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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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亮 / 资源攫取与经济扩张: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对中国东北的借款及“合办事业”

                               告人的祸心。 因为在日本的“满蒙铁路网”和“满铁培养线”规划中 ,吉长铁路不仅将吉林省城
                                                                                            ①
                               与“南满”铁路始发站长春连接起来,而且可以延伸至朝鲜境内的会宁,如此便形成一条直接连

                               接朝鲜半岛与中国东北的便捷通道。 为此,在中日双方商议具体借款细目时,日本政府于 1909
                               年 6 月作出决定,内称“修筑吉长铁路,不仅在军事上和商业上对帝国最为需要,而且对我经营
                               南满铁路也是需要尽速修筑的……修筑吉长铁路亦系刻不容缓,故此刻纵使放弃这一权利( 指
                               日方提出须将铁路收入存入横滨正金银行———笔者注),亦应尽速议定细目,以确保修筑吉长

                               铁路的权利”。      ②  正因为日本十分看重这条铁路,围绕吉会铁路的修筑权、借款权以及经营权等
                               问题,在后来一直成为中日之间最为纠缠、矛盾最为尖锐的争议问题之一,以至被日本田中内
                               阁列为“满蒙悬案”的要案之一。 直到九一八事变日本独占东北后,这条铁路才得以全线修筑
                               通车。
                                   1918 年,日本寺内正毅内阁与段祺瑞政府签订《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以 2000 万日元“参
                               战借款”为诱饵,实施“西原借款”计划。 其中,涉及东北的借款有吉会铁路借款 1000 万日元、“满
                               蒙”四路(开原经海龙至吉林、长春至洮南、洮南至热河、洮热间一站点至某海港)借款预备金 2000
                               万日元、吉黑森林金矿借款 3000 万日元,总计 6000 万日元,占“西原借款”总额的 41. 37% 。 三项
                               借款的利率高出西方各国借款,前两项年利率达 8% ,后一项为 7. 5% 。                         ③  自然,“西原借款”绝非像
                               日方宣扬的,为的是“确保中国铁路国有主义”,推进“中国的税制整理及货币改革,以期确立金本
                               位货币制度”之类 ,其真实目的在于抵制西方四国银行团的对华借款,进而谋求日本在中国东北
                                               ④
                               的经济主导地位,尤其是在东北铁路筑路权和林矿开采权等方面抢占先机,为日本的国家战略和战
                               争资源政策服务。 日本对中国东北铁路借款的大致状况可参见表 1:

                                                         表 1  日本对中国东北铁路借款(不完全统计)                              单位:万日元

                                借款名称     借款额    到账额    债权者      债务者        用途       担保       签订日期       期限       利率

                                吉长铁路                                     铁路建设      铁路财产
                                         650. 00  585. 00  “满铁”  北京政府                       1917. 10. 12 1947. 10. 21  5%
                                 借款                                        资金       及收入
                                吉长路利
                                                                         铁路建设       铁路
                                益金担保     100. 00  100. 00  “满铁”  北京政府                       1925. 5. 31  1930. 5. 31  9%
                                                                           资金       利益金
                                 借款

                                吉长路铁                                       铁轨       铁路
                                          90. 70  90. 70 “满铁”  北京政府                          1928. 4. 6  1930. 5. 30  9%
                                 轨借款                                      购入金       利益金
                                四洮路第                                     铁路建设      铁路财产
                                        3200. 00 3200. 00 “满铁”  北京政府                         1925. 6. 1  借款成立时   9%
                                六次借款                                       资金       及收入





                                  ①  日本外務省「満蒙鉄道計画に関する方針」(別紙第一号)、『満蒙に於ける政情の安定並懸案解決に関する件』、外務省
                               外交史料館蔵、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レファレンスコ—ド、B02030038800。
                                  ②  《日本阁议决定》(1909 年 6 月 22 日)、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史资料》编辑组:《满铁史资料》第 2 卷,“路权篇”第 2 分
                               册,中华书局 1979 年版,第 466 页。
                                  ③  外務省東亜局『対支借款一覧表·中央政府の部』(昭和 9 年 12 月 31 日)、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蔵、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
                               タ—、レファレンスコ—ド、B02130154000。
                                  ④  铃木隆史『日本帝国主義と満州(1900—1945)』上、塙書房、1992 年、30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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