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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本局概况 89
(三)进展时期 从二十七年一月,农业调整处归并本局,
至二十八年底,为增加后方生产,适应抗战需求,各种业务一致
猛进之时期。
(四)转变时期 自二十九年春季,至年底为止,在此期
内,因参加扩大农贷及平价购销,逐步转变业务方向 O
(五)改组时期 自三十年一月改组以迄目前,以花纱布之
购销调剂及增产平价为中心任务。
此五时期之业务,各具特征,非唯表现农本局业务演变之经
过,实亦反映抗战期间经济国策之变化焉。
第二章筹创时期
第-节 农本局创立时期之经济情况
吾国农村社会,小农经济为其主要特征,向者农民所赖以融
通资金者非地主、商人莫属。其融通方法或以典当,或以借贷,
或以除欠,方式虽殊,而地主〈商人乘机盘剥则一。其阻碍农业
生产之发展给予农民生计之影响,至为深剧。民国以来,农村凋
弊,愈益加烈,始有救济农村之呼吁;同时新式金融机关之组织
亦渐趋发达。计自民国七年至十六年间,农工、农商等银行相继
成立,为农业金融机关之先声。民国十六年以后,江苏省政府首
先指拨已由军阀政府征收而大部分尚未动用之军事亩捐,作为基
金,创立江苏省农民银行,专责办理农贷。其后浙江省各县农民
银行及农民借贷所亦先后成立。又为救济灾区农耕,特设豫、
鄂、赣、皖四省农民银行,至民国甘四年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
成为全国性之农业金融机关。在此时期,我全国游资多集中于上
海,投机事业,盛极一时,金融界对于开辟正当投资出路,甚具
同感。民国二十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率先办理农贷,商业银行
继起者有金城、新华、大陆、盐业及浙江兴业等银行,于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