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抗日战争研究》2022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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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 / 全面抗战时期国民党军的火炮生产
筹建炮厂的同时,国民党军火炮型号杂乱和性能落后的现状,促使兵工署加紧新式火炮的研
制。 据兵工署统计,当时国民党军装备的火炮型号多达 32 种,其中,国产火炮有汉造、沪造、辽造和
晋造之分;进口火炮则来自日本、德国、瑞典、瑞士和意大利等国。 ① 为改变这一状况,1935 年,军事
委员会(以下简称“军委会”)组织召开“制式兵器会议”,选定陆军制式武器。 经过近一年的讨论,
决定以国产二〇式 82 毫米迫击炮作为制式迫击炮。 其他种类火炮虽未选定具体型号,但决定研制
新式山炮、野战炮和轻榴弹炮,以统一火炮制式。 ② 除型号杂乱外,以沪造山炮和克式野战炮为代
表的国产火炮,性能明显落后于日军装备的四一式山炮和三八式野战炮。 以最大射程为例,沪造山
炮为 4300 米,逊于四一式山炮的 6500 米;克式野战炮为 6000 米,亦逊于三八式野战炮的 8350 米。
国外进口火炮性能优异,但普遍较为笨重,体质瘦弱的本土马匹难以承载,不宜大量引进。 ③ 因此,
兵工署决定自行研制新炮,在性能接近国外最新式火炮的前提下,适当减重以适应本土马匹体质。
按照兵工署所订参数指标,新式野战炮口径 75 毫米,最大射程 12000 米,炮重 1. 25 吨,炮弹重 6. 5
公斤;轻榴弹炮口径 105 毫米,最大射程 9500 米,炮重 1. 35 吨,炮弹重 15 公斤。 ④ 因国内火炮技术
人才稀缺,兵工署聘请曾任职东三省兵工厂的奥地利火炮工程师哈特曼(Hartmann) 主持设计工
作,样炮交汉阳兵工厂仿制,预计耗资 300 万元。 ⑤
除筹建新厂和研制新炮外,为进一步集中火炮生产资源,兵工署还尝试接管具备火炮生产能力
的地方兵工厂。 1933 年 7 月,控制广东、广西的陈济棠、李宗仁派代表与德国军火商汉斯·克兰
(Hans Klein)签订合同,在广东潖江建立炮厂和炮弹厂,每月生产 5 门 105 毫米榴弹炮、9 门 75 毫
米野战炮和 9 门 75 毫米步兵榴弹炮,以及各类炮弹 12500 颗,耗资总计 549. 08 万港币。 ⑥ 工厂设
备多从德国进口,款式新颖,电气化程度高,但因经费不足,并未建成配套钢铁厂和火药厂,只能从
德国进口半成品炮料。 1935 年,工厂建成,得名广东第二兵器制造厂。 此时南京国民政府正与两
广对峙,获悉陈济棠、李宗仁在潖江建立炮厂后,蒋介石通过外交部和德籍顾问向德国国防部及克
兰施压,迫使德方中断原料供应。 因原料断绝,该厂在制成 3 门样炮后便陷入停工状态。 ⑦ 1936 年
9 月两广事变后,兵工署派员接收广东各兵工厂,11 月成立广东第二兵器制造厂接收委员会,由原
厂长邓演存任主任,兵工署技术司司长江杓任副主任,调查评估工厂状况。 经调查,委员会认为工
厂生产设备虽新,但多为特种加工设备,普通机床数量不足,无法构成完整生产线,且原料极度依赖
德国。 此外,兵工署认为工厂所产 FK16 型 75 毫米野战炮和 LeFH16 型 105 毫米榴弹炮性能落伍,
过于笨重,不适合缺少强健马匹和汽车的国民党军使用。 几经考虑,兵工署令工厂从德国增购设备
和原料,转产部队急需的小口径炮弹和苏罗通(Solothurn)37 毫米反坦克炮。 ⑧ 1937 年 6 月,工厂
整顿完毕,更名为广东第二兵工厂,由江杓担任厂长。 至此,国民党军的火炮生产布局得以确立,如
表 1 所示。
① 《我国现用各种械弹一览表》(1934 年 12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475—476 页。
② 《军制研究会第三组一九三五年度研究各案总报告》(1936 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防部史政局及战史编纂委员
会档案,七八七 / 2069。
③ 《军制研究会第三组一九三五年度研究各案总报告》(1936 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防部史政局及战史编纂委员
会档案,七八七 / 2069。
④ 《兵工署对 75 毫米野炮及 105 毫米榴弹炮制式审查意见书》(1935 年),《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496—
497 页。
⑤ 《技术司二十三年度工作报告摘要》(1935 年 6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48 页。
⑥ 《广东第二兵器制造厂建厂合约稿》(1933 年 7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363 页。
⑦ 《第五十工厂厂史》(1948 年 3 月 6 日),《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1255 页。
⑧ 《第五十工厂三七平射炮等制造经过报告》(1942 年 5 月),《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 3 辑,第 5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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