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2 - \来华犹太难民研究(1933-1945):史述、理论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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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来华犹太难民研究 (1933—1945):
                     史述、理论与模式


              滨犹太人”被逮捕,其中一些人被处死。                  3
                  到1941年12月“珍珠港事变”后日军进占上海租界并攻占香港,仍留在

              中国境内的俄国犹太人几乎都已处于日本统治之下。然而,与逃难来沪的欧洲
              犹太难民和沦为敌侨的塞法迪犹太人相比,他们的处境要好得多,主要原因正

              在于他们的俄国背景。前已提及,1941年4月,日本与苏联签订了《苏日中立
              条约》。条约规定 : 缔约双方保证维持两国之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并互相尊重
              缔约另一方的领土完整与不可侵犯 ;如缔约一方成为第三方的一国或数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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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事行动的对象时,缔约另一方在整个冲突过程中将保持中立。 1941年6月
              苏德战争爆发后,该条约使苏联得以免遭德日两国的两面夹攻。同样,1941

              年12月日本与英美开战后,也希望利用该条约阻止苏联加入对日作战,因此
              想尽一切办法与苏联维持友好关系。

                  这样一种国际态势对处于日本统治下的俄犹是十分有利的: 部分俄犹出于
              自身安全的考虑领取了苏联护照,因而享有中立国侨民身份 ;那些正在申请
              苏联护照的人,也获得了一张证明,置于苏联的“保护”之下 ;到后来,所

              有具有俄罗斯背景的犹太人无形中都有了“中立国人员”的保护伞。这样,在
              日本及其傀儡统治的区域里,俄国犹太人一般都可自由迁移、工作、上学、经

              商等。如在上海,日军进占租界后,塞法迪犹商的部分财产便转入俄裔犹商名
              下或手中。华北各地俄国犹太人的情况与上海差不多 : 利用其中立国侨民身份

              继续经商办实业,同时小心翼翼地维持与日本当局的友善关系,尽可能避免介
              入一切政治纷争。
                  因为“满洲国”被日本人视为一个独立国家,因此东北各地俄犹的境况

              又具特殊性 : 所处的环境比较安定,与日本上层的关系更为密切,在救助上海
              等地犹太人方面能发挥独特的作用。如在说服日本决策集团不要执行“梅辛格

              计划”方面,哈尔滨犹太社团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而言,除了极少数人以
              外,大多数俄国犹太人在日占时期并没有与日本法西斯同流合污。
                  正是由于战时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到战争结束之时,中国境内俄国犹




              3  参见前引玛拉 · 穆斯塔芬《秘密和间谍: 哈尔滨档案》。
              4  参见前引李巨廉、金重远主编 : 《第二次世界大战百科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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