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抗日战争研究》2022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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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研究               2022 年第 3 期
                                            表 1  全面抗战前兵工署直辖兵工厂火炮生产概况表

                          名称               所在地            生产火炮种类                           备注
                      广东第二兵工厂               潖江              反坦克炮           1941 年 3 月出品样炮
                         炮技处                南京          野战炮、轻榴弹炮           在株洲设建厂办事处,1941 年 1 月建成投产
                        汉阳兵工厂               武汉               野战炮
                        金陵兵工厂               南京               迫击炮
                        巩县兵工厂               巩县              重迫击炮
                       资料来源:《俞大维呈蒋中正〈兵工行政五年计划〉》(1936 年 2 月 15 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 文物档案,002 -
                   080102 - 00003 - 004;《兵工署各厂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主要械弹出品统计表》(1937 年 4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425 页。

                       (二)内迁期间的调整与战时火炮生产布局的确立
                       1937 年 7 月,全面抗战爆发。 战争初期,日军攻势迅猛,华北、华东大片国土沦陷,国内多数兵工
                   厂面临战火威胁。 为保存实力,兵工署组织金陵兵工厂、巩县兵工厂等 10 家兵工厂向湖北、湖南、四

                   川等省内迁。 在迁建过程中,兵工署通过对火炮生产厂的拆分和重新整合,形成新的火炮生产布局。
                       内迁各厂中,最先恢复火炮生产的是金陵兵工厂。 1937 年 11 月 15 日,金陵兵工厂奉令迁往重
                   庆。 因预先准备充分,12 月 1 日,全厂员工和多达 5000 吨的物资顺利撤离南京,通过长江航运,经武
                   汉、宜昌迁往重庆。 与此同时,厂长李承干派员赶赴重庆江北,在兵工署驻重庆办事处的协助下,勘测
                   厂址和征购土地,着手兴建厂房。 1938 年 2 月,厂房已基本落成,人员和物资顺利迁入,于 3 月 1 日正
                   式复工,更名为军政部兵工署第二十一工厂。                     ①  因工厂原料储备充足,人员和设备未在内迁途中遭
                   受损失,加之改单工为双工生产 ,迫击炮和炮弹产量很快便超过战前水平。 1938 年共出产迫击炮
                                                 ②
                   710 门,较战前提高 61. 36% ,迫击炮弹年产量也从战前的 298920 颗激增至 481126 颗。                          ③
                       1937 年 8 月,为加快新炮研发和株洲建厂进度,炮技处奉令从南京迁出。 其中,本部迁往长
                   沙,统筹协调内迁工作;设计组迁往武汉,指导汉阳炮厂研制新炮;工务组一部随设计组迁往武汉,
                   一部随本部迁往长沙;土木组全部迁往株洲,督办当地建厂事宜。 1938 年 6 月,日军沿长江流域进
                   犯华中地区,武汉会战爆发。 因担心战火侵袭,兵工署令炮技处终止株洲建厂工程,将机器迁往重

                   庆,并设立重庆办事处,在重庆江北征地 1500 市亩作为新厂址。                           ④  同月,汉阳炮厂在常德设立办事
                   处,作为中转站,从汉阳转运物资 3000 余吨。 武汉会战期间,战况异常激烈,大量火炮急待修理。
                   兵工署虽设有中央修械所,但主要负责修理轻武器,修理火炮力不从心。 为满足前线修炮需求,
                   1938 年 7 月,兵工署令汉阳炮厂在衡阳设立第一分厂,为作战部队修理急用火炮,另将常德办事处

                   改组为第二分厂,从香港购买材料,修理库存或非急用火炮,8 月 2 日正式启用。                                    ⑤  9 月,汉阳炮厂



                      ①   《第二十一工厂厂史》(1948 年 2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200 页。
                      ②   按照兵工署规定,兵工厂工人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为 8 小时,计为单工,超额时间以 3 小时算半工,因此双工折算为 14 小
                   时。 参见《国民政府公布兵工署直辖各厂工人待遇暂行简章给行政院指令》(1932 年 1 月 20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
                   第 3 辑,第 891 页。
                      ③   俞濯之:《抗日战争中金陵兵工厂的变迁》,《中国近代兵器工业》 编审委员会编:《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清末至民国的
                   兵器工业》,国防工业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99—400 页;《兵工署第二十一工厂民国十六年至三十六年产品及产量变迁一览表》
                   (1948 年 2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207 页。
                      ④   《第十工厂沿革》(1949 年 7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183 页。
                      ⑤   《炮兵技术研究处驻汉办事处呈述第一、二、三分厂成立经过文稿》(1938 年 9 月 30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
                   第 3 辑,第 283—28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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