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近代史研究》2021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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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小林 /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军队无线通信技术的应用
          自由变更,无事出外时严禁身上携带有关机密之文件。 极机密之电报须由科长或指定专人译发,并
          亲交收电人,分配给个人担任之密码用法不得使别人知道。 机要人员不应随意调动,必要时须得高

          级首长核准。 一切电报经抄录后亲交首长批阅,并负责收回、抄存或烧毁,原电码应立即烧毁。”                                                       ①
          1938 年 12 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颁发的《机要规则》对此又做了补充:分配个人负责之密码,不得
          让别人知道。 重要电码的电报,应数人分译,译第一次的人不知译第二次的方法,译第二次之人不

          知译第一次之方法。
               (四)规范通报程序、手法和态度。 电码在空中传输时,可能会因报务人员通报手法、态度不
          良,或联系规定外电台而造成泄密。 1939 年 3 月,第十八集团军颁布的《 无线电技术人员工作纪
          律》规定:不得拍发任何明码;不得在机上作任何私人性质的谈话;未经上级允许,不得与无关之电
          台联络;除公开台外,不得任意呼叫本联络系统范围以外的电队;听到非本范围内的电台呼叫,不准

          答复。
               某些报务员在发报时形成的不良手法被称为“花腔怪调”,“是不规则的东西,但也可找出一些
          规律来”,“这就给了特务侦察机关一个有利的机会,那么任凭我们经常换呼号换波长,人家从你的

          调子里足够可找到线索”。               ②  正规乃至刻板的通报手法可以降低泄密的可能性。 1939 年 3 月,第十
          八集团军颁布的《无线电技术人员工作纪律》 对报务员通报手法做了明确的规定:通报手续以准
          确、迅速为原则,力求简单明了,发报速度须视接收情况与对方熟练程度而定,一般以每分钟 80 字

          为宜。   ③
               为了保证通报效率,规则强调:
               (一)严格区分电报等级。 1938 年 12 月,中央书记处、军委颁发的《 机要规则》 明确发报等级
          分为 A、B、C 三等。 A 急,关于紧急行动、作战命令、告急求援;A 急电应做到九速:速译,速送,速

          发,速收,速送,速译,速送,速看,速复;不关紧急电报,不准用 A 急呼号。 B 急,事关重要者。 C 急,
          亦应做到两天以内电达者,平时只准用此等级。 此外,《机要规则》 要求,每个战斗单位电台应具备

          一名老报务员专门收发 A 急电,绝对禁止假冒 A 急电,A 急电应得先抄之权。                                        ④
               (二)严格通报流程和工作态度。 1939 年 3 月,《无线电报务员值班守则》 规定:值班人员在接
          班人未到前不得离开,需要向接班者交代尚未发出、收到的电报及其原因;尚未联络到的电台及其
          原因;波长变动情况,需要重发或重抄的电报;需要立即回复的重要电报;对机要科有什么问题尚待
          询问或答复。 行动中的电台到达宿营地后立即架线。 万万火急的电报虽未抄全,亦应先送机要科
          试译;特别紧急的电报如未发出,每隔一两小时通知机要科一次。 尽可能替有关电台代转电报。 通
          报发生纠葛时不得在机子上互相争执或谩骂,暗骂、明骂、机子上骂、口里骂一律禁止。                                                 ⑤
               综上所述,围绕通信安全和效率,中共制定了详细的制度,用以规范电台使用者和操作者的行
          为。 但是,有时“部队大部都是新的干部,多是才提升的,而对机要工作的认识与了解是特别不注
          意,有些亦不知从何注意起”。                ⑥  速成培训的报务和机要人员也有类似情况,“由于当时电台不断的
          增加,工作频繁,因此当时迫切需要增调人员才能应付工作的要求”,“对被选调的人员的了解与按



             ①   《译电员守则及机要规则》(1938 年 9 月 30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机要工作历史资料简编》(综合册),第 110—120 页。
             ②   王殿春:《赶快纠正花腔怪调》,《新四军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通信兵历史资料选编》第 2 辑,第 119 页。
             ③   《无线电技术人员工作纪律》(1939 年 3 月),《通信兵·文献》上,第 832 页。
             ④   《机要规则》(1938 年 12 月 26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机要工作历史资料简编》(综合册),第 123 页。
             ⑤   《无线电报务员值班守则》(1939 年 3 月),《无线电技术人员工作纪律》(1939 年 3 月),《通信兵·文献》上,第 828—832 页。
             ⑥   《晋察冀军区第二次机要工作会议报告提纲》(1942 年 2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机要工作历史资料简编》 ( 晋察冀军区分
          册),第 4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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