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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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本局概况                                                                                      103







                                 整贷款,皖西茶产供销,四川江津改良栽培储藏及运销业务




                                 等项。








                                                                                                 第五节农产购销






                                              本期开始之时,因接办农产调整委员会之业务,即以自办购




                                 销为调整农产主要工作 O 适值各地棉产区域因运输困难,棉产有





                                 过剩现象,同时在川、黔、滇、桂等省,棉产向来不能自给,战




                                 时人口增加,军民被服以及迁移工厂,需要原棉数量大为增加,




                                 于是调整棉产供需比较其他农产品更为迫切需要 O 其次粮食品之




                                 调整亦颇重要,为储备军民需要,购储余粮,亦为农本局之重要




                                任务。因农本局及农业调整处之人力资力,均属有限,不得不集




                                 中力量于棉产及粮食两项,并暂时侧重于自办购销,以求速效。




                                             (一)棉花                                 前农产调整委员会为调整棉产供需,曾委托中




                                棉、通城两公司合组棉业办事处,在江苏、河南、陕西三省,收




                                购棉花。至农本局接收时止,己收棉花四万三千余担。农本局接




                                办以后,仍由棉业办事处继续在三省收购,并分别运至需棉各地




                                销售,到廿七年六月底,连前共购进十万零七千余担,销售七万




                                余担。其时中棉、通城两公司不愿继续代办,于是农本局乃自设





                                福生庄,专办农产购销业务,先接收棉业办事处存棉三万六千余




                               担,然后分陕豫、湘鄂、浙东、四川四区,设立分庄,大量收




                               购,并在西南、西北、沪港、港防、滇越各主要交通线,设立分




                               支庄,办理转运销售事宜。陕、豫、湘、鄂之棉花,以供给川、




                               黔、琪、桂各省厂用及军需服用为主,浙东以供给上海为主。至




                               廿七年年底,各地共收花十万余担,售花六千余担,廿八年收花




                               三十二万八千余担。




                                           棉花购价,前由农产调整委员会呈准标准价格,每担二十六




                               元,廿七年下期增至廿八元,廿八年上期又增至卅元。浙江省因




                               邻近上海,厂需较殷,规定标准价为六十四元,价值比较稳定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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