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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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本局概况                                                                                        91








                                销业务与农贷实有加紧联系之必要,故于民国二十五年春倡导组




                                设农本局 O 为更进一步之策划,旋经金融界之一致赞助,遂于二




                                十五年九月宣告成立。我国农业金融制度之演变至此,因农本局




                                之成立而人于一新时期。







                                                                            第二节                      农本局筹备成立之经过







                                            二十五年四月,前实业部吴部长鼎昌邀集上海金融界初步商




                               谈《农本局办法纲要》。五月初,吴部长复邀集金融界领袖作第




                               二次谈话,修正办法大纲,征求各银行同意。六月下旬,行政院




                               将《农本局办法纲要》改订为《农本局组织规程》正式公布。





                               七月中旬,实业部召集各银行代表开会,议定担认合放资金数




                               额,并选举代表投资银行之理事十二人。同时由实业部呈请行政




                               院批准,自二十五年起于五年中拨足农本局资金三千万元,每年




                               拨六百万元,各银行所认合放资金议决照政府资金同样办法,分




                               五年缴足。




                                           八月十五日,政府令派农本局理事二十三人,并派定总经




                              理、协理。九月十五日在实业部成立理事会,推定理事长,并确




                              定内部组织。丸月十七日正式成立 O




                                           农本局之组织,按其性质为一具有独立性之事业机关,其最




                              高管理机关为理事会,按照资金来摞由政府及参加合放资金各银




                              行推派理事组织而成。但求业务与国策配合起见,一方面受中央




                              政府之管辖,另方面由政府予以政治上之相当协助,使成为全国




                              性之农业金融与农产供销业务之促进机关。




                                           政府指派之当然理事名额中,财政及实业两部部长均为当然




                              理事,并于理事会组织成立时公推财政部孔部长祥熙为理事长 O




                              内部组织,分设农资、农产、会计三处,研究、稽核、事务三室




                              及秘书三人。下属机构,分布五区,先择定一二区域,促进合作




                              金融及农业仓库机构之组织,并于各重要地点设专员办事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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