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近代史研究》2020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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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支释寃           2020年第3期


                 并在1904年三月颁发《行使一文铜元章程》。①不过,天津所铸一文铜元为数甚少,未能广泛流
                 通。②可见,庚子后的最初几年间,不论是制钱还是一文铜元,地方铸量均十分有限,致使民间社会
                 急需的一文钱币极度匮乏。
                     1905年户部改铸六分制钱后,朝中官员亦倡导“各省制钱应酌量添铸”③,地方上的相关实践
                 才逐渐跟进。其中,大量铸造并广泛流通一文新钱的省份为湖北与广东,二省均在清政府限制铜元
                 铸造与跨境运销后④,开始铸造民间极缺的一文钱币。
                     然而,一文新钱在各地方的铸造实践彰显出地方官员对新旧货币的不同认知与观念分歧。
                 1905年冬,因当十铜元流通壅滞、贬值,湖广总督张之洞令湖北铜币局试铸“一文铜币”,形制、成色
                 均与当十铜元相同(铜95%、铅5%),每枚重三分二厘,希求“与制钱并行,以当十之铜币为母,而

                 以一文之铜币为子……而后铜币当十之本位确实可指”,但铸造成本较高,亏损率达26%%⑤1906
                 年四月,这种一文铜元开始“发交官钱局兑用”,流通市面%⑥继湖北之后,广东于1906年初设计了
                 一文新钱,亦重三分二厘,但成色降低(铜60%、铅40% ),且形制有别于鄂式一文铜元,“中凿圆孔,以
                 便贯串……与旧有制钱一体”,发行后市面畅销,铸数“每日可造三百数十串”,但“略有亏耗”。⑦
                     可见,自1906年地方币制改革实践中出现一文制钱与一文铜元之争%二者虽均为机器铸币,
                 但形制与目的有别,实为铜元与制钱两种货币之争:湖北铸行一文铜元是为了维护铜元体系的信
                 用,子母相权“以保现行当十铜币价值本位”⑧;广东的有孔一文新钱则为补充制钱流通,尤其在
                 “仍多信用制钱、不肯行施铜元”之地,维持既有的制钱体系%⑨两者之争已超越传统的钱法改革,
                 而与其时的本位制改革相结合,影响着中国货币制度的走向%
                     虽然广东铸造一文新钱在后,但先于湖北奏报中央,并在七月获得清政府的高度认可:“现当
                 整顿圜法之时,铸造事宜各省务归一律,现在广东省添造一文制钱,各省自均可仿办%”⑩八月,清政
                 府造币总厂“仿照广东钱样颁发祖模,令各省一律办理”%⑪九月,张之洞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此举
                 是旧制钱的延续,既“难与世俗所谓青铜制钱一体计值”,又“不能与铜币子母相权”,从而会破坏现
                 行的铜元体系,故奏请将湖北一文铜元“与粤铸一文钱详加比较,酌定程序,再铸祖模”。⑫不过,清



                    ①  《银元局请分饬天津BQ示谕蔺民6使一丈铜元详F并章程紧要公F》,《大公报》,1904年4月20日,第1版。
                    ②  据统•计,1902—1913 •天津所铸一 F铜元9236149 '(•钱9236串),仅占天津各类铜元铸数的0.67%。陈度编:《中国
                 近代币制问题汇编》(币制编),上华印务局1932 •版,第797—798页。
                    ③  《浙江V监察御史王*瀛奏为统筹天下大计Z陈管见事》(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录副奏折,03/9537/067。
                    ④  《户部奏请限制各省鼓铸铜元整齐币制片》(光绪三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度支部通阜司奏案辑要》第3卷,沈云龙主
                 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461 ),第339页;《奕助等奏为各省铸遥铜元拟请}定限制事》(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录
                 副奏折,03/9537/061。
                    ⑤  《湖广总督张之洞奏为湖北省试铸一F铜币呈样及请旨饬下财政处户部详筹妥议事》(光绪三十二•九月初一 EJ ),录副
                 奏折,03/9538/051。
                    ⑥  《行用一文铜元(湖北)》,《时报》,1906年5月14日,第5版。
                    ⑦  《署理两广总督岑春壇奏陈广东改造一文铜钱情形并进呈钱样事》(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朱批奏折,04/01/35/
                 1377/052。
                    ⑧  《湖广总督张之洞奏为湖北省试铸一文铜币呈样及请旨饬下财政处户部详筹妥议事》(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初一日),录副
                 奏折,03/9538/051。
                    ⑨  《署理两广总督岑春壇奏陈广东改造一文铜钱情形并进呈钱样事》(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朱批奏折,04/01/35/
                 1377/052。
                    ⑩  《奕助等奏为遵议两广总督岑春壇奏广东改造一文铜钱事》(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九日",录副奏折,03/9538/042。
                    ⑪ 《令各省以广东一文铜元为祖模》,《申报》,1906年10月10日,第3版。
                    ⑫  《湖广总督张之洞奏为湖北省试铸一文铜币呈样及请旨饬下财政处户部详筹妥议事》(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初一日),录副
                 奏折,03/953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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