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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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本局概况 91
销业务与农贷实有加紧联系之必要,故于民国二十五年春倡导组
设农本局 O 为更进一步之策划,旋经金融界之一致赞助,遂于二
十五年九月宣告成立。我国农业金融制度之演变至此,因农本局
之成立而人于一新时期。
第二节 农本局筹备成立之经过
二十五年四月,前实业部吴部长鼎昌邀集上海金融界初步商
谈《农本局办法纲要》。五月初,吴部长复邀集金融界领袖作第
二次谈话,修正办法大纲,征求各银行同意。六月下旬,行政院
将《农本局办法纲要》改订为《农本局组织规程》正式公布。
七月中旬,实业部召集各银行代表开会,议定担认合放资金数
额,并选举代表投资银行之理事十二人。同时由实业部呈请行政
院批准,自二十五年起于五年中拨足农本局资金三千万元,每年
拨六百万元,各银行所认合放资金议决照政府资金同样办法,分
五年缴足。
八月十五日,政府令派农本局理事二十三人,并派定总经
理、协理。九月十五日在实业部成立理事会,推定理事长,并确
定内部组织。丸月十七日正式成立 O
农本局之组织,按其性质为一具有独立性之事业机关,其最
高管理机关为理事会,按照资金来摞由政府及参加合放资金各银
行推派理事组织而成。但求业务与国策配合起见,一方面受中央
政府之管辖,另方面由政府予以政治上之相当协助,使成为全国
性之农业金融与农产供销业务之促进机关。
政府指派之当然理事名额中,财政及实业两部部长均为当然
理事,并于理事会组织成立时公推财政部孔部长祥熙为理事长 O
内部组织,分设农资、农产、会计三处,研究、稽核、事务三室
及秘书三人。下属机构,分布五区,先择定一二区域,促进合作
金融及农业仓库机构之组织,并于各重要地点设专员办事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