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近代史资料 总112号
P. 76

中美商约谈判记录(第 10- 41 次)                                                                                                 75







                                             吕、伍云:甚好。




                                            美使云:贵大臣不允第十款,无非因禁止军火进口。




                                             吕、伍云:目下暂禁军火入口,将来此例期满后敝国须取法





                               别国制造军械。




                                            美使云:贵国效他人新创之物而又不补偿,则断无是理。譬




                               如本大臣有单马车一辆,自嫌迟慢,擅乘贵大臣之双马车以去,




                                自然驰骤必速,然贵大臣必不允也。




                                            吕、伍云:如贵大臣有双马车一辆,本大臣取之不得效之则




                               无妨。




                                           美使云:仿效他人新创之物断不得专利,何必定要仿效哉?




                               本大臣前允版权一款后受毁不少,故此次不得不尔。至于凡有专




                               利之货不应运入中国者,则本大臣亦断不保护该货之专利也。可




                               否加上"合例"二字,凡合例货物准其专利,则军械不在其内,




                               可不言而喻。




                                            吕、伍云:专利一事中国从古以来所未有,如照贵大臣所言




                              未免有碍敝国之政。




                                           美使云:望贵大臣留心观阅该款,匡余不逮。此款请速议




                              戚,缘西门大臣急于回国。如书明合例货物,则与贵国制造军火




                              亦无妨碍,且贵大臣欲收回治外法权,倘不允专利,恐敝国政府





                              亦不允收治外法权。




                                            吕、伍云:中国将律法改正即自有治外法权。




                                           美使云:下礼拜二再议可也。







                                                                                     第二十二次                                 四月初二日







                                           美使云:专利一款贵大臣今能拟定否?




                                            吕云:贵大臣从前送来之约稿,商标与专利系共为一款,故




                              本大臣与盛宫保己合并电致外务部,目下不如仍照前稿办法合而




                              为一可乎?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