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近代史资料 总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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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军劳务处理要领及细则                                                                                                147











                                                                            关东军劳务处理要领及细则







                               关总参一发第 9090 号                                                                                                                                                        极秘




                               昭和 18 年 3 月 22 日                                                                                                                            关东军司令部










                                            本细则是根据昭和 18 年 3 月 22 日关总参一发第 9090 号文




                               件,对昭和 17 年 3 月 20 日关总参一发第 9070 号《关东军处理




                               劳务要领同细则》进行修改后形成的。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关总参一发第 9070 号文件废止。







                                                               制定《关东军劳务处理要领及细则》





                                                                                       之件下发至所属各部







                              关总参一发第 9090 号










                                            自昭和 1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上题之件。




                                                                                                                                                       昭和 18 年 3 月 22 日




                                                                                                                                    关东军司令官                                      梅津美治郎







                                                                        关东军劳务处理要领制定要旨







                                           )、为强化劳务者募集、雇佣的统制,应按劳务者类型、数




                              量的多少,由各地驻屯地司令官及防卫司令官实施统制。





                                           二、每年下达各防卫地区所需军用劳力人数,并就计划内募




                             集、雇佣的数量向防卫司令官及相关地区省长提出供出的具体




                             要求。




                                          三、明确劳务者类型,明确管理责任。




                                           四、可进行紧急募集。




                                          五、直佣劳动者的运输按照军事运送标准,由关东军野战铁




                             道司令官制定并实施计划,同时负责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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