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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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本局概况                                                                                      105








                                  地农仓代购,两年中共购谷四十五万余石,米六万余石,麦二万




                                  八千余石。米谷大部分在四川收购,一小部分由贵州省各农仓收




                                  购,分存于 JI I 、黔两省各农仓。小麦大部分在陕西收购,运至宝




                                  鸡、凤县两处,大部分供给军用 o                                                                                (丁)贷款与第九、第一两战




                                  区,抢购湖南滨湖区余谷,达二百十余万石 O 在豫中运各县购买





                                  米谷、小麦、面粉等亦有八万余担。(戊)参加屯粮监理委员会




                                  协办第一期抗战屯粮工作,于廿八年五月开始。(己)参加四川




                                  省购粮委员会购储二十八年新谷,于廿八年十一月成立收购机




                                  构,均为粮食部分之主要工作。







                                                                                             第五章转变时期










                                                                                        第一节                      业务转变之趋势







                                              农本局在创业时期适值中国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对日抗战,其




                                 业务遂不能不随抗战需要而变化。二十七年起因农业调整处之归




                                 并,对于促进农业供销部分业务,更日渐偏重于自办购销 O 适值





                                 二十七八年后方各省丰收,一般观念,唯恐谷贱伤农,于是增设




                                 购销机构,增加购销数量,成为农本局业务进展之必然趋势 O 但




                                 因战时需要增加,物资不足与物价高涨日益显著,在二十八年救




                                 济谷贱伤农之呼声尚未停歇,而谷贵病民相反之事实,竟接踵而




                                 至。于是在廿九年春季,政府为促进农业生产,乃有扩大农贷办




                                 法之决定;为平押物价,有平价购销之设施;又因扩大农贷而有




                                 动员国家金融机关整个力量之必要;为平抑粮价,而有管理粮食




                                 之必要。农本局在此国家经济政策转变之时,一切业务推行乃配




                                 合整个国策,而分别参加扩大农贷及平价购销业务。同时鉴于后




                                方农产物资之不敷应用,不尽由于农业生产之不足而由于农产加




                                 工业务之不发达;尤以服用品不足,不在于缺乏棉花,而在于纺




                                织工业之不发达,因此对于农村子纺织及其他农产加工业务,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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