如上述第 98 号机密信中所云,各国外交官召开会议
(1 0 月 1 日) ,根据会议决议,首席西班牙公使葛罗干向总理衙
门报告了事件经过,并要求总理衙门对事件做出处理。同时,
英、德、俄三国公使又有决定派兵入北京保卫使馆之事。当时,
下官并未认为上述暴行事件必然是今后清国人反抗外人暴动的前
兆,但对清政府来说,若将其置之不问而不作严肃处理,则将有
严重后果之虑。因此,下宫将此道理屡屡箴戒清政府,希望其尽
早实施严厉的措施,以惩前肆后的处理使列国公使满意。清政府
-方面对首席公使作了答复,另一方面又力阻英、德、俄三公使
唤兵入京之举。于是,列国公使再次召开会议(1 0 月 5 日) ,对
其答复的旨趣加以审查。各国公使无论如何也不能满足北京政府
的处理,于是,断然认定有派兵入京之必要。此事也如第 9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