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来华犹太难民研究(1933-1945):史述、理论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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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来华犹太难民研究 (1933—1945):
史述、理论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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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进入了英国 。即便是最终能够进入英国的这小部分犹太难民,也必须证明他
们能够自给自足,因此,除了富有的犹太人外,其他那些贫穷的依靠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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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的犹太难民都被拒绝入境 。
(3) 战争导致难民 进入20世纪,战争的混乱已经成为现代世界人类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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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强有力的决定性因素 。在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最引
人注目的移民类型,不是跨国流动的工作移民,也不是主动选择迁移的海外移
民,而是大量被动外逃的难民。就欧洲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难民又大
致分为三类 : 第一类是在德国军队的闪电战攻击下,荷兰、比利时和法国等战
败国产生了大量的难民及难民逃亡现象,如不少这些国家的难民选择跨越英吉
利海峡到英国避难,英国由此成为当时许多西欧国家难民的避难国 ;第二类
是纳粹德国占领了波兰、捷克等中东欧国家和地区后,为拓展生存空间而驱赶
了大量这些地区的平民到其他新占领地区,使这些被动性移民成为德国战时经
济的重要替代劳动力 ;第三类即为遭受纳粹德国种族主义政策迫害的犹太难
民。从1933年到1941年,德国和德国占领区的犹太难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
移居世界各地,但到了1941年后,随着德国占领区的犹太人数量剧增,纳粹
当局开始将驱逐改为有计划地隔离和屠杀犹太人,导致逃离欧洲的犹太难民数
量骤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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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二战结束时,全球流离失所的难民高达3 000万 。如此之多的流离失所
者迫使国际社会将难民问题的处理提上紧急议事日程,并于1951年正式签署
了联合国难民公约——也称《日内瓦公约》(Geneva Convention on Refugees)。
该公约成了制定难民法与难民政策的根据。这一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将“难
民”定义为“任何一个身处异国他乡的人由于其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观点
以及所属某一特定社团成员的因素,有确凿理由害怕遭到迫害,或者因为惧怕
7 L. London, Whitehall and the Jews, 1933—1948: British immigration policy, Jewish refugees and the Holocaus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12.
8 S. Saggar, Race and politics in Britain, London: Harvester, 1992, p.29.
9 [美] 坎迪斯 · 古切尔、琳达 · 沃尔顿著、陈恒等译 : 《全球文明史: 人类自古至今的历程》,上海世纪出版集
团2013年版,第27页。
10 前引Zolberg, Suhrke and Aguayo, Escape from violence: Conflict and the refugee crisis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p.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