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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近代史资料
管辖。
第三章创业时期
本局自廿五年九月十七日正式成立,经过各种准备,至廿六
年二月,各种业务即开始推动,迄抗战开始为止,初期业务推进
情形,略如后述:
第一节促进农业生产
农本局对于促进农产工作,主要业务为贷与必需生产资金 O
其方法则尽量与有关各方面通力合作,避免本局之多设机构以节
人力,故关于贷款之收付,及一般银行可以办理之事务,完全委
托当地银行代办。本局派在各地之业务人员,则集中力量从事调
查辅导等工作,或实际参加各种事业,并与当地金融、技术、政
治各方面人员切取联系,统筹工作之分配。办理结果,尚著
成绩。
(一)农田水利 初订约贷款者,有陕西关中六县及山东省
产烟区域之凿井贷款。共计凿井四百余口,每口可灌田三十亩,
每亩增加之收益,可在三年内将本息全部清偿。又江苏省之灌溉
机器贷款,其贷款办法系与机器厂约定,由机器厂负贷款担保及
指导使用之责,如延期未还,即由机器厂收还机器,代偿贷款。
(二)垦殖 关于此项贷款,当时曾经举办者,如江苏盐垦
区之垦殖贷款。在附近首都之镇江、句容一带,山荒甚多,中国
合众蚕桑改良会倡议开辟蚕业新材,己与本局商定五年开垦栽桑
办法,第一期栽桑十余万株。
(三)食粮 此种贷款系与全国稻麦改进所浩订合作办法,
由该所借款,收买改良稻麦种子以供推广。又与徐州麦作试验场
订立麦种繁殖贷款,设立麦种繁殖场二处,并与江南铁路农场合
作,在宣城设改良稻种推广区,辅助农民办理改良稻米生产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