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侵华日军731部队细菌战资料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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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把人类卷入新灾祸的苦海。
他们在进行准备细菌战争时不惜采取一切罪恶手段,在进行使用细菌武器的罪恶实验时杀害过成千数的中国公民和苏联公民,在中国和平
居民中间散布过各种烈性疫症。
军事法庭认为本案各被告个人所犯罪恶已经确认查明如下:
(一)山田乙三,从1944年起至日本投降时止任日本关东军总司令,曾领导其所辖第731部队和第100部队准备细菌战的罪恶活动,鼓励过
该两部队在进行各种使用细菌武器实验时横蛮杀害成千人命的行为。山田采取过各种措施,使第731部队和第100部队能对进行细菌战有充分准
备,使其生产能力能充分保证日军以细菌武器。
(二)川岛清,1941至1943年间任第731部队生产部长,即任该部队领导工作员之一时,参加过准备细菌战工作,曾知道该部队各部工作
情形,并亲自领导过大批繁殖致命细菌,以期充分供给日军以细菌武器的工作。1942年间,川岛参加过组织在华中作战地区内实际使用细菌武
器的工作。川岛在第731部队内服务期间,始终都亲身参加过用拘禁在该部队内部监狱里的活人进行烈性病菌的残忍实验而将其大批害死的罪
恶工作。
(三)柄泽十三夫,曾担任过第731部队生产部分部长职务。他曾是细菌武器制造工作积极组织者之一,同时又是准备细菌战工作的参加
者。在1941年和1942年间,柄泽参加过组织远征队对中国和平居民散布瘟疫病症的工作。柄泽屡次亲自参加过使用细菌武器的实验,结果害死
了许多被拘禁的中国公民和苏联公民。
(四)梶塚隆二,从1931年起就主张使用细菌武器。他在1936年任日本陆军省军医署科长时,曾促成过建立和编成专门细菌部队一举,而
石井将军(当时还是大佐)就是由他推荐委任为该部队长的。从1939年起,梶塚接任关东军医务处长而直接领导过第731部队的工作,供给它
以制造细菌所必需的一切物品。
梶塚经常到第731部队去巡视过,洞悉其全部工作,曾知道用细菌传染活人进行实验时所作出的残暴罪行,并赞许过这种罪行。
(五)西俊英,从1943年1月起至日本投降时止担任过第731部队驻孙吴城第673支队长,亲自积极参加过制造细菌武器的工作。西俊英在
兼任第731部队第五部长时,曾训练过细菌战专门干部,以供关东军各部队直属特别部队任用。他曾亲自参加过杀害被拘禁的中国公民和苏联
公民,办法是用烈性传染病菌来传染他们。为隐藏该支队及第731部队所作罪恶活动起见,西俊英于1945年当苏军逼近孙吴城时就下令焚毁该
支队所有一切房舍、设备及文件,而他这一命令也就立即执行了。
(六)尾上正男,在任第731部队驻海林城第643支队长时,曾进行研究各种新式细菌武器和制造各种器材,以供第731部队使用。由他领
导培养过细菌专门干部。尾上曾知道第731部队内大批杀害被拘禁者的事实,并以自己的工作助长了此种滔天的罪行。1945年8月13日,尾上为
隐藏该支队罪恶活动痕迹而亲自焚毁了该支队所有一切房舍、器材和文件。
(七)佐藤俊二,从1941年起,任广州隐称“波”字部队的细菌部队长,在1943年间又被任为与此相同的南方“荣”字部队长。佐藤在先后主
持这两个部队时,参加过制造细菌武器和准备细菌战的工作。后来佐藤担任关东军第5军团军医处长时又指导过第731部队第643支队,明知该
部队和该支队工作带有罪恶实质而协助过该部队和该支队制造细菌武器的工作。
(八)高桥隆笃,在任关东军兽医处长时,曾是细菌武器制造工作组织者之一,直接领导过第100部队所进行的罪恶活动,因而应该对用
各种烈性传染病菌传染被拘禁者而进行的残忍实验一举负责。
(九)平樱全作,在担任第100部队工作员时,亲自进行过关于制造和使用细菌武器的研究工作。他屡次参加过在苏联边界地方进行专门
侦察以期探究对苏联举行细菌攻击最有效方法的工作,当时他曾把细菌投到各该地区蓄水池中,包括三河区在内。
(十)三友一男,以第100部队工作员资格直接参加过制造细菌武器的工作,并亲自对活人进行过检查各种细菌效力的实验,用此种惨痛
手段害死这些受实验的活人。三友参加过在三河区一带对苏联进行的细菌军事破坏活动。
(十一)菊地则光,以实习卫生兵资格在第731部队第643支队实验室内供职时,直接参加过探究新式细菌武器和培养副伤寒和痢疾病菌的
工作。1945年间,菊地在造就供进行细菌战用的干部训练班内受过专门训练。
(十二)久留岛祐司,受过专门训练后在第731部队支队内担任实验员时,参加过培养霍乱病菌,脱皮伤寒病菌和其他各种传染病菌,以
及实验细菌炸弹的工作。
滨海军区军事法庭根据以上所述各节,认为已充分证明上列各被告确犯有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43年4月19日法令第一条所定之罪,同
时依据苏俄刑事诉讼法第319条及第320条规定,并估计到每一被告犯罪程度,兹判决如下:
对于山田乙三,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43年4月19日法令第一条判决禁闭在劳动感化营内,期限25年。
对于梶塚隆二,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43年4月19日法令第一条判决禁闭在劳动感化营内,期限25年。
对于高桥隆笃,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43年4月19日法令第一条判决禁闭在劳动感化营内,期限25年。
对于川岛清,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43年4月19日法令第一条判决禁闭在劳动感化营内,期限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