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三期
P. 57

&忧支释寃           2020年第3期


                 人震惊:“银钱铜铅等款均已无存,局内大堂业已拆平,至余料房及炉二座房屋亦大半拆毁。”①五
                 月,得到两部奏报后,驻e西安的清廷寄发上谕,令户部勘察现存铜斤,设法“铸造钱文”。②
                     不过,直到与相关各国签订《辛丑条约》后,清政府才于八月初七日收回宝泉局东南两厂,并令
                 属员“迅将各厂炉座修理整齐”。随着户、工两局的完全收回,筹备铜铅币材、规复制钱铸造成为当
                 务之急,而滇铜与黔铅成为最大依赖。但受庚子事变影响,1900年四月起运之滇铜至1901年十月
                 才有部分运至京师,其余仅至塘沽,而贵州铅料则“年内势难解到”。③此时,民间社会对官方恢复
                 铸钱十分关注,《申报》所载“寓京友人函”中甚至出现“每月三卯”“每卯每局须铸成(大钱)三十六
                 万串、辅以制钱十六万串”的铸量估计。④
                     实际情况是,宝泉局残存堪用铜斤太少(仅4万余斤),军机大臣荣禄紧急调用解京滇铜,并派
                 员赴天津高价采买奇缺的“黑白铅斤”(10万余斤),但这些准备工作仅能支撑每月铸钱一卯:“户
                 局四厂定于十一月初三日暂按每月一卯开铸,其钱文分两轻重、铜铅配搭成数均照二十五年奏准章
                 程办理,惟甫经开铸,钱文为数无多,应俟积有成数,再行奏明搭放。”⑤即使内务府索领回銮用的
                 “红串制钱”,户部亦仅答复延后解给。⑥据1902年三月的户部奏报可知,宝泉局“自上年十一月开
                 铸当十大钱起,至本年四月底止,共应批解部库六卯钱五十七万六千余吊”,即6个月内应铸当十
                 大钱57.6万吊(折合制钱5.76万串)海卯仅0. 96万串,主要搭放八旗兵饷。⑦可见,官方铸钱的
                 速度与产量远未恢复至庚子前的水平。
                     按以往钱法惯例,若京局铸钱不足,可调运地方制钱入京接济或由地方铸局为户部代铸。⑧然
                 而,此时的钱法改革已纳入新式铜元,不少省份购办机器,大量铸造铜元,并获取了丰厚的铜元余
                 利⑨,这使各省对亏本的制钱铸造明显持消极态度。清政府不得不频繁命令南方省份搭解铜元入
                 京,救济钱荒。⑩1903年闰五月,因“搭放京员官俸”的铜元不足,户部又奏准提取天津铜元430万
                 枚(合钱4. 3万串),“按一成搭放秋俸”,后又照法搭放次年春俸。⑪
                     随着铜元在京师的逐步流通,户部比较铸钱亏损与铜元利润后,于1904年四月奏请减铸当十
                 大钱,节省铜斤留备铸造铜元,减铸导致的缺口则由广东“应解京饷项下搭解二成铜元”补充,此时


                    ①  《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李端遇奏为钱局洋兵业经退出现在情形事》(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录副奏折,03/
                 9536/039$
                    ②  《寄谕户部着宝泉局堂官察看设法开铸钱文事》(光绪二十七年五月十八日),电报档,1/01/12/027/0340$
                    ③  《管理户部事务荣禄奏报筹划宝泉局设法开铸钱文缘由事》(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朱批奏折,04/01/35/1376/026$
                    ④  《鼓铸大钱》,《申报》,1901年11月19日,第2版。
                    ⑤  《管理户部事务荣禄奏报筹划宝泉局设法开铸钱文缘由事》(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朱批奏折,04/01/35/1376/
                 026$
                    ⑥  《户部为应俟宝泉局铸齐批解后再行知照领取钱文事复内务府咨文》(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初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
                 馆编:《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第8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4页。
                    ⑦  《请将光绪二十八年五六两月八旗兵饷搭放大钱片》(光绪二十八年三月三十日),《度支部通阜司奏案辑要》第3卷,沈
                 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461),台北,文海出版社1988年版,第267—268页。清咸丰朝以后,当十大钱50枚为1
                 吊,1枚合制钱2文,故1吊合制钱100文。参见彭凯翔《近代北京货币行用与价格变化管窥——兼读火神会账本(1835—1926)》,
                 《中国经济史研究》2010年第3期,第93页。
                    ⑧  《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截留京饷以资代部续铸制钱事》(光绪十六年四月十六日),朱批奏折,04/01/35/1373/031$
                    ⑨  光绪二十六年广东率先开铸铜元(每枚当制钱十文),补制钱之不足,清政府饬令各省仿效,至光绪二十八年已有广东、福
                 建、江苏、直隶、江西、湖北、湖南7省开铸,至光绪三十一年达17省区。《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1辑,第917—922页。
                    ⑩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27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75页;《铜元到京》,《大公报》,
                 1902年7月6日,第4版;《搭放铜元》,《大公报》,1902年7月23日,第4版。
                    ⑪  《拟减户工两局铸钱卯数留备铜斤制造铜元折》(光绪三十年四月初九日),《度支部通阜司奏案辑要》第3卷,沈云龙主
                  :《 中 料丛 》  3         (461),  295 页$
                  56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