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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转充西征军饷、 甘肃新饷。1874 年、1884—1893 年đ 湖南共办理采运十一届đ 此后湘省米价运
                 费转充顺天备荒经费。1874—1894 年đ 湖北共办理采运十九届đ 此后鄂省米价运费用于偿还英
                 德续借款。
                     1901 年 《 辛丑条约》 签订后đ 各省每岁新增 1880 万两新案赔款负担。清政府遂谕令đ 除江浙每
                 岁海运 100 万石外đ 各省河运、 海运停止đ 漕粮一律以折色征解。自此đ 江广不再需要采运米石đ 三
                 省漕折银均用于偿还新案赔款。 ①

                                           三、 轮船招商局的采买与利益分配


                     以上论述同光年间江广采买海运始末đ 侧重中央与外省疆吏间的层面。然而采买海运的关键
                 角色đ 无疑是轮船招商局đ 尤其是盛宣怀、 朱其昂等人。本节笔者转至先行研究较少关注的招商局
                 与江广之间đ 围绕采办价格核定、 经费领解及采运利益分配等重要环节đ 呈现采运过程中官与商的
                 衔接。这一层面的讨论颇受史料存留的限制。尽管 《 盛宣怀档案》 中的相关书信、 公文足以展现丰
                 富的细节đ 且几乎未曾被利用đ 但这些记载多限于盛宣怀主导江广采运的若干年份đ 并不完整đ 本节
                 的论述也因此侧重于同光之交及光绪中期。 ②
                     ̵ 一̶ 采办定价与经费领解
                     采买海运之不同于本色征运đ 即在于起运米石并非征自本省đ 而是由招商局在安徽、 江苏等地
                 统一采办。商局采办江广漕粮đ 按例粳籼并办đ 以籼米为主。其中粳米分散于苏常各处就近采购͈
                 籼米 “ 皖省较多đ 而庐州府属之三河镇一带đ 尤为籼米汇集之区”đ 多集中于该处购办。 ③
                     安徽是近代最重要的米源地之一đ 该省粮食产地位于沿长江及环巢湖流域。三河滨巢湖之西đ
                 隶属合肥县đ 地邻舒城、 庐江、 六安等产米之地đ 又扼内地各小河入巢湖之总口đ19 世纪中期已是皖

                 中米市中心。皖省长江以北米粮多汇集该镇đ 再经由巢湖、 长江运往芜湖、 镇江đ 行销江浙。
                     同治末年đ 招商局发现该镇有大量中下等米色的糙籼集散đ 价格又低于巢湖沿岸其他 “糙米
                 码头”đ 适合大宗采办。1874 年起đ 盛宣怀等人历年遣员赴三河采办江广漕粮。据 1874 年采办
                 账册显示đ 是年盛氏所派沈联绶等人在三河采办籼米 34990 石đ 共支出米价、 水脚、 采办人员薪水
                 盘川等项本洋 44524 元đ 核计三河办米运沪成本为每石 1. 272 元đ 合银 0. 949 两。只需粗略地对
                 比同年招商局从江广领解的采办米价 ̵ 每石 1. 568 两̶ đ 便可知盛宣怀等人获得了大量采办
                 盈余。 ④
                     1874 年起đ 招商局采办漕粮盈亏由六股分摊͇ 朱其昂、 盛宣怀、 唐廷枢、 徐润、 津局员董、 朱其诏
                 各一股。其中đ 江广采办由盛宣怀、 朱其昂经手。 ⑤                   也就是说đ 同光之交đ 江广漕粮采办盈余归承办





                    ①  1901 年起, 湖北、 湖南、 江西每岁新案赔款分别奉拨漕折银 16 万两、16 万两及 60 万两, 这是清季三省漕折银最主要的支
                 项。周健 : 《维正之供: 清代田赋与国家财政( 1730—1911) 》, 第 250—251 页 ; 《湖南全省财政说明书 》,“岁出部·解款类”, 经济学
                 社 1915 年版, 第 20—21 页 ; 《江西全省财政说明书 》,“岁出部·例贡·各项洋款”, 经济学社 1915 年版, 第 25 页。
                    ②  盛宣怀于 1873 年任招商局会办, 初期主要负责江广漕运, 此期盛档中相关记载最为集中。尽管除同光之交外, 盛氏的重
                 心均不在江广漕务。但无论身在何处, 他始终是该事务的重要负责人, 相关信函、 账簿因此保存于盛档。关于盛氏的经历与 《盛
                 档》 相关记载存留情况的关系, 承朱浒教授提示, 谨致谢忱!
                    ③ 《轮船招商局致江苏、 江西布政使等咨文》( 1875 年) , 上图盛档,030524 - 2。
                    ④ 《采办同治十三年漕米总账》( 1875 年 5 月 28 日) , 上图盛档,050945; 《刘秉璋折》( 1876 年 11 月 18 日) , 军机处录副奏
                 折,03 - 6298 - 067。
                    ⑤ 《李鸿章札轮船招商局文》( 1874 年 12 月 13 日) , 上图盛档,04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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