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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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杰 / 近代汉口区域银两货币市场的演变

                               洋例银产生于汉口地区中外贸易间的交易与记账需要,地方政府的使用则大大推动了其在各行各

                               业中的通行。

                                              二、 洋例银的信用货币功能与汉口区域货币市场的发展



                                   从近代区域性虚银两制度演化看,“虚银两制更多的是政府、商人组织等为了赋税征纳、贸易
                               结算而自发形成的虚拟记账单位”。               ①  洋例银成为汉口中外贸易货币兑换标准后,也逐渐成为区域
                               金融市场上通行的信用与汇兑货币。 洋例银不仅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换算与运行机制,而且使用
                               空间不断扩展,在区域金融市场结算、货币市场整合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地方官商借贷与结算标准
                                   为了稳定区域货币市场和银两货币的行市秩序,在 19 世纪 70 年代由多家本地钱庄组成的汉
                               口钱业公所每天集中开市前召开一次碰头会,约定当日货币市场中本地的银两兑换率。 随着贸易

                               规模扩大,洋例银使用频次不断增加,成为信用记账货币后,也逐渐成为湖北地方政府举债,银行、
                               钱庄等金融贸易合同冲销和转账汇兑结算的货币单位。
                                   晚清民初,湖北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多次与汇丰等外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涉外的举债、偿债
                               合同约定结算,基本以洋例银为单位。 1908 年汉口三怡钱庄(怡生和、怡和兴、怡和利) 因资金周
                               转不灵而倒闭,欠下汇丰等银行 200 余万两。 为避免影响汉口金融市场稳定,1909 年在湖广总督
                               及汉口商会担保下,汇丰银行与债务方及担保方签署了以洋例银为单位的 50 万两借款合同,利

                               率定为年息7% 。      ②  湖北地方政府与外商银行的借债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资金划拨,基本也以洋
                               例银作为记账单位。 地方政府对洋例银的使用和认可,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其在官商结算中的

                               地位。
                                   除了官方商业借款、举债以洋例银作为统一结算货币外,省内官办、商办企业在商业银行借
                               贷款结算时,亦多以之作为记账货币单位。 1905 年盛宣怀致张赞宸函中对于日本三井洋行前来

                               索要还款说明“原借洋例银 20 万两,合日洋 264900. 66 元”。                  ③  辛亥革命前,汉冶萍公司先后与
                               横滨正金银行汉口分行订立 50 万两押款合同、汉阳铁厂向汉口交通银行订借 50 万两合同、汉冶
                               萍公司与邮传部订立预付轨价 200 万两合同中均以洋例银作为计价货币。                                ④  辛亥革命后,汉冶萍
                               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为缓解债务危机,汉治萍公司采取以铁矿石抵押贷款,与日本制铁所订立的
                               购销合同中仍以洋例银计价,双方商议“ 自订定契约之日起将每月支银 1. 5 万两与大冶矿局,充
                               当矿务处理上之经费”。 合同还约定“ 契约受授现银时以洋例纹银为本”,购矿石成本价洋例银
                               12 万两。  ⑤



                                  ①  邱永志、张国坤:《基准转移、结构嵌入与信用离散———近世货币变迁中的白银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2020 年第 1 期,
                               第 39 页。
                                  ②  《武汉钱庄史料》,《武汉金融志》编写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金融研究所 1985 年编印,第 20 页。
                                  ③  《盛宣怀致张赞宸函》(1905 年 2 月 10 日),陈旭麓等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第 4 卷,“汉治萍公司” (中),上海人民出
                               版社 1986 年版,第 465 页。
                                  ④  《汉冶萍公司与汉口正金银行订立洋例银五十万两押款合同》(1909 年 3 月 21 日),湖北省档案馆藏,汉冶萍公司档案,
                               LS056 - 001 - 1459 - 0001;《汉厂向汉口交通银行订借洋例银五十万两合同》(1910 年 7 月 18 日),湖北省档案馆藏,汉冶萍公司档
                               案,LS056 -001 -1451 -0001;《汉冶萍公司与邮传部订立预付轨价洋例银二百万两合同》(1911 年 7 月 1 日),湖北省档案馆藏,汉
                               冶萍公司档案,LS056 - 001 - 1464 - 0001。
                                  ⑤  《汉冶萍公司冶矿(刘维庆、西泽)与汉口正金订借别购矿石代价洋例银十二万两合同》 (1912 年 2 月 8 日),湖北省档案
                               馆藏,汉冶萍公司档案,LS056 - 001 - 1484 -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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