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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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会修 / 中国共产党早期发展策略转换与群众性政党的成长

                   团亦提出组织规模可实现“数量与质量同时增加”。                         ①  为提高党员质量,陈独秀提出恢复入党介绍
                   人为两人的标准,克服依靠感情发展党员带来的弊端。 他分析道:一个入党介绍人容易流于姊妹、
                   帮口关系,两个人则会一定程度突破局限。                     ②  进而,党淡化介绍入党的做法,用支部工作改善所在
                   的环境,使群众对党有信心而申请入党,组织随后安排介绍人。                              ③
                       不过,中国共产党在整体上并未改变数量优先的党员发展策略。 随着北伐逐步推进,从 1926
                   年秋季起,中国共产党执行数量优先的力度明显增强,同期推行的量化指标方法又使力度进一步加
                   大。 为准备上海第三次武装起义,1927 年 3 月,沪区提出在工人中“无限制的发展党”,工人在公开

                   集会中可签名入党。          ④  在此背景下,组织改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四、 组织改造与效能评估


                       中国共产党意识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落后于发展,用管理几百人的方法管理几万人已
                   不合时宜,“无论工作上,扩大组织上,分配工作上,调动人员上,都表现小团体的思想与其才干,而
                   没有一个大的群众的政党之思想与气魄”。                     ⑤  共产国际强调,扩大组织规模仅是第一步,而后应“通
                   过布尔什维克化成为群众性政党”。                 ⑥  布尔什维克化强调按照严格纪律建立集中统一的组织,故中
                   国共产党在发展组织的同时积极进行组织改造。
                       其一,摸索出一套内外结合的组织模式:梳理组织架构,推行党内民主,在改造支部的同时强化
                   对基层组织的管理。 四大以前,中共先后经历“中央执行委员会—地委” 的二级和“ 中执委—区
                   (地)执委—党小组”的三级组织架构。 此后,中国共产党形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区执委—地执
                   委—党支部”的四级组织系统。               ⑦  1927 年,中共五大确立“中央委员会—省委—市或县委—区委—
                   支部干事会”的五级组织系统。 对于刚刚发展且在秘密状态下的组织而言,四级或五级架构易使
                   上下脱节,中国共产党借机完善民主集中制。 1926 年 10 月,上海区委首先在支部、部委(地委)、区
                   委三级实行选举,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干事会,部委和区委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部委 3
                   月换届,每月开代表会;区委半年改选一次,3 月开一次代表会。                             ⑧  改选发挥提升党员认同感、责任
                   感、群众化以及发现干部的作用。 湖南等地也进行了换届选举。 在此基础上,五大规定“党部之执
                   行机关概以党员大会或其代表大会选举”。                     ⑨  将重心放在基层,强化支部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组织
                   改造和建设群众性政党的着力点。 它要求全党将组织工作视同支部工作,1926 年夏中国共产党提
                   出“一切工作归支部” ,要求支部扎根工厂和学校等社会单元,做到支部与单位对应,游离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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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湖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文件》(1925 年 11 月 25 日—28 日),《湖南文件(群团文件)》 (1925 年),
                   第 384、386 页。
                      ②   《中共中央、中共上海区委联席会议记录》(1926 年 6 月 17 日),《上海文件》乙 2,第 258 页。
                      ③   《上海区委通告 枢字第六十三号》(1926 年 6 月 21 日),《上海文件》甲 1,第 218 页。
                      ④   《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产总主任联席会议记录》(1927 年 3 月 18 日),《上海文件》乙 6,中央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
                   1990 年编印,第 327 页。
                      ⑤   《上海区委组织部关于沪区形势分析及巩固党组织的报告》(1926 年 9 月),《上海文件》甲 3,第 427 页。
                      ⑥   《季诺维也夫作执行委员会总结报告》(1926 年 2 月 10 日),王学东主编,吕瑞林、戴隆斌分册主编:《共产国际执行委员
                   会第六次扩大全会文献》(1),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65 页。
                      ⑦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 年 2 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1 册,第 384—385 页。
                      ⑧   《上海区委召开各部委书记会议记录》(1926 年 10 月 16 日),《上海文件》乙 4,87—88 页。
                      ⑨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1927 年 6 月 1 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3 册,第 1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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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问题议决案》(1926 年 9 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2 卷,第 18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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