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抗日战争研究》2020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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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博文 / 1938—1941 年日本华北方面军的“治安战”


    了华北方面军的作战目标。 1938 年秋季,大本营下达《 昭和十三年秋季以降对华处理方策》,要求
    华北方面军迅速确保华北地区重点城市与主要交通线的“治安”,不再扩大战线。                                                        ①  此外,大本营还
    制定了《陆军对华作战指导纲要》,将华北地区定义为“ 重要资源产地与‘ 满蒙’ ( 对苏作战前线地
    区)的稳固后方”。 因此,保障日本在华北地区的经济侵略与资源掠夺成为了华北方面军的首要

    任务。    ②
          陆军方面的战略调整改变了华北方面军的作战方式。 为集中军事资源进行军备革新,陆军中
    央只得削减侵华战争的装备、兵力投入。 一方面,陆军中央制定了《 昭和十四年军备充实案》,自
    1939 年起将中国战场上装备数量多、编制庞大的常设、特设师团逐步复员,代之以新编警备师团                                                                  ③
    与独立混成旅团            ④ 负责“治安”任务。 另一方面,参谋本部作战部主导设立中国派遣军司令部,由其
    统一指挥包括华北方面军在内的全部关内侵华日军。 在新的作战序列下,华中第十一军成为中国

    战场唯一的“作战军”,在大本营限定的宜昌以西地区作战。                                         ⑤   而华北方面军则变为以保障华北地
    区“治安”稳定为作战目标的“治安军”。                           ⑥  由于华中第十一军担负压制国民党第五、九战区主力部
    队的任务,对迫使国民政府屈服的战略意义重大,中国派遣军司令部甚至以华中战事为由几番要求
    大本营增兵,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⑦  因此,华北方面军便不可避免地成为陆军中央削减在华兵力的
    主要对象。 1939—1941 年,其下辖的 6 个主力师团分批次调离或复员,作战兵力也由 25 万人逐年
    下降至 16 万人。         ⑧
          对华北方面军而言,大本营、陆军中央在政略和战略上的转变与其利益诉求不谋而合。 在华北
    方面军内部,早已存在扶植华北地方伪政权,否认国民政府合法地位,使其降格为地方政权并迫使
    其服从的观点。 为此,华北方面军参谋部有意复制关东军炮制伪满洲国的行径,提出“ 一是在特定
    地区为防共而驻屯;二是开发利用华北、内蒙古资源,必须掌控华北‘蒙疆’ 的经济、驻兵权益” 的主
    张。  ⑨   虽然由于中国派遣军与大本营的政策分歧,华北方面军扶植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最终并
    入伪南京国民政府,但在转入对华持久作战后,日本御前会议通过了《 日华新关系调整方案》,提出
    在华北及“蒙疆”设立国防、经济上的高度合作地区并驻扎必要的军队,在政策层面对华北方面军
                                                               
                                                               
    “驻军控制华北重要地区” 的现地诉求予以承认。                                      因此,为保障日本对华北的经济掠夺并扶植
    “独立自治”的华北伪政权,华北方面军需要在华北的资源产区、大城镇及交通线周边驻军,并通过

        ①   具体地区包括河北省北部、正太线以北的山西省、包头以东的“ 蒙疆” 地区。 参见堀场一雄《 日本对华战争指导史》,第
    137 页。
        ②   『戦史叢書(99):陸軍軍戦備』、230 頁。
        ③   编制方面,警备师团采用三联队制(约 1   2 万人),少于四联队制的常设、特设师团( 约 2   2 万人)。 参见近代史                                     纂会
    『陸軍師団総攬』、新人物往来社、2000 年、9、11 頁。
        ④   独立混成旅团的编制与其“治安守备”的作战任务相匹配,以独立步兵大队为基干编成,包括 5 个步兵大队,炮兵大队、工
    兵大队和通讯大队各 1 个,定员 5048 人。 因缺少重火力装备且部队后勤能力差,难以进行长距离作战。 『陸軍師団総攬』、35 頁。
        ⑤   户部良一:《华中日军:1938—1941》,杨天石、臧运祜编:《中日战争国际共同研究之二:战略与历次战役》,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286 页。
        ⑥   此时的华北方面军下辖第一军、第十二军、驻“蒙疆”军与数个方面军直辖师团、独立混成旅团,总兵力为 11 个师团又 4
    个独立混成旅团,负责确保山西、“蒙疆”、河北、山东及豫北地区的主要城镇与交通线“治安”。 参见堀场一雄《 日本对华战争指导
    史》,第 149 页。
        ⑦   『戦史叢書(18):北支の治安戦(1)』、452 頁。
        ⑧   1938—1941 年的华北方面军作战兵力分别为 25 万、20 万、18 万、16 万人。 「 在支兵力年度区分算出法  3 部」、JACAR
    (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   C11110766200、「在支兵力年度区分算出法  昭和 12—20 年」(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⑨   波多野澄雄:《日本陆军内部的战略决定(1937—1945)》,杨天石、臧运祜编:《 中日战争国际共同研究之二:战略与历次
    战役》,第 114、117 页。
            堀场一雄:《日本对华战争指导史》,第 116—1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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